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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机构改革的逻辑、特性与价值

2018-03-30 09:27 来源:深圳特区报
当然,改革的深意绝不是简单的拆分合并、数量加减,因为任何改革都遵循着一定的内在逻辑和价值导向,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也不例外。

提要:

新一轮机构改革不仅体现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灵活性,也完全顺应国家发展和现实民生的需要,这必将有效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让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为中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基础。

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描绘了一幅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体制的新蓝图: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当然,改革的深意绝不是简单的拆分合并、数量加减,因为任何改革都遵循着一定的内在逻辑和价值导向,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也不例外。

一,如何在市场经济发展已经比较充分的情况下继续优化政府职能配置、解决上述问题,急需从顶层设计上理顺体制

逻辑就是事情的因果规律,省思改革的逻辑,也就是追寻行动的因果律,而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是一段因果律的源头和终点。从这个角度看,此次机构改革至少生发于如下两大逻辑。

首先,新一轮机构改革是对前期机构改革所遗留问题的系统化解决。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分别进行了七轮机构改革,每次改革都是针对当时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例如,1982年改革是为了解决政府机构设置林立、人员臃肿的问题;1988年改革是为了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1993年改革的任务是推动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相应的政府管理架构;1998年改革是为了继续精兵简政、加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型政府;2003年改革是为了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更加适应国际市场经济规则;2008年改革是为了借鉴英国等国家大部制改革经验,探索推行大部制在中国的可能性,用大部制思路来进一步推动政府改革,解决机构依然过多的问题;2013年改革是沿着大部制的思路,继续解决政府对市场和社会干预过多的问题。应该说,经过前期不断的改革,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型政府已经确立,但是一些深层次的沉疴痼疾依然存在。正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指出的那样: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相对滞后。由于权责不是很明晰,导致政府部门多头管理、相互矛盾、推诿扯皮甚至不作为、协调成本较高的现象依然明显,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面还不尽如人意。如何在市场经济发展已经比较充分的情况下继续优化政府职能配置、解决上述问题,则急需从顶层设计上理顺体制。

其次,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这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许多新要求,归根结底是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和国家机构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载体,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迫切要求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其中,政府职能与政府机构是政府体制中最重要的结构性要素,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依法进行公共行政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反映出公共行政的本质,体现着公共行政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方向;政府机构则是承担、实施政府职能的载体。政府职能构成决定政府机构构成,政府机构组建必须适应政府职能需要。因此,要深化政府职能转型,就必须通过对政府机构再设计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二,新一轮改革的创新性特征更加鲜明,是继承性与创新性、历史性与阶段性的高度统一。其中,最重要的创新性体现在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战略性上

正是基于这两大逻辑,新一轮机构改革与前期机构改革相比,既有共性,也具个性。一方面,改革的基本思路都体现出循序渐进性和问题导向性的特征,而且新一轮改革是对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五年来政府体制改革的一脉相承,在改革目标上具有内在的政策连续性;另一方面,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面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深化机构改革,“下决心解决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

因此,新一轮改革的创新性特征更加鲜明,是继承性与创新性、历史性与阶段性的高度统一。其中,最重要的创新性体现在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战略性上,即: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不仅仅是一次政府机构改革,而且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系统性改革优化、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过程的一个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场深刻变革的构成部分,它不局限在国务院或者行政层面的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而是涉及党、政府、军队、事业单位、群团、社会组织等全方位的机构改革,具有划时代的战略意义和政治意义。

具体而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行动特点,至少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机构拆分以推动职能转变为重心,采取“合并同类项”的办法,对各部委职能中相同相近的部分进行整合,或者将职能相近、业务趋同的机构整合为一个新部门;二是重塑新的利益格局,将部门职责与部门资源、利益直接挂钩、优化配置,充分体现了不回避权力和利益调整的革命性特点,也从而使职能部门更有压力、动力和能力履行好职责;三是以广阔的国际视野,把机构改革与中国在全球舞台上所扮演的新角色直接联系起来,释放出中国面对全球开放、融合发展的新信号。总之,此次改革中所采取的20多项举措,其远见和魄力堪称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机构改革之最。

如果说政策行为的本质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那么此次改革也是在价值取向支配下进行的。正如学者陈天祥所言,“价值取向决定政府机构改革的内容和效果,评价政府机构改革的成功与否也必须从价值取向出发。”政府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从属于公共行政价值取向,最基本的就是效率与公平取向。此次改革的价值取向也不外如是,具体体现在推进政府效能和国家治理力、保证社会公正和民生幸福力两大面向上。

三,新一轮机构改革不仅体现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灵活性,也完全顺应国家发展和现实民生的需要

从前者看,此次改革的重点不在于减少政府部门数量,而在于通过大幅调整重组机构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特定职能,形成相关职能领域的大部制体制,理顺和优化各个部门的职能配置,实现同领域的事务由一个部门来统一管理,将有力地促进政府职能统一,也许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政府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而且,“宽职能少机构”的大部制结构将原来政府平行部门之间的外部协调改变为部门之内的协调,使职能部门运行更加顺畅、更加精干、专业且比较稳定,这将大大提高政府的履职能力,政府治理体系将更加灵活和高效。此外,这次机构改革中有不少有利改革开放和对外合作的新部署、新安排、新举措,这将有助于中国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实现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型的需要,有助于中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

从后者看,此次改革彰显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扣民生所需,在医疗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安全风险防范、军人合法权益保障等领域,逐一有创新性建树。相关职能部门从以前单纯注重本系统公共事业发展转向创造更多的公平机会和公正环境,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促进全社会受益机会和权利均等。

总之,新一轮机构改革不仅体现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灵活性,也完全顺应国家发展和现实民生的需要,这必将有效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让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为中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基础。

(作者系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副教授)

编辑: 王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