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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不嫁人丢人”污名化别人并不能抬高自己

2019-08-28 11:02 来源:东方网
在大城市,女性三十岁了还没有进入婚姻正在变得越来越常见。

前不久,浙江杭州市萧山区的小王姑娘,在电影院看电影,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说爸爸在单位跟人吵架,气得不轻。对方对小王爸爸说,“你女儿都三十了,还不嫁人,丢不丢人?”这句话深深刺激了小王父亲,也激怒了小王。(8月26日《钱江晚报》)

千姿百态的社会流动,让婚恋半径逐渐扩大,婚恋竞争的加剧以及婚恋观念的多元化,让不少大城市年轻人的初婚年龄越来越大。尽管如此,依然有一些人不懂得尊重他人的私生活,热衷用污名化的手段来贬低他人,从而达到抬高自己的目标。

在大城市,女性三十岁了还没有进入婚姻正在变得越来越常见。不论是择偶梯度效应导致那些学历高、收入高、条件好的女性难以“往下找”,还是由于社交圈子的限制缺乏接触异性的机会,抑或经历过失败的恋爱,三十岁了没有嫁人并没有什么原罪,不应该被“另眼相看”。然而,一些人热衷用陈旧的观念来看待社会变迁带来的新现象,习惯用“傲慢与偏见”来居高临下地贬低和鞭笞别人。

“三十岁不嫁人丢人”说到底,就是小王父亲的同事自以为是,将自己的观念强加给别人。将三十岁没有嫁人的“剩女”污名化,将她们从“正常的,完整的人”变为“沾上污点的、被贬低的人”,赋予了她们某种不光彩的色彩。三十岁还没有嫁人的女性,被先入为主地断定在性格、品行、能力、审美、社交上存在问题;“三十岁不嫁人丢人”被认为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单身女性被塑造为一个无能者与失败者的形象,遭遇了歧视和社会排斥。

美国社会学家萨姆纳创造了“外群体”和“内群体”两个概念,由他人结合而成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的群体是外群体,与之对应的就是“内群体”。只顾自己嘴上痛快,只看得到自己的利益却看忽略、漠视他人的权利与尊严,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鞭笞和精神上的矮化,“三十岁不嫁人丢人”将自己和单身女性区别开来,认为单身女性是有污点的,通过自上而下的歧视来建构心理上的满足感和优越感,见证了一些人精神世界的贫瘠与荒芜。

未婚女性不是一个同质性的空洞符号,而是有着显著差异的鲜活个体。自弹自唱、孤芳自赏的“三十岁不嫁人丢人”,本质上就是缺乏边界意识与文明素养的体现;看似“高人一等”,实际上却暴露了自己的浅薄与粗鄙。一个热衷“揭短”的人,内心或许有些阴暗、不够阳光;更何况,三十岁不嫁人是别人的一种权利和自由,作为“外人”没有必要去指手画脚。

对他人的生活方式的包容程度,见证着一个社会的成熟和文明程度。不论是说出口还是沉默的“三十岁不嫁人丢人”,都需要反思和自省。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