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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双休日落实到位,再实施“2.5天小长假”吧!

2019-01-15 09:52 来源:东方网
河北省近日印发的《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河北省近日印发的《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记者发现,早在2015年就有多省份明确提出鼓励“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休假模式。(1月13日《燕赵都市报》)

“2.5天小长假”并非新鲜事,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2.5天小长假”,并指出通过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等,以带动旅游消费需求。显而易见,河北省出台的休假方案,乃是在落实国务院的政策,属于既定范围之内,并无更超前的内容。

目前已有十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但绝大多数地区尚未落地,仍然停留在文件层面,真正落实执行的城市并不多。显然,河北“2.5天小长假”能否落地,也是一个问号,毕竟文件只是鼓励探索实施,并未出台具体的执行细则,恐怕基层还是会以观望为主,不敢做“出头鸟”,以免出现差池惹来麻烦。何况,社会各界对“2.5天小长假”存在争议性,反对的声音非常大,也会阻碍方案的实施。

休假权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每一位劳动者都享有平等的休假权利,我国的休假制度,也经历过多次变革。从最初的周日休假,过渡到大小周休假,再到目前的双休日制度,总体而言是在不断缩短工作时间,延长劳动者的法定休假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也跟社会生产力效率提高,民众休闲愿望增强有关系。

可休假制度的落实呈现严重不公的状态。目前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企、外企、少数民企等管理制度规范,休假制度执行力最好,而大部分民企、私企、个体经营者的双休日制度没有做到位,职工仍然是一周休一天,甚至一个月休2、3天的情况都非常普遍。在双休日都未能全面执行的环境下,搞2.5天休假制度,更加不现实,如果一味强行推进的话,等于是在给少数人谋福利,民众显然是无法接受和容忍的。

而且,现在部分地方基层单位、企业面临任务繁忙、加班加点无序的工作状态,诸如“白加黑”、“5+2”、“7*24”等无节制加班,劳动者连轴转搞得身心疲惫,连最基本的作息时间都不能保障,又遑论带薪休假、2.5小长假了,更是可望不可及的梦想了。何况,“2.5天小长假”还涉及行政单位与企业、市民的工作衔接问题,如果不同步的话,就会出现延误办事的情况。这也是各地对落实“2.5天小长假”并不积极的主要因素,在基本休假权利没有落实之前,再弄这些花样出来,只是“画饼充饥”罢了。

显而易见,与其推进华而不实的“2.5天小长假”,倒不如先把双休日全面落实下去,让违规者受到法律惩罚,付出应有的代价,积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休息权,再逐步执行带薪休假、“2.5天小长假”等福利。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