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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图书馆当设儿童阅览专区,并配备专业人员

2018-08-06 17: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刚对记者表示,图书馆是培养孩子阅读习惯,提供知识的场所。作为公共区域,孩子有权进入,这一点毋庸置疑。

面对网友对“熊孩子”能不能进图书馆的争议,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刚对记者表示,图书馆是培养孩子阅读习惯,提供知识的场所。作为公共区域,孩子有权进入,这一点毋庸置疑。

实际上,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共图书馆法》第34条已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早在2010年,国家图书馆就针对该现象专门设立了“少年儿童馆”。目前日均接待未成年读者400人次,为儿童阅读提供了方便。

就此,国家图书馆方面还明确要求,监护人需对被监护人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有义务保持环境安静,不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等。

一位带着孩子入馆的母亲很赞同这样的做法:“一来避免小孩儿影响他人阅读,二来儿童区的图书也更适宜孩子们看。”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