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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座位须让给有需要的人

2019-09-24 15:45 来源:中国青年报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3年起实施,是全国首部关于城市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为保证有需要的人士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能够得到良好照顾,草案修改稿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设置爱心座椅,供老年人、孕妇、残疾人等有需要的乘客优先使用,其他乘客使用的,应当让座,不让座的,司乘人员有权要求其让座。

近年来,深圳地铁在国内率先设立女士优先车厢。但是,由于缺乏约束,该车厢内还是挤满了男乘客。草案修改稿规定,地铁可以设立优先车厢,在高峰时段优先车厢可以仅供残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对于乘坐优先车厢的其他乘客,地铁工作人员应当劝离。

有的网友十分赞同设立“女士优先车厢”: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