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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病假条”的根源在于“审核不严”

2017-12-06 09:01 来源:东方网
网上早就有出售“假病假条”的生意,然对于“假病假条”,公众诟病已经久,但似乎一直生意兴隆。

 

网上买卖盖有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不同以往,部分卖家开始升级服务,开始兜售“化验单+诊断证明”的全套资料。记者在淘宝、QQ、微信等平台上输入“诊断书”、“诊断证明”等关键词,标有“病情诊断书、病情证明收据印刷,病休诊断单,证明书可定做”五花八门的商家显示出来,部分商家承诺提供全国各地医院假诊断证明业务,甚至有商家提供全套的病假证明资料。(12月4日《北京青年报》)

网上早就有出售“假病假条”的生意,然对于“假病假条”,公众诟病已经久,但似乎一直生意兴隆。“假病假条”是与诚信背道而驰的,因此,对于“假病假条”需要“零容忍”。

“假病假条”为何至今生意兴隆?主要的原因是对“假病假条”审核不严。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一张医院开的病假条,基本上都给予准假了。据了解,使用“假病假条”的多是学生和白领,占到买“假病假条”的七成,而学校和企业对病假条的真伪基本上不核实。为了达到请假目的,这些学生和白领就在网上购买,现在出售“假病假条”的商家也升级了,不仅有病假条,而且还有“化验单+诊断证明”的全套资料,如商家所说,谁闲的查你,都走个程序。这道出“假病假条”畅销不衰的根因。

使用“假病假条”,是不诚信的行为,而出售“假病假条”,则是违法的事。

因为有经营者提供和买卖医院诊断证明,已涉及到伪造企事业单位的印章,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可对该经营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经营者伪造和买卖医院诊断证明情节严重,将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按该规定,将对该经营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不管情节是轻还是重,只要涉及到“假病假条”,都应该依法处罚。而购买者同样也应该受到处罚。

要想把“假病假条”完全杜绝,这需要一方面严格审核关,只要学校和企业相关审核人员多仔细检查,打电话或是通过网络向医院求证,或是让请假者提供买药的发票,基本上就可以确定真假了;另一方面对于造假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让造假者得不偿失。当然,对于一些事情的请假,还是采取人性化措施,不要逼着员工或学生去造假。这同样是减少“假病假条”需要做的“规定动作”。

 

编辑: 王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