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重音应在“全面”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是根据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需要而制定,标志着从严治党迈入了新阶段。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出台与之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其他党内法规一起构筑起从严治党的“压舱石”。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官党治党方面中央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以来,很多“硕虎”现出原形,被党纪国法绳之以法,一些腐败分子在党中央的强势反腐下有所收敛,但“哀莫大于心不死”,贪欲在一定程度上仍蠢蠢欲动,在表现方式上由“鲸吞”变为“蚕食”,吃拿卡要等小动作屡禁不止。同时也需看到客观上“苍蝇”的数量要远比“老虎”多得多,因此从严治党具有艰巨性及长期性,可谓“永远在路上”永不过时。总结以往从严治党的得与失,全面从严治党的重音应在“全面”上。具体来说:
从横向尺度上的范围来看,从严治党应做到“一个不落”。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根子还在每一名党员。管党治党也应遵循着这一思路。值得注意地是,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以来,各支部通过把学习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党员,党员的理想信念、党员意识、宗旨观念、精神状态、道德行为等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振。因此在管党治党方面,不妨借用这股“东风”,通过“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会这样的经常性制度,提高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
从纵向尺度上的程度来看,从严治党应做到“史上最严”。“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包括《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内的党纪党规的鲜明特色。因此在日常监督干部、执纪问责上各级组织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应拿出“严人一等”的手腕。同时坊间就有“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之说,过节等特殊时节历来是腐败违纪的重灾期。各级纪检部门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看谁还敢顶风违纪吃“螃蟹”。
欣喜地看到,随着党内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违法乱纪少了、遵纪守法多了,政治生态圈比以往清朗了很多。同时广大党员干部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从严治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从严治党,目的在于敦促广大党员能够把更多的干劲投入到党的各项事业中来。当前党的各项改革攻坚任务尤为繁重,全面小康、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等一系列目标需要践行。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面从严治党下,会涌现出一大批能够“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