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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政策环境与市场活力驱动 进一步提升深圳“双创”水平

2019-08-27 10:45 来源:深圳特区报
政策保障是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资源投入是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基础,师资队伍是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质量提升的必要条件。

政策保障是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图为2019全国双创周深圳活动暨第五届深圳国际创客周,市民体验仿真驾驶模拟器。深圳特区报记者何龙摄


提要

随着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着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近年来,深圳市“双创”综合指数位列全国前茅,涌现出一批具有活力的“双创”企业与产业示范基地。未来深圳市可以从政策系统性、投资接力机制、跨界平台搭建等方面提升“双创”人才环境,为创业者跨界活动搭建平台,从政策保障、资源投入与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而加强产融结合可促进制造业企业的转型升级。

“双创”人才培养、创业者资源平台、创新创业基地构建和产融结合等共同构成“双创”建设的核心要素。深圳在国家战略层面上肩负“先行先试”的使命,对深圳市“双创”问题进行研究、总结经验并提出发展建议,其意义不仅在于助力深圳本地创新创业软硬环境建设,更有助于为其他城市和地区的“双创”发展起到借鉴作用。

A

加强“双创”人才环境的系统性建设

人才是国家或地区中具有较多科学知识、较强劳动技能、在价值创造过程中起关键或重要作用的优质人力资源。人才是创新创业的基础,创新与创业活动离不开具有不同教育背景及行业经验的人才支持,良好的“双创”人才环境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深圳市作为我国创新创业发展的排头兵,近年来在营造“双创”人才环境、助力“双创”人才汇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前深圳市“双创”人才环境呈现出社会共识强烈、人才流入数量大、高层次人才占比高、国际人才吸引力强等特点。推动深圳市“双创”人才环境的优化,营造具有吸引力的“双创”人才环境,为深圳市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提供有力保障。尽管深圳市在“双创”人才环境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整个创新市场发展还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建设尚有不足。未来应提高“双创”人才政策的系统性,从行政管理、市场准入和扶持内容方面入手,将双创人才政策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联系起来。在行政管理方面,应提高涉及双创人才政策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性,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同时建立双创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人才服务;在人才准入方面,降低双创人才门槛,允许不同行业的双创企业使用灵活的人员准入标准,提高人才的参与意愿。在扶持内容方面,应考虑如何提供更多的创新创业辅导以及如何培养开放包容的社会文化环境,注意解决双创人才短期内的生活成本过高以及长期内的企业经营和用人成本快速攀升等问题。

B

为创业者跨界活动搭建平台

培育社会关系网络、挖掘并利用各种资源渠道、捕捉商业机会,是创业者创造价值并获得成功的有效途径。创业者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突破现有资源的局限去识别并创造成功机会,这也是创业精神的一种体现方式。跨界活动的本质是知识的流动过程,创业者常借助参与跨界活动以实现拓展社会关系网络及获取关键、稀缺性资源等目标。跨界活动有助于推动特定组织或群体成员与陌生的外部组织或群体成员之间进行积极的沟通与互动。跨界活动可以影响组织成员的组织身份与组织认同,以及对其他外部组织成员的印象,有助于企业领导者聚拢社会资源。

转型期中国出现了明显的社会阶层分化,以职业、社会身份等要素为基础的阶层对于群际信任变得愈加重要。一般认为,中国社会“熟人”关系网络的稀缺资源传递对创业者成功至关重要。然而,除了具有社会代际资本性质的关系网络或特定熟人圈子,对于创业者主动扩大信任半径、积极接触陌生人所建立的关系网络与创业者成功之间的作用影响,现有研究涉及较少。

在创业者访谈中发现,创业者经常会强调跨界活动对其知识学习、机会对接、优势整合、资源挖掘、业务转型、企业生存乃至个人成功、情绪及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影响。研究表明,当群体信任较高的情况下,创业者更乐于参与跨界活动;跨界活动可以通过经济回报、心理满足感与社会地位等方面对创业者成功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公共部门举办的科技和创业等相关活动能够为创业者及其他参与双创活动的群体提供跨界活动平台。

深圳近二十年来已经建立和引入了一批研究机构、共享实验平台等可提供相应技术支持的组织机构。但大部分受访对象却是在和其他创业者的沟通中获得更有效的资源,如可能的目标客户、有合作意向的其他企业或者下一轮融资的途径等。因此,除了设立一系列支持性组织(如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孵化器等机构),也应该更多地举办与科技、创业等主题相关的活动,促进创新创业群体之间的集中交流,为创新创业人才之间的合作搭建平台。

C

加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不仅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载体,更能为产业创新贡献力量。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指出: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要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促进人才优势、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重点完善创业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支撑服务体系。

2017年,深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出台了推进创新创业实施意见、促进创客发展行动计划及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着力构建完善创新创业政策链、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和生态链,全面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深圳已成为令人瞩目的“创新之城、创业之都”,深圳市创新创业基地具有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网体系、搭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扩大创新创业品牌影响力、深入对接创新创业孵化服务等作用。

政策保障是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资源投入是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基础,师资队伍是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质量提升的必要条件。双创基地建设应包括完善产学研共同发展、落实科研成果技术转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开展、完善和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指导体系、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支撑服务、孵化加速体系等举措。

D

推动产融结合,促进创新与新产品开发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当前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重大议题。加强创新能力,提升实体经济水平,迈进全球产业价值链中高端,不断增强创新力和竞争力是当前中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与新产品开发是企业获得可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经济、社会与市场环境对创新活动具有深刻的影响,而创新活动同样对经济、社会与市场环境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创新与新产品开发对于现代商业组织的作用日益显著。新产品、新服务的推出是企业实现转型升级、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升组织绩效乃至企业生存的关键因素。

研究表明,产融结合可以通过财务协同等微观机制促进制造业企业的转型升级,进而推动企业的创新与新产品开发活动。为解决“双创”主体对于资金的顾虑,有必要建立促进双创投资的接力机制。可通过在现有创新创业系统内纳入多种类型的投资主体、从法律层面开放和规范民间资本,鼓励并支持金融中介机构的参与来优化资源的配置,促进创新创业投资接力机制的形成。

首先,纳入多种类型的投资主体。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不仅需要天使投资人和风险投资机构,还需要商业银行和大企业等机构的参与。其次,应进一步释放民间资本力量,规范和完善众筹、P2P等融资方式,同时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更多双创企业投融资信息,通过增加资金供给提高资金的可获得性。最后,应培养金融中介机构,形成天使投资网络,帮助投资者和创业家形成对接,持续地进行投融资活动,形成投资接力机制。

(作者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研究员 马永斌)

本文来自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成果(课题编号135B016)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