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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龙岗老街的保护和利用

2016-12-29 11:02 来源:深思网
龙岗老街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是目前龙岗区乃至深圳东部地区仅存的保存较好、规模较大、特色较明显的老商业街区。龙岗老街具有较高的地域文化特色和资源品位,应该给予积极、适当的保护。

龙岗老街即龙岗墟。据说,龙岗老街的形成是先从榕树头开始的,清初实行迁海令之后,从粤东迁到龙岗的客家人逐渐繁衍增多,开始在榕树下交换各自的农产品,周边区域逐渐发展成墟市。龙岗老街包括瑞隆街、横头街、牛江街、塘唇巷、圩肚巷、担水巷、鸡仔巷、吓埔巷、上街、下街、新管街等多条街巷。

一、保护龙岗老街的必要性

龙岗老街区域范围内,老街老巷纵横交错,历史风貌遗存较好,具有较高的地域文化特色和资源品位,应该给予积极、适当的保护。

(一)龙岗老街具有较深的文化底蕴

深圳大学客家研究所刘丽川教授认为,龙岗墟成墟的年代,应该是在清朝嘉庆年间,距今约200年左右。在清朝同治九年(1870年)的《归善县志》中,就有“龙岗墟”的相关记载。长期以来,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龙岗老街一直都是龙岗的商业中心区,历史文化和商业文化底蕴深厚。

(二)龙岗老街具有较高的建筑文化特色

龙岗老街各街巷临街历史建筑比较密集,不同风格、不同时期的各色建筑齐聚一堂,主要包括骑楼、客家围屋、宗祠、多种形制的客家民居及其它具有一定风格和特色的建筑,具有较强的建筑文化特色和观赏价值。

(三)龙岗老街具有较强的独特性

深圳范围内,目前保存下来较完整、较有规模的老街(老墟)已寥寥无几,在龙岗区甚至深圳东部地区,就只有龙岗老街了,特别是骑楼等特色建筑,在龙岗区甚至深圳东部地区更是绝无仅有。

(四)龙岗老街是宝贵的城市公共记忆

龙岗老街延续至今约有200年,是龙岗城市文化重要的底子,是龙岗无法绕过的历史,是龙岗人无法抹去的公共记忆。这些来自历史深处的基因,即现代城市的乡愁,是城市不断重新再出发的起点和历史原动力。

二、其它地区的经验和教训

在城市老街区的处置问题上,其它地区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教训,这对龙岗老街的保护和利用有着很好的启示作用。

例如,作为深圳四大古墟之首的罗湖东门老街(即深圳墟),在20世纪90年代末经过全面改造(实际上是拆除重建),已面目全非,不仅古物全无,连古意也全无了。东门老街的改造在商业上是成功的,但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效果来看,则是完全失败的案例。

随着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传承意识的提高,深圳范围内的其它老街(古墟),如观澜老街、沙井古墟,已不再采用东门式的改造方法,开始有意识甚至已着手对老街(古墟)进行整治提升、保护利用。深圳之外的很多地区,也非常注重老街的保护,比如广东开平的赤坎老街,广西梧州骑楼城和北海老街等,目前都保护得非常好,而且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了合理的利用,既保存了历史文化遗产,又实现充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取得很大成功。

因此,在处理龙岗老街问题上,应广开视野,以谨慎、稳妥、专业的态度和方法,进行积极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可持续地利用,切忌目光短浅、简单粗暴和急功近利,否则,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三、龙岗老街的保护方式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龙岗老街在好几年前已列入城市更新项目,目前很多建筑已完成了征收,保护工作显得日益紧迫,已到了非保护不可的地步了。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果把龙岗老街全部旧建筑拆除建高楼,那么200多年时光沉淀的历史文化遗产将会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件很可惜、很可悲的事情;如果像东门老街一样全部拆除,然后重建一个假古董,除了商业价值外,没有任何的历史和文化意义;如果拆除大部分所谓“没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只保留其中某几个单体建筑,则会破坏历史和文化肌理的完整性,使历史和文化碎片化、片面化,就像雕像或标本一样,生硬、孤立、突兀、了无生气。这些做法均不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历史文化的传承。

对照“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可以发现,龙岗老街比较符合“历史文化街区”的特征,完全可以作为“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因此,龙岗老街最好的保护方案是将历史风貌保存较好的街巷及街巷周边历史建筑全部纳入保护对象,以“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的名义进行整体保护,为后世留下一个历史风貌完整的龙岗老街。

四、龙岗老街的保护、利用主体

“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主体应该是一致的,即谁保护谁利用,谁利用谁保护。根据目前的情况看,保护、利用“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主体有二:

一是城市更新主体。因龙岗老街已列入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主体可以在政府的严格监管,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保护、利用规划的约束下,制订“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具体实施方案,报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时开展甚至先行开展对“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主要包括勘查、加固、维修、修复等工作。后续的日常管理维护也由城市更新主体负责。

二是龙岗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果城市更新部门不愿意作为“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主体,可以在完成有关区域建筑的征收后,整体移交给区相关职能部门,然后由区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保护、利用主体,对“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利用和日常管理维护。

五、龙岗老街保护资金的来源

历史文化街区面积较大、历史建筑较多,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资金来源可以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财政资金。龙岗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主体的,保护经费及日常管理维护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解决。

二是社会资金。城市更新主体作为“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主体的,保护资金及日常管理维护资金由城市更新主体自行筹集解决。

三是民间资金。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个人可通过捐赠的方式向“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主体提供资金支持,并以立碑树牌、授予荣誉等方式对捐赠主体进行表彰和鼓励。另外,鼓励设立公益性的“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基金,无论是社会组织、民间团体、还是个人都可以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银行转帐等多种便捷方式直接向基金捐款。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下,基金的款项全部用于“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民间资金可作为前两种资金来源的有益补充。

五、龙岗老街的保护措施

(一)法律先行

借鉴已出台的《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尽快制定出台“龙岗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及活化利用指引等相关文件,形成“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法律基础,做到有法可依。

(二)规划指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为“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量身定做专业、详细、可操作性的总体保护规划、专项保护规划及活化利用规划,形成“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的具体操作指南。

(三)分级保护

1.核心保护区。即历史风貌区。邀请专家学者现场踏勘,明确核心保护区范围。沿街历史风貌保存较好的街巷(包括两侧建筑),历史建筑较集中、保存较好的区域,榕树头及周边区域,还有其它原有古树(大树)及其生存空间和环境,均应划入核心保护区;对于历史风貌保存较好的单体历史建筑,即使没有连片出现,也应划入核心保护区;另外,只要是风貌相协调的建筑,即使没有很长历史,也应一并保护;核心保护区内保存条件较差的历史建筑,尽量进行维修恢复。尽可能保留更多的历史肌理,以确保“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的完整性。

2.缓冲区。以核心保护区为核心,在周边划定一定范围的缓冲区,种植草坪、中低高度的树木,其间铺设数条石板路径,在合适的位置放置石椅、石桌,并设置有关龙岗老街、龙岗客家的文化雕塑、文化墙等,作为历史风貌区的延伸和区域公共活动空间。

3.风貌协调区。缓冲区与新建筑之间地带划为风貌协调区,即过渡区。这个区域可以适度建设一些与历史建筑风貌相协调的低密度、低矮新建筑,可进行如文化、创意、摄影、特色旅馆、轻饮食等项目的商业招商,列入“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圈控制范围。

六、龙岗老街的利用方式

如果只是把龙岗老街的街巷和历史建筑圈起来静态保护,并不是好办法。最好的方案是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采取形式多样的利用方式,甚至可以在某个主题定位的统领下,采取分区、多层次、多方式利用,使龙岗老街的每个区域、每条街巷、每处建筑都得到有效利用,充分实现龙岗老街的活化利用价值。

首先,必须在进驻主体的资格方面,列出负面清单,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高污染、高噪音、与社会良俗不符的商业主体进驻,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来者不拒,使“龙岗客家风情历史文化街区”挂羊头卖狗肉,沦为毫无特色的大众街。

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区域、不同建筑采取不同的引进策略。对临街建筑铺面,重点引进能聚集人气的客家文化相关商业、文化及公益主体,如油烟污染小的客家传统餐饮小吃制作销售、客家传统工艺美术品制作销售、客家传统民俗文化用品(如喜庆婚嫁用品)销售、客家文化展示平台、特色邮局、特色书店、摄影机构、特色茶艺社、特色咖啡馆等特色门店;对非临街建筑空间,如客家围屋、客家民居等,可根据具体情况,引进民办博物馆、展览馆,公益性的图书馆(阅览室)、读书驿站(读书角),客家文化研究机构,国学研究传播机构,传统文化私塾,客家传统文化传承机构(山歌社、麒麟队、茶果社等),特色客栈,创意文化机构,艺术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对各条街巷,可根据其不同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特点,适当引进有一定艺术水准的街头艺人,包括歌手、乐器弹奏人、杂技表演者、民间技艺表演者、街头画家等,实行准入制度并在特定区域持证上岗;对宗祠,要继续保持并强化其原有功能,主要作为本姓宗族居民寻根祭祖、共商社区事务、文化传承与教育等活动的场所。

再次,保持适量的公共性、开放性空间。比如目前的榕树头周边区域、篮球场等,应继续保持并强化其公共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在经过适度的改造提升后,继续作为社区居民、游客的公共休闲活动空间。

最后,相互促进,和谐共荣。在“龙岗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的利用过程中,应通过提升和强化龙岗老街的历史文化特色来吸引更多的人气并向周边区域渗透,推动周边新街区的繁华。同时也通过周边新街区的发展,促进龙岗老街人气的快速聚集,形成文化带动人流、人流繁荣文化的双向流动态势,从而形成新旧街区相互促进、和谐共荣、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打造历史文化街区利用的典范。

(作者:陈晓锋 单位:横岗街道银荷社区工作站)

编辑: 王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