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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收入之谜”新解

2018-05-23 17:04 来源:深圳特区报
每当收入上涨,我们都会很高兴的,这种高兴可以独立源自收入的增加。如果单纯考虑收入因素,则非收入因素就被“遗漏”了。

如果承认“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我们就可从新的角度解释“幸福-收入之谜”:由于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来自收入的幸福感受趋于下降。这其实也是导致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背后因素:人们的消费虽然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是,由于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人们所增加收入中用于增加消费的部分越来越少。

居民幸福感会伴随经济增长或其收入上涨而同向变化吗?传统经济学家的回答是肯定的。在经济学中,主观幸福感(Happiness)通常被定义为效用(Utility),个人的总效用主要取决于消费者所消费的商品量。于是,收入增加,个人可购得的商品数量随之增加,那么,个人获取了更高的效用,也就意味着幸福感的提升。

这个观点受到了挑战。伊斯特林(Easterlin)研究发现,在特定的时间和区域,更高收入确实会带来更高的效用水平。因为,高收入意味着可以购买更多的商品和服务,享有更高的社会地位。不过,他也发现,当收入更高的时候,人们的平均主观幸福水平并未随之提高。这就是著名的“幸福-收入之谜”。

A

“幸福-收入之谜”的主流解释及其质疑

主流学界对于“幸福-收入之谜”的解释,可归为三大“流派”:

一是相对收入说,也被称为参照团理论(Reference Group Theory)。这一理论认为,个人的幸福感与自己的收入水平正相关,但是与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即相对收入)负相关。也就是说,幸福是比出来的,或者说幸福来自攀比。如果别人的收入比自己高,别人的生存状态比自己好,自己就会觉得不够幸福。于是,不少“心灵鸡汤”宣扬说,如果你觉得不幸福,是因为你老是和比你过得好的人比;如果要让自己更幸福,就应跟比自己差的人比,比如看看那些处于战火纷飞中的人们,就会珍惜自己当下的幸福生活。

二是“遗漏变量”说。这一理论认为,影响幸福感的因素不仅包括收入,还包括很多非收入因素,如婚姻、就业、健康、休闲、人际关系、社会安全、生态环境、政治参与等等。如果单纯考虑收入因素,则非收入因素就被“遗漏”了。非收入因素与收入负相关,随着收入的增长,许多影响幸福的非收入因素会下降,从而抵消了收入因素带来的正面作用,使得幸福感持续不变。

三是综合因素说。这一理论与“遗漏变量”说有点类似,它将收入、非收入因素等变量纳入统一框架,分析认为各变量对幸福影响权重不同导致经济发展和幸福不相关,不存在“幸福-收入之谜”。实际上,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发布的幸福指数指标体系,如不丹政府“国民幸福总值”,OECD的“更佳生活指数”,日本内阁的“幸福度指数”等,都采用的是综合指标体系,收入只是众多幸福影响因子中的一个。

上述不同流派的解释,对幸福的定义并不相同,前两种解释中的幸福,是主观感受意义上的幸福,第三种解释则是主观与客观合一的幸福。

先谈谈相对收入说。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将主观幸福感分成两类:第一类幸福感,是自省的幸福,即独立于一个人的外界情况的内心幸福感,取决于自身的修为和境界,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就如孔夫子的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第二类幸福感,则是来自攀比的幸福感,源于个人与外界之间的关系,如卢梭所说,“人除了希望自己幸福之外,还喜欢看到别人的不幸”。第一类幸福感与收入的关系不大;但是,第二类幸福感,与收入的关系很大。相对收入说,最大的缺点是,容易走极端,从而沦落为“心灵鸡汤”:要么认为个人幸福只需要跟自己比,不要跟别人比;要么主张人们跟比自己差的人比,而对过得比自己好的人视而不见。这无异于掩耳盗铃。

再看“遗漏变量”说。实际上,学术界已经有不少实证分析发现,在过去几十年里,许多非收入因素(如休闲)不但没有下降,相反却呈现增长的趋势,收入和许多非收入因素同时增长,这使得非收入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大打折扣,从而降低了这一理论的解释力。从幸福的研究看,幸福的确是综合的,而非单一的。可是,收入是影响幸福的最为基础的因子,没有收入,就没有那些“非收入因素”,比如更好的住房、医疗、教育、休闲等等。试想,你的收入不够高,能住上高档住宅或者买得起学区房吗?

最后看综合因素说。实际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只是描述了幸福的复杂状态,也就是说,将影响幸福的各种因素,采用一定的算法,计算出来一个数值,衡量一个人、一群人或某个区域的人的幸福状况。但是,综合的计算,并不能否认收入的作用。笔者曾经运用中国民生指数课题组的数据分析发现,如果用综合指数与收入因素进行统计分析,“幸福-收入之谜”依然存在,也就是说,随着收入的增长,综合指数值会有下降。

总体而言,对幸福的研究所提出来的几乎所有理论,都是描述性,规范的经济学纯理论分析的论著极少,因此,严格地讲,上述三种解释,并非理论,而是一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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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收入之谜”新解

破解“幸福-收入之谜”,实际上要厘清“效用”(幸福)与“收入”之间的关系,而关键之处在于“收入”的界定。关于“收入”,应当从两个角度入手处理:一是将单位货币收入(如1元钱)作为“货币”因素,并假定其边际效用不变,从而作为商品边际效用的衡量单位。这种假设是非常必要的,毕竟,货币是一个“尺度”,是用来衡量边际效用的,“尺度”本身有效用,但它应当是恒常量,否则,无法用来测度效用。这就好比我们用直尺来测量物体的长度,毫无疑问,直尺本身就有长度,但这个长度必须是一恒常量,否则,无法衡量物体的长度。二是将“收入”与“单位货币收入”区分开来。主流观点仅仅将“收入”(较多数量的单位货币收入)作为预算约束,比如,收入的增减,意味着预算线的向外移动,可购置商品数量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消费者的效用水平。这么处理没有错,但过于简单粗暴,道理很简单,“收入”本身也是有效用的。就如《伊索寓言》中的那个守财奴,将他的金块埋到一棵树下,每天他都要去将金子挖出来看看。守财奴的幸福,可以单独依赖于金子。实际上,每当收入上涨,我们都会很高兴的,这种高兴可以独立源自收入的增加;当然,与此同时,收入的增加,也意味着住房、教育、医疗、休闲等等影响幸福的外在条件有望得以改善,从而增进幸福。

那么,我们可以推导出两种结论:

(一)静态情况下,无论单位货币还是收入,边际效用均保持不变

从静态分析,不考虑时间因素,由于假设某个居民收入保持不变,换句话说,收入的边际变化为0,对产品或行为变化的影响可以忽略,于是,居民的消费行为可以用商品的边际效用曲线来解释,而不必考虑收入变化的因素。此时,不仅单位货币的边际效用不变,收入的边际效用也不变。

在均衡状态下,随着单位货币的数量的增长,总效用相应增加,但单位货币的边际效用是不变的,从而,曲线表现为夹角45度的直线。

(二)如果区分“收入”与“单位货币”的概念,并考虑时间因素,那么,收入的边际效用必然递减

“单位货币”(或者货币单位)与“收入”其实是不同的概念。货币单位作为尺度,必然是一个恒定量,边际效用递减;但是,动态情况下,“收入”是可变的,也不是尺度。那么,“收入”相当于单价为“单位货币”(如1元钱)的商品。

按照当前主流经济学的解释,当某个居民收入(不仅包括货币性状的收入,其他一切具有财富性质的产品,比如黄金、古董、字画等等,也可纳入到“收入”概念中)增加时,预算线向右移动,可购置的商品或消费的行为也就增加了。随着商品或消费行为的边际效用递减,收入的边际效用也将发生变化。消费者用收入换取商品或消费行为,其实就是用收入的效用去交换商品或消费行为的效用,从而,商品或消费行为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对于收入也适用:就某个居民而言,随着收入量的增加,其边际效用是递减的。

从心理感受的角度看,收入的增长,如同拥有其他物品数量的增长一样,带来的边际心理感受是变化的。如,刚毕业的大学生,第一次拿到工资,兴奋异常;第二个月,感觉淡化了不少……不久,不再有最初那种强烈的感受,日趋淡然处之。

显然,“收入”可以被定义为单价为“单位货币”(如1元钱)的“商品”,那么,与其他消费品一样,它符合边际效用递减律。

由于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从而其效用曲线的形状与单位货币的效用曲线不同。收入的效用曲线是严格凹的,其斜率是严格递减的,而且,收入的效用曲线的二阶导数为负。

那么,如果承认“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我们就可从新的角度解释“幸福-收入之谜”:由于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来自收入的幸福感受趋于下降。这其实也是导致边际消费倾向递减(Diminishing Marginal Propensity to Consume)的背后因素:人们的消费虽然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是,由于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人们所增加收入中用于增加消费的部分越来越少。

为了证明这一观点,笔者根据中国民生指数课题组的问卷统计分析发现,居民个体幸福感与收入水平具有如下的关系:在中低收入水平,报告“幸福与比较幸福”的样本比例大致随收入水平提高而提高;在中高收入水平,个体的主观幸福感并没有随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在最高收入组,个体的主观幸福感相比中高收入组有所降低。根据数据推导出函数公式,计算得出,其二阶导数小于0,亦即表明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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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意义

在“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说”解释下的“幸福-收入之谜”,为公共财政提升国民幸福指数提供了税收政策理论。研究最优税收的文献中有相当一部分主张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

如果认为收入给居民带来的幸福感是递减的,对于高收入群体而言,收入的边际效用相对较少:10万美元,相对于比尔·盖茨而言,带来的幸福感或效用显然远远小于一个普通家庭。因此,在经济政策中,应当考虑分配加权,征收累进税,并通过转移支付惠及穷人,从而提升国民的幸福。

(作者系经济学者) 


编辑: 王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