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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下国内期货市场的“八个第一”

2019-05-07 09:14 来源:深圳特区报
1991年6月10日下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举行成立大会,宣告新中国第一家期货交易所在深圳经济特区诞生了。

1991年6月10日,中国第一家期货交易所——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正式成立;9月23日,交易所投入实际操作运行。1992年1月18日,交易所正式开业,标志着期货市场在中国的实验取得了初步成功。

1992年12月11日,原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袁宝华在参观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时,为金交所题字“敢为天下先”。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周正庆主编的《证券知识读本》一书中认为:“1991年6月10日成立的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最早以期货交易所的形式进行期货交易,并在同年9月28日推出我国第一个商品期货标准合约特级铝期货合约。”

金交所的成立,要从20世纪80年代说起。当时还没有确立市场经济取向的背景下,期货市场对很多中国人而言,是一个陌生而令人生畏的东西,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分散决策的生产体制与传统商业流通体制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商品多时难卖,少时难买,供求关系扭曲,价格波动剧烈,各种商品价格大战此起彼伏。为了解决价格调控中的滞后性问题,有关机构和专家开始从理论上对我国期货交易进行探讨。

彼时,国内有色金属市场变化集聚,价格成倍上下浮动,加之市场透明度差,合同履约率低,企业相互“欠债”日趋严重,使众多有色金属企业生产失衡,经营受到严重冲击。为了适应市场,确保企业经营有序和生产持续发展,1983年4月成立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下称“有色总公司”)产生了组建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的想法。在经历试点上海不成的情况下,有色总公司将目光放到了新兴的深圳经济特区。

1991年6月10日下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举行成立大会,宣告新中国第一家期货交易所在深圳经济特区诞生了。

在中国版期货市场,需要突破两个禁区:一是价格必须放开,当时全国还实行价格双轨制,但深圳已经对部分商品价格放开,这是一个有利条件;二是必须允许进行投机。所谓的投机就是利用时空条件,赚取价格差,获得利润。

在一片“投机”的质疑声中,按照广东人的偏好,开业日期定在1992年1月18日,因为8就是“发”。1992年1月19日,即金交所开业的第二天,邓小平就南下深圳,发表著名的“南方谈话”,确立了中国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

自金交所成立以来,共创下了国内期货市场发展中的“八个第一”:全国第一家期货交易所;全国第一家由地方政府颁发期货交易所的管理规定、交易规定和期货经纪商管理规定;全国第一家推出商品期货标准合约——《特级铝标准合约》,当时在全国市场形成具有权威性的“深圳铝价”;全国第一家设立会员的自律组织——会员专业委员会;全国第一家推出标准仓单进行“一手一单一位”的实物交割;全国第一家实行标准仓单抵押用作交易保证金;全国第一家通过有线电话开通远程传输实时信息系统;全国第一家建立交易所年会制度。

金交所成立后,从1992年到1997年,交易所的会员数、交易数量、交易金额高速增长,有的年份增长率为5倍或6倍,而实物交割率逐年下降,1996年下降到了1.93%,接近国际平均水平,市场流动性高。在金交所的影响下,国内期货市场迅猛发展,各地纷纷兴办期货交易所。到1993年年底,全国批准注册的期货交易所50多家,期货经纪公司300多家,兼营期货的机构近2000家,从业人员13万多人。令人扼腕叹息的是,由于各地经营水平良莠不齐,导致证监会1998年对期货市场进行整顿;国家从全局考虑,金交所还是被撤并。从建立到撤并,金交所虽然仅仅存在7年多,但它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对整个中国的期货市场发展影响非常深远,被评为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100件大事之一,为深圳乃至全国探索建立金融等期货交易所进行了很多有益尝试,对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发展、流通领域深化改革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注定作为新中国期货市场发源地被载入史册。

(据《敢为人先——改革开放广东一千个率先》,郑元亨:时任深圳有色金属期货交易所总经理)(栏目整理:赵鑫)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