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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遭盗刷,“表示同情”撇不清干系

2017-08-21 08:38 来源:东方网

经过查询得知,从14日凌晨0:36开始,王先生卡内的资金陆续被转出280笔,每笔转出金额为1000元,1:27转款结束。

 

昨日,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市民王先生向华商报反映,3天前他的农行卡内钱被盗刷一空。事情发生后,银行对王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并全力配合警方对案件的调查。(8月18日华商报)

经过查询得知,从14日凌晨0:36开始,王先生卡内的资金陆续被转出280笔,每笔转出金额为1000元,1:27转款结束。不到1小时时间,银行卡里的28万元存款几乎被盗刷一空,最后只剩下不足1000元的余额。

据王先生说,这些钱都是筹来的,用于月底给工人发工资,而工人们也等着这些钱给孩子交学费。如今,28万元工资款神不知鬼不觉地揣进了别人的腰包,涉事银行一句轻飘飘的“表示同情”,显然很难撇清自己的责任,着实有点猫哭耗子——假慈悲的味道。

近几年,盗刷银行卡案件频频见诸报端。涉事农行有没有从中汲取教训,有没有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没有升级系统消除隐患,有没有加强监控确保安全?从此次盗刷的情况推断,该农行做得并不好,甚至根本就没做。否则,51分钟连续转出280笔资金,又怎么可能轻易地突破了银行的内部防御和监控系统。

另外,还有一件事也让人感到疑惑。王先生明明开通了信息提示功能,偏偏在28万元被盗刷期间,愣是没有收到一条短信。如果有短信提示,王先生发现异常后立即拨打客服电话冻结卡号,也不至于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平时取钱或刷卡消费,都会有短信及时告知,为何在关键时刻却掉了链子?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作为一家大型国有银行,都应该为自己的过失承担相应责任。

更何况,储户与银行之间系储蓄合同关系。储户把钱存入银行,银行就有义务保障储户银行卡内存款的安全。一笔28万元的存款,在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资金转出高达280次,如此异常交易没被及时终止,说明银行对此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涉事银行理应向王先生赔偿信用卡被盗刷损失。

尤须注意的是,在信用卡消费的过程中,信用卡的真实性与密码的符合性是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当消费的两个关键环节。这提醒持卡人,一定要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其密码。同时,与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不要存入太多资金。做好自我防护工作,才能避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 王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