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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垃圾分类的“激励”新规值得期待

2019-07-08 10:23 来源:东方网
深圳垃圾分类新举,在激励条件和标准(家庭、个人、住宅区、单位),以及激励措施、激励名额和经费落实方面都有详细规定,也有时间表。

7月4日上午,深圳市政府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发挥先行先试的改革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大力推动深圳市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动员、全面组织、全面推进,营造深圳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为我国垃圾分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深圳样本。

提出“深圳经验”和“深圳样本”,可见深圳很有气魄。日前,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2019-2021)》(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提出2019-2021年期间,全市各区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共计6250万元。其中,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资金补助2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补助资金1000元。

而且,深圳垃圾分类新举,在激励条件和标准(家庭、个人、住宅区、单位),以及激励措施、激励名额和经费落实方面都有详细规定,也有时间表。尤其是在“经费落实”上,市财政每年安排最高限额3125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国家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到目前已经有三年多时间,46个试点城市随后都出台了各自的具体措施。其中,上海的垃圾分类到目前最受瞩目,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而作为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在此项工作中另辟蹊径、独树一帜,新规中不仅有惩罚性措施,还制定了奖励政策,以另一种方式为全国垃圾分类开辟新思路,令人耳目一新。

我国的垃圾分类一直以“提倡”或“鼓励”为主,而如今,垃圾分类将从“鼓励”到“强制”,这是大势所趋。而仅靠强制,显然不能轻易达到预期,自律不行,就靠他律。然而,结合实际,让“强制”中带有“激励”成分,却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奖罚并举”也是兼顾众多群体差异化而做出的一种选择。事实上,对一部分人来说,靠惩罚很见效,但确实有人靠奖励更奏效。

垃圾分类是一个新事物,这项工作极其复杂,必须与传统生活方式和习惯决裂。而在管理上,必须站在更高处,既要用法律推动,也要结合实际,依靠创新驱动,如此才能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而这恐怕不是单靠“罚”就能见效,“罚”的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同样会带来成效。由此,深圳垃圾分类的“激励”新规值得期待,希望此举能使“深圳经验”和“深圳样本”照进现实。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