推行生态殡葬改革须循序渐进
漫画:颜庆雄
编者按
近日,民政部网站发布了由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建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节地生态安葬的内涵,突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价值导向,强调采取鼓励和引导的方式,明确把不占地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三个要素作为关键衡量指标。同时,鼓励因地制宜创新,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现实背景下,多部委推出此项《指导意见》的意义不言而喻。
节地生态安葬等系列措施的执行还需要时间的检验,让群众逐步接受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存在哪些现实阻力?如何更好推动?本期“读者参议”就该话题进行热议,敬请关注。——编者
生态殡葬 要过好三道关
■ 张枫逸
无论是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国家层面,还是就降低墓葬成本、方便后人祭拜的个人角度,鼓励家庭成员合葬都不失为引领社会风尚、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不过,鉴于此项殡葬改革举措事关公民切身利益和社会风俗习惯,制度落实中的知易行难不可避免。在笔者看来,欲把好事办好还需着力破除来自三个层面的现实阻力。
一是旧有观念的“障碍”。正如房价高企的“住不起”一样,一墓难求的“葬不起”也成为亟待破解的社会隐忧。这不仅在于日益凸显的土地资源紧张,更缘于国人视“厚葬”为排场的功利思维。鼓励家庭成员合葬,就需破除独墓显尊,不愿家庭成员死后“拥挤”的面子情结。尤其要淡化豪华殡葬、风水庇佑的陈腐观念,把“生时合家欢、身后再聚首”作为珍视亲情、昭示后人的时代风尚。走出旧有观念的认知误区,呼唤敢为天下先的“破冰”勇气及引领示范,先行试点和干部带头不可或缺。
二是传统习俗的“偏见”。在人们的习惯性认知里,“合葬”大多只限夫妻之间的死后同穴,“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鼓励“家人合葬”则势必招致传统习俗的阻力。比如“男女授受不亲”、代际等级的禁忌等。许多人心存疑问:“和祖宗葬在一起,是不是有点大不敬?”
三是操作环节的“梗阻”。家庭成员合葬在具体操作上不乏诸多现实困难。比如,墓地如何规划、骨灰怎样摆放、墓碑如何行文等。尤其是与现行规定相悖的制度短板,更需与时俱进的修改完善。2004年前后,民政部等曾出台对墓穴用地的规定,要求逝者墓穴硬化面积不能超过1平方米;一般墓地的使用时限为20年。鉴于家庭成员人数不等和亡故时间间隔较长的现实情况,墓穴的现有面积限定和使用时限势必遭遇挑战。还有,父母合葬的墓碑上往往写有严父、慈母的名讳与生卒,并标有立碑人的姓名,而家庭成员合葬的碑文就难以下笔,毕竟儿子或者其他家庭成员还没有去世,否则就只能一次次地更换墓碑。
更为关键的,由于生老病死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家庭成员合葬”就难以有明确清晰的概念界定。有网友诘问“家庭成员到底是个什么概念?是夫妻?还是小家庭的父母加子女,抑或是大家庭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全在一起?”,鼓励家庭成员合葬,需要对墓穴设计实施未雨绸缪的科学规划,而概念的模糊不清,或会导致墓穴规划的无所适从。由此看来,践行家庭成员合葬,的确需要相关边界的厘清和配套制度的跟进。
“家庭成员合葬”目前尚处“鼓励”层面,其用意也并非只在殡葬方式的改变,制度践行需要相关实施细则的配套跟进,但更当从移风易俗和资源节约的更深层次认知其长远意义。相较于技术性措施的完善,观念更新的思维革命更应先行一步。
鼓励合葬应把移风易俗放在首位
■ 堂吉伟德
在土地越来越稀缺,而墓地价格又高不可及的情况下,合葬无疑是一种比较可行的选择。相对于“草坪葬”、“水葬”、“树葬”等不占地的生态葬,少占地的合葬更容易为人所接受。
自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之后,一项媒体的调查显示,63.4%的受访者赞成“家人合葬”,这说明在土地资源稀缺而价格很高的情况下,合葬已有相当广泛的群众基础。不过,还有54.2%的受访者担心,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走形变样、野蛮推进,将“倡议”变为“必须”。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具体的实施和推进过程中,不能行政命令强推,甚至像有的地方实行强制性平坟或者连坐式实施,在粗暴侵犯个体的选择权的时候,反倒招致极大的民意抵触。
国人历来讲求“死者为大”、“入土为安”,从而也导致了违规土葬、滥占耕地、盲目攀比、重殓厚葬等乱象的产生。因而,进行移风易俗,转变殡葬观念,是推进生态殡葬深入实施的关键环节。在国外,生态殡葬之所以能成为主流,就跟政府的长期倡导、宣传和鼓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而使得厚养薄葬的孝道得到了传承,生态殡葬也因之成为人人效仿的时尚。
其实从传统来看,厚养薄葬历来为孝道的基本规则,不过随着功利主义、形式主义的泛滥成灾,反倒出现了“薄养厚葬”式的倒置,很多老人在生前没有享受到天伦之乐,死后却享尽荣光,究其原因还是一个面子作祟。
那么如何做到移风易俗呢,基础在转变观念,核心在带好头,难点在完善机制。首先,观念的转变非朝夕之功,应做好打硬仗,打持久战的准备,通过长期不懈的宣传和引导,以此构建更为广泛的共识,从而实现“要其做”到“我要做”的转变;其次,应发挥公职人员的带头作用,让他们发挥引领和示范效应。公职人员的行为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让他们先行一步尤为重要;最后要发挥综合性政策的杠杆作用,比如对选择合葬的家庭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双重鼓励,给予他们更有盼头的奖励,多措并举之下,家庭成员合葬的制度设计才会落到实处。
推行生态安葬,是一个彼此说服的过程
■ 然玉
鼓励家庭成员合葬,这一新颖的提法,无疑冲击了公众的传统认知。事实上,在长期的民间实践中,关于逝者的安葬事宜,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稳定的惯例或曰“方案”。而近些年,官方所推行的移风易俗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民众的丧葬习惯。可即便在这一语境下,所谓“家庭合葬”一类的新设计,一时之间还是令不少人难以接受。一面是公共价值,一面是民间传统,这两者的拉锯,在推进生态安葬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恰恰是看到了显而易见的阻碍,《指导意见》仅仅表示“鼓励家庭合葬”。这一稳妥的措辞,留下了极大的回旋余地。就现实来看,“家庭合葬”若真要落地实行,想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引导民众接受“家庭合葬”?这一方面赖于有效而持续的理念宣传,另一方面则要靠现实的利益激励——随着墓地价格一路水涨船高,相关职能部门更应该提供一种有价格优势的公益墓葬模式。只有在这一基础上,推广新型丧葬,才有实现的可能。
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甚至是推广家庭合葬,从来都不是一个单方面的事情。可以说,这是一个彼此让步、彼此说服的过程。首先,相关公共部门,需要设法提供低价的公益墓地,提供一种体面的丧葬方式,提供一套完整的凭吊和追思的仪式制度;在这一前提下,民众则应该尝试放下心中芥蒂,以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努力接受符合公共价值的全新丧葬模式。归根结底,“家庭合葬”绝不能成为强加于民众的义务。这是一个平等沟通、因势利导的过程。
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于,受困于种种客观条件,传统的丧葬模式已经越发难以为继。适时抛出新的丧葬方案,符合各方的切实需要。然而,需要重申的一点是,这终究是个系统工程,绝非单方面意志可以达成。只有对民众关切多点体谅,对民间传统多点尊重,对改变的进程多点耐心,官方所意图推进的节地生态安葬,才真正有实现的可能。
生态安葬需要提升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
■ 杨朝清
印度诗人泰戈尔曾说,“让生命如夏花般灿烂,让死亡如秋叶般静美”。然而,在一个具有深厚农业传统的发展中大国,“入土为安”等观念依然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选择。推广生态安葬、鼓励家庭成员合葬便民、利民,为何难以落地?民众对新兴的殡葬方式缺乏足够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从而影响其公众参与。
一个好的社会规范,应该是道德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从使用价值的角度出发,生态安葬不仅有助于节约国家的土地资源,也有助于降低民众的丧葬成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从道德价值上看,生态安葬需要民众实现殡葬观念的转变和价值排序的更新。
人们在进行殡葬选择的时候,不能仅仅从经济层面进行计算,还必须从文化层面和社会层面上进行权衡——人们在殡葬上的支出,不仅成为一个家庭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的象征,也成为衡量家人是否孝顺的重要依据。
作为一个重要的生命仪式,丧葬不仅具有情感表达的功能,还具有重要的社会表现和社会竞争的功能。在“脸面”观念和从众、攀比心理的支配下,丧事奢办甚至“厚葬薄养”,已经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社会现象。为了在社会评价体系中占据更高的位置,为了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许多人身不由己地参与丧葬竞争;为了“风光大葬”,一些家庭甚至陷入了债务危机。
伴随着经济分化,不同的社会阶层的人们,往往利用消费上的差异来建构身份边界、赢取社会认同。与这种不良风气针锋相对的生态安葬,显然不能满足人们社会表现和社会竞争的需要。更为关键的是,在社会信任缺失的当下,“阴暗的想象”和“恶意的揣测”大行其道,生态安葬很容易被蜻蜓点水地解读为“舍不得花钱”,从而给参与者贴上一个“不肖子孙”的标签。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能够理解和接受生态安葬,最终却选择了“望而却步”。究其原因,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关系社会,饭局闲话、街角传闻会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让一些人对新生事物保持一种谨小慎微的态度。因此,要想提高生态安葬的公众参与,就必须为生态安葬“减压”,创造一个包容、开放的舆论环境。
伴随着社会变迁,生态安葬被公众理解和接受,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不论是扭转虚荣的“脸面观”,还是对畸形的殡葬消费进行纠偏,抑或提高生态安葬、家庭成员合葬的选择性激励,只有健全生态安葬的实施操作系统,用一种更加人性化、更具有操作性的方式来推动生态安葬,才能提升民众的参与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