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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如一日:营造深圳法治环境 铸就民营经济腾飞

2018-12-12 14:35 来源:深思网
2018年注定是不凡的一年,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共产党宣言》颁布170周年,更为重要的是,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日。

2018年注定是不凡的一年,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共产党宣言》颁布170周年,更为重要的是,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日。

40年时间很关键,在国家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会使国家社会发生巨变。回首40载光阴,中国实行全面改革开放并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锐意进取、一往无前,带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华夏大地上正在书写一部荡气回肠的壮丽史诗。

然而谈及改革开放,深圳的故事是一个重要的开篇。改革开放的发展离不开以深圳为代表的沿海城市对外企、私企等民营经济引进、鼓励与制度支持。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始茁壮成长。但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接受挑战的,不是我国的市场环境,而是法治环境”,这是对十年文革有切肤之痛的邓小平同志悟出的实践真理。正如曾任国务院副秘书长顾明同志在1979年谈及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诞生时说:“当时我们想吸引外资来华,但外商说没有法律,他们的权利没法保障,所以不来。“可见,40年斗转星移,40年山河巨变正是一条不断乘风浪破法治建设风正帆扬之路。

而事实上,被赋予时代弄潮儿和佼佼者光环的深圳40年如一日,正以自己的法治建设行动诠释了这样一条不断乘风破浪法治建设风正帆扬之路。其中尤以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亮点元素。

为此,深圳市政府时刻牢记自己是经济的护航者身份,在法治制度具体创新建设上更是频频发力。如在2014年,深圳就率先发布《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及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办法;随后,在2017年10月,深圳市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续签《法律合作安排》,继续深化两地政府在粤港澳大湾区不同法律背景下的法律合作。同时,深圳不断创新多元化的解纷机制,如深圳国际仲裁院海外庭审中心设立,“港深”仲裁法庭的合作可谓开启“破冰之旅”,是深圳仲裁机构取得巨大成绩,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迈出了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扎实步伐。

民营经济是充分体现市场的活力,往往能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创新能力。正是因为40年的改革开放与法制建设,深圳在法治环境营造上的不懈努力使之走在法治城市的前列。又恰恰基于此,一批“顶天立地”的民营经济产业巨头,如华为、平安、腾讯、正威集团等,一个个细分行业的领跑者,如大疆、光启、优比选等愿意扎根深圳。如此,拥有6家世界500强的民企之都——深圳自然成为中国最具有创新活动的城市之一,日益成为亚太设置世界国际商事、金融的中心。

而在2018年的11月10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主要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深圳必须以此为契机,在政府与市场,民企与国企,自主创新与对外开放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做到:一是以进一步挖掘民营企业的潜力和创造力,提供创新机制的土壤;二是继续深化开放与合作,深度融入国际和国内市场;三是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关系,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角,政府应通过制度引导,“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相互配合,通过透明、法治、高效的政府服务进一步优化各种生产力要素,为企业的稳定健康的发展保驾护航。

明镜所以昭形,鉴古所以知今。40年历程见证了“改革与法治同频共振,深圳经济成绩喜人”。既然这是一条正确的的道路,我们就有理由有信心走下去,在幸福深圳、复兴中华的道路上走下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 邓达奇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