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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转发朋友圈”是个馊主意

2018-03-28 15:32 来源:东方网
强制员工转发朋友圈,侵犯员工私人生活甚至是隐私权,影响了公司在员工心目中的形象,这种奇葩企业文化也难以引发员工的认同。

       如今,刷微信朋友圈成了不少人每天必须完成的一项“工作”。一些企业看中了用户习惯,逐渐将微信朋友圈变成营销推广的优选渠道。“作为员工,在私人的社交群里偶尔转发公司的文章倒可以接受,但领导强制员工把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到朋友圈,这让我很不爽。”在河南省郑州市某公司工作的王磊,看着公司发布的绩效考核新规一筹莫展。(3月27日《澎湃新闻》)

  “强制转发朋友圈”不是新鲜事。2016年就有媒体曝光,河北邢台市第四医院要求员工关注医院的5个公众号,加满5000名微信好友,每天转发公号内容并发布至少2条原创朋友圈,未按规定完成任务就要扣工资。消息一经报道,舆论哗然,网友纷纷指责这种奇葩规定。不过,一些企业依然故我,把员工的朋友圈变成免费宣传的广告栏。

  用人单位和员工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劳动者有义务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过,一码归一码,朋友圈是私人的社交媒体,企业不应该也没有权利加以干涉。正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指出:“劳动者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在尊重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前提下,公司对员工进行管理才是合理的。”强制员工转发朋友圈,侵犯员工私人生活甚至是隐私权,影响了公司在员工心目中的形象,这种奇葩企业文化也难以引发员工的认同。

  对于这一不合理规定,一些员工宁愿交罚款也不转发企业公号文章,有的还组织了抗议活动,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均不转发朋友圈。但是,不满归不满,在“资强劳弱”的劳资关系下,员工对于企业的无理要求往往是敢怒不敢言,很少有人主动和公司较真。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工会组织积极站出来,帮助员工维护权益。《工会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也要切实履行职责,对企业的不合理管理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此外,企业管理者也要认识到,强制转发朋友圈是得不偿失的馊主意。表面上看,转发的次数越多,宣传的面越广,但其实,员工朋友圈的受众未必是公司产品的目标客户。每天铺天盖地的转发,还可能造成心理厌倦,对企业及其产品产生反感、抵触情绪,效果反而适得其反。再者,强制员工转发还会引发不满,导致员工和企业之间关系紧张,容易引发矛盾冲突。

  一言蔽之,产品还得靠过硬的质量说话,不是转发的人多了,自然而然就卖的好了。当然,企业公众号自身也需要宣传,但不能靠行政命令的强制,而是要提高内容质量,增强吸引力。当企业能够赢得员工的认同,文章能够引发员工的共鸣,其会主动转发企业的宣传文章,并引以为傲。

编辑: 王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