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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授权授予要跟上时代需求

2019-08-06 11:35 来源:深圳特区报
为规范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工作,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日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

漫画:颜庆雄

引子:为规范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工作,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日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从今年7月起,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除此之外,《管理办法》提出要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本期思与辨就该问题进行讨论。

■主持人:赵鑫

■嘉宾: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李文军(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李煜兴(东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

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历史使命

主持人:为什么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和静钧: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是出于健全学制体系的考虑。第二学士学位制是补充研究生培养不足而设的本科后继续教育,是一种过渡性安排。由于发生在同一时间轴上,前后不同的本科学士教育,相当于只“切换”了专业,知识层次依旧停留在本科水平上,甚至在培养复合型人才目标上效果不显著,不受学生们推崇,出现了拟招生人数多于报考人数的倒挂现象。随着研究生教育条件和规模的提升,第二学士学位的停招是水到渠成之事。

李文军: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从第二学位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其实质类似我国的研究生教育。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2018年录取研究生72万多人,在校研究生达到200万。相对上世纪研究生的短缺来说,现阶段我国研究生数量已非常庞大,在这样的背景下,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正当时。

李煜兴:第二学士学位生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产物。改革开放初期,针对我国研究生教育非常薄弱的现状,为满足部分应用科学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国家专设第二学士学位生培养方式,作为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渠道。第二学士学位生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在特定历史时期,第二学士学位生培养与研究生培养相辅相成,成为研究生培养的有益补充。近年来,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蓬勃发展,第二学士学位生培养的重要性、紧迫性相应降低,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趋势放缓,部分有资格的高校逐步压缩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名额,甚至取消招生。由此可见,旨在弥补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设立的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历史使命,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

教学内容上并无差异,但教育形式与教学组织方法完全不同

主持人:《管理办法》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同样是接受新专业的系统学习和培养计划,它们和第二学士学位有何不同,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李文军:双学士学位是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获取学士学位的同时,跨学科门类攻读另一学科专业的课程,同时获得另外一个学科的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选择本校或外校现有的另外一个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学习。达到相应要求,学生即可获得辅修专业学位。联合学位指在本校或外校的两个不同研究领域学习由此获得的两个学位。联合学位的形式多样,许多是国内与国外大学合作,这些与第二学位不同,属于“本科后”教育,目的也不是补充研究生教育的不足。新的学位制度的建立会对我国现阶段本科教育中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教学资源、人才培养方案、经费划拨等方面产生影响。比如教学资源,如果不是在本校内学习,而是跨校学习,这对于学校间的校际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和静钧:独立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虽然退出,但第二学位教育本身并不退场。随着学生的基础教育水平的提升,许多学生具备在本科阶段同时攻读两个或两个以上学士学位的能力,社会对双学位的需求也在上升。多数高校把这第二学士学位从“本科后教育”往前挪移到“本科中”,甚至是同步的“双学位”复合教育。大学本科生除主修本专业之外,还可以同时辅修第二学士学位,或干脆就从本科起点就选报双学位专业。与独立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相比,辅修、双学士等在教学内容上并无差异,但教育形式与教学组织方法完全不同。这些教育模式,更能激发学生们通往复合型人才之路,弥补了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耗时、专业之间复合程度弱的缺点。

李煜兴:第二学士学位在学历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其招生对象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则是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的三种学位类型。简言之,辅修学士学位相对于主修学士学位而言,是在校学生在学有余力前提下,在主修专业A之外自主辅修专业B。本科毕业授予A主修学士学位和B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则依托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A、B两个专业而设置的复合型专业。双学士学位学生经高考招生进入复合型专业就读,本科毕业授予A、B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则是招生学籍所在高校A和联合培养高校B根据校际合作办学协议进行联合培养而授予的学位。联合学位证书由学籍所在高校A颁发,联合培养单位B可在证书上予以注明。这三类学位为复合型本科人才培养提供了多元化的模式选择。

“多证合一”是《管理办法》的最大亮点

主持人:《管理办法》还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

李煜兴: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是《管理办法》的一大亮点。《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省级学位委员会建立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评估制度和抽检制度,加强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专业的质量监督,同时要求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相应的学位授予救济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行为,减少可能发生的权力寻租现象,保障学位教育的质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的教育环境,保障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

和静钧:“多证合一”是《管理办法》的最大亮点。复合人才意味着学生可能拥有更多学士学位,按以往的办法,多个学士学位会颁发多个证书,这给证书管理与监督带来了制度漏洞,社会上不少人对学位证书的“含金量”存在怀疑,现在,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学生只发一个证书,所获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除了在使用上更加方便外,进一步明确了学位授权的主体,不留下责任与监督的空白,让证书的“含金量”更加实在。

李文军:第十条是一大亮点:省级学位委员会可组织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开展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这不但是落实“双一流”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关键措施,也是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法》中高校自主办学制度、深化学位授予审核改革的有效途径。下一步的工作将是细化制度规则和标准,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赋予高校更多自主权。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