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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虚无主义的问题、危害及应对策略

2019-10-16 13: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一段时间以来,历史虚无主义想方设法地误导人们接受错误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把人们领上一条对民族历史的歪曲、诋毁和否定的邪路,造成严重的社会思想混乱和危害。

一段时间以来,历史虚无主义想方设法地误导人们接受错误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把人们领上一条对民族历史的歪曲、诋毁和否定的邪路,造成严重的社会思想混乱和危害。因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用马克思主义武装人民(尤其是青年人)的头脑,引导人们坚持用唯物史观正确地认识和对待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作为一种思想意识,历史虚无主义的问题集中于传播错误的历史观点和思维模式。历史虚无主义背离历史研究应该坚持的唯物辩证法原则,将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历史规律孤立化和碎片化,选择性和主观性地“还原”“重评”或“反思”,从而陷入唯心史观的泥潭。首先表现为孤立化,即撇开具体社会历史条件追求所谓“真相”。其次表现为碎片化,即仅抓住历史片段而忽视历史发展的整体过程。第三表现为选择性,即肯定支流而否定主流。最后表现为主观性,即在抹黑领袖人物和英雄事迹的同时为反面人物翻案。

作为一种具有鲜明意识形态诉求的政治思潮,历史虚无主义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其理论观点散见于各种对历史事件的“还原”、对历史人物的“重评”和对历史错误的“反思”之中,呈现出碎片化的倾向。然而,无论如何“还原”“重评”和“反思”,都无法摆脱其对既定史实的否定和虚无、对历史人物的歪曲和虚构,以及对历史错误的夸大和造成错误的主客观原因及独特历史背景的忽视或选择性遗忘。第一,对历史事件的否定和虚无化还原。第二,对历史人物的歪曲和虚构化“重评”。第三,对历史错误的夸大和选择性反思。

历史虚无主义打着“还原真相”的幌子,披着“学术研究”的外衣,摆出一副“说真话”的样子。然而,这些表象均无法掩盖其错误的理论立场和政治诉求,即反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指导地位、反对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和企图动摇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执政地位,最终要达到“灭史亡国”的根本政治诉求。

历史虚无主义的社会危害性不可小觑。这种危害性不仅广泛而且深刻,遍布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活等各个方面,而且渗透入人们的思想、精神和心灵等各个领域,对人们的思想认识和思维方式造成无形的破坏,尤其是把不少青年人引上歧途。

在历史虚无主义的认识中,中国近现代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都在所谓“还原历史真相”名义下被曲解了,其目的在于将人们引向唯心史观一边。历史虚无主义与极端民族主义和民族虚无主义“联姻”,企图将人们的民族观引向极端民族主义或民族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沦为分裂主义势力的鼓吹手,肆意诋毁爱国主义,图谋破坏国家统一,企图将人们的国家观引向分裂主义的邪路。历史虚无主义滑向文化虚无主义的泥潭,曲解、污蔑和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鼓吹中国全盘西化,拥抱“蓝色文明”,从而将一些人的文化观引向文化虚无主义的谬路。

面对历史虚无主义的危害,我们不仅需要高度警惕,而且需要采取强有力的针对性办法,化解历史虚无主义的危害。在同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中,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我们要坚持将唯物辩证法作为历史研究和指导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根本原则和方法,培育和引领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从而筑牢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理论根基。

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真学、真懂、真用马克思主义,破解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及危害。其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为指导,以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为切入点,在处理民族事务时推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培育和引领人们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在民族团结上筑牢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屏障。再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为指导,坚持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弘扬爱国主义,反对分裂主义,以维护国家统一为宗旨培育和引领人们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在国家统一上筑牢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屏障。最后,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为指导,发展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破除文化虚无主义,以共筑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为目标,培育和引领人们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在坚定文化自信中筑牢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屏障。

作为一种危害性极强的政治思潮,历史虚无主义虽然披着学术研究的外衣,但绝不是真正的学术研究,甚至也不是思想认识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问题,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和抵制。当前,在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中,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抽除其唯心史观的理论根基,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构筑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坚强屏障。

(本文系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马克思生活观的内在逻辑研究”(FJ2018JD2017)阶段性成果)

(摘编自《理论与评论》2019年第3期,作者系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华侨大学建筑学院党委书记)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