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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正式进入“税时代”

2018-04-11 09:3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对于那些积极治理污染、主动采用环保工艺和技术的企业,就可以获得更大的税收优惠和减免主持人:环境保护费改税后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引子: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标志着中国有了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依照规定,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2018年4月1日至15日是环保税首个征期。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保税的纳税人;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保税。本期思与辨就该问题进行讨论。

■主持人:王玥

■嘉宾: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张敬伟(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从排污费到环保税,也遵循了“费改税”这一总体思路,体现了“依法立税”、“依法征税”、“依法治税”的法治精神

主持人:过去的排污收费制度更改为征收环保税,这两者有什么不同?

李长安:由排污费改为征收环保税,这是环境保护从收费制度向征税制度的重大转变。简单来说,过去的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征收管理。改征环境保护税后,就将由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征收管理,这样就大大增加了执法的规范性和强制性。除了法律地位和征收主体存在差异外,两者的征收方式也有所不同。比如排污费制度性,只要有污染的企业,收费标准是一样的。而环保税则不同,污染排放多,交税就越多,污染排放少,交税少。为防止排污企业认为交税后就可肆意排放,环保税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和静钧:从“费”到“税”,是使某一项征收更具有权威性和合法性的唯一途径。排污费到环保税,也遵循了“费改税”这一总体思路,体现了“依法立税”、“依法征税”、“依法治税”的法治精神。排污费的法源是行政法规,落实到地方后形成地方行政性收费,征收手段到应费口径,会有很多随意性,会受到地方保护主义、选择性执法等行政不当干预,从而要么出现企业负担过重,要么污染企业轻易逃费等不公平现象,无法有效实现拟定的治污减排目的。统一为环保税后,在税率、应税污染物的确定、应税污染物当量的计算、检测口的规定等方面,可以统一尺度,统一政策,形成宏观经济政策效应,有利于引导企业与经营者实现治污减排,有利于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张敬伟:征收了几十年的排污费,法制层次较低,法治意义难以发挥,更多是行政层面的征收。因为法制约束性不强,法治的刚性很容易变成权力的随性和任性。特别是排污费到了基层征收,受地方保护利益的影响,征收排污费的环保目的很难达到。而且,虽然政策层面强调排污费须专款专用,但是由于财政预算的不透明,排污费也就成了一笔糊涂账。环保费改税,税收刚性约束不能随意更改,征收者履行的是法定职责,不敢也不敢随意增减,环保税对市场主体言也是公开公平的法定义务。环保费改税,对立法者、权力方、市场面和社会公众,堪称多赢。

对于那些污染排放严重、治理不力的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来说,环保税的负担就比较重。对于那些积极治理污染、主动采用环保工艺和技术的企业,就可以获得更大的税收优惠和减免

主持人:环境保护费改税后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和静钧:“费改税”,对企业而言,是一种费的取消、另一税的产生,对于已经在排污费体系下缴纳税费的企业,“费改税”并不意味着负担的减少,而对于尚未处于排污费征收体系下的企业,企业负担会有所加重。从环保税的立法价值导向上看,依从“鼓励清洁生产、鼓励集中处理、鼓励循环利用”精神,那些积极升级换代的企业将会得到减税甚至免税的正向激励,而那些高污染的煤炭、化工企业,在税负的调节下,将向低污染的下游产业转移。

张敬伟:环境保护费改税不会加重企业的负担。简言之,法定意义上的税负成本,是市场主体应尽的税收义务,体现了法治意义上的公平。法定成本和税收义务,对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都是一视同仁的,因而谈不上负担加重。当税负成本高企让市场难以承受时,立法部门会通过修法的方式减税——即如当下中国社会正在进行中的“减税降费”。亦折射了一个事实,“减税降费”节奏下的环境保护税改费,也体现环保税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李长安:会不会给企业增加负担,要依据企业的污染程度和治污成效来加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对于那些污染排放严重、治理不力的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企业来说,环保税的负担就比较重。反之,对于那些积极治理污染、主动采用环保工艺和技术的企业,那么就可以获得更大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比如《环境保护税法》设置了两档减排优惠,规定企业少排污少缴税。环境保护税还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实行差别化征税,可以切实发挥税收的激励杠杆作用,充分调动纳税义务人引进新工艺,采用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

环保税表明了我国对美好环境的追求态度,告别了牺牲环境搞生产的粗放式开发模式,展示了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念

主持人: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有怎样的积极意义?

张敬伟:一是凸显中央治污的决心与意志。党的十九大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定位,使生态文明不再是口号,而是从顶层设计上确保了生态文明实现路径,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污染防治是今后三年三大攻坚战之一。

二是契合民意期盼。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民众怨气越来越大,乱收费和权力寻租的负面信息也屡有曝光。依法治污,靠行政性收费已经不靠谱,征收环保税,税收法定的原则确保了环保税的严肃性。

三是符合依法治污和市场公平的基本原则。从排污费到环保税,是环保治理的法治更新,是从权到法的正本清源。基于税收法定,执法者不敢再有征收排污费时的任性与随性,市场主体也无法再和执法者讨价还价。

李长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通过《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工作,可以将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该法还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环保积极性,过去排污费制度下,污染费中央和地方留成按照1∶9的比例,而环保税将全部归地方留成,中央不再分成。对于企业而言,该法“鼓励清洁生产、鼓励集中处理、鼓励循环利用”,这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环保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激励企业改进污染物处置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和静钧:环保税表明了我国对美好环境的追求态度,告别了牺牲环境搞生产的粗放式开发模式,展示了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念。环保税的征收,给企业一个稳定的信息,使其在生产经营规划中积极向清洁生产靠拢,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使我国企业更具有竞争力。从全社会效应上看,环保税有利于建设青山绿水的家园,有利于促进居民健康,享受清洁空气与饮用水,使整个社会在医疗支出上的负担下降,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然而,也要注意到,由于是首个税种,并没有把碳税、燃油税等多项与污染排放有关的税种一并纳入基中,目前的环保税仅只是小范围的税种,这意味着环保税离实现其理想之路还任重道远。 


编辑: 王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