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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和智能技术助力深圳法治城市示范建设

2019-10-30 11:29 来源:深圳特区报
近年来,深圳加速推进信息和智能技术与政府服务、法治建设的结合。信息和智能技术助力法律服务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普及性及质效大幅提升。

提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未来深圳应当以建设智慧城市、数字政府为导向,立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随信息和智能技术的发展,不断深化信息和智能技术在法治领域的应用,持续推进城市治理的改革创新,推动法治发展从简单的追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迈向良法善治,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意见》高度重视数字和智能技术在法治领域的应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法治城市示范”作为深圳未来发展的五个战略定位之一。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多处要求数字和智能技术在政府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在“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部分,明确要求“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现主动、精准、整体式、智能化的政府管理和服务”;在“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部分,要求“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探索完善数据产权和隐私保护机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所占篇幅、所占条数之多可见对数字和智能技术在法治领域应用的重视。

《意见》要求深圳在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中加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体现了中央的战略要求,深圳要高度重视、加速发展在以信息化、智能化助力法治发展方面做出表率、做好示范。

二、深圳已在法治领域广泛运用信息和智能技术并产生良好效果

近年来,深圳加速推进信息和智能技术与政府服务、法治建设的结合。特别是2015年以来,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深圳政府互联网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在全国334个地级及以上行政区政府中排在首位。信息和智能技术广泛运用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对城市法治化水平的提升产生乘数效应,许多长期困扰的问题找到了解决方案,一些突出的问题迎刃而解。

一是创新“互联网+立法”工作思路,立法科学性、民主性大幅提升。针对公众参与立法效果不理想的问题,深圳立法部门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公众参与立法的新途径、新方式。人大立法从立法规划制定,到每一项具体法规征求意见,除了通过传统途径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通过传统媒体向公众征求意见外,还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立法民主性得到大幅提高。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微信成为最受国人欢迎的社交工具和民意的集散地这一现实情况,于2016年开通微信立法问卷调查、听证、意见反馈等功能,首创立法微信公众听证。微信听证会制度实行以来,立法起草部门组织听证会的积极性、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都大幅提高,打破了立法中公众参与不足的状况。

二是创新“互联网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工作模式,突破法治政府发展瓶颈。机构人员的有限及部门信息壁垒制约了政府服务的提速和提效,随着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推进,各部门积极探索信息和智能技术在政务服务和执法中的应用,制约政府服务和执法质效的瓶颈得到突破。政务服务“秒批”“不见面审批”“不见面服务”、一窗通服务等,通过让“数据多跑路”,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或“不跑腿”。市场监管部门应用大数据和微信平台创新推出企业信用大数据“摇一摇”应用项目和“企信惠”项目,既方便了公众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进行互动交流及投诉处理,也有利于监管部门根据投诉数据进行分析、精准执法;交警部门推出“刷脸”执法,推动交通执法精准对人,弥补了过往交通管理中的不足。

三是探索“智慧司法”,司法公平与效率大幅提升。深圳法院坚持机制创新与智慧科技相结合,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开发了“类案在线办理系统”“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等多个信息化办案系统(平台),不断完善“鹰眼执行综合平台”“深融·多元化平台”“法库·电子卷宗平台”,创新推出深腾微法院等围绕审判、服务法官、便利当事人的技术支持体系,在司法改革和提高司法效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案多人少、同案不同判、执行难、司法监督等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检察机关推动实现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全程网上流转,集成开发了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软件,设计监督案卡进行规范指引,用信息化模块的结构对法律规定进行分解,由系统对案件卷宗材料逐项自动审查,从而实现监督常态化。仲裁机构创新在线法律服务,启动“云上仲裁”,实现在全球范围内、全天候不间断为用户提供证据固化、在线公证、在线仲裁等法律服务,大大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法律服务效率。

四是信息和智能技术助力法律服务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普及性及质效大幅提升。深圳市司法局借助大数据技术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机构、社区法律顾问点、政法机关以及执业人员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与腾讯公司协作推出深圳“法治地图”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平台,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前海依托互联网绘制“一带一路”法治地图,形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资源库,为社会提供法律查明服务。福田法院探索实行“远程司法确认”,使当事人无需前往法院,在调解室就能即时办妥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手续,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无缝对接,也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的效率和公信力。

三、继续发挥科技助力法治城市示范建设作用

根据《意见》精神,未来深圳应当以建设智慧城市、数字政府为导向,立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随信息和智能技术的发展,不断深化信息和智能技术在法治领域的应用,持续推进城市治理的改革创新,推动法治发展从简单的追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迈向良法善治,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应用技术平台手段扩大立法的民主性。扩大信息和智能技术在立法领域中的应用,在总结网上征求意见、微信立法听证经验基础上,建立常规化的网上收集意见平台,并通过智能化系统进行归类整理和分析,更广泛收集意见;建立立法舆情分析机制,委托舆情分析机构实时搜集和分析有关立法的舆情,更充分地了解市民对立法的期待,找准法律规章或其草案存在的问题及经济社会管理领域的“痛点”,推动相关法律规章的立改废释,优化制度供给;扩大微信立法听证范围,在更多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中对争议事项进行听证,为不同意见提供交锋辩论的平台,引导诉求表达、理性沟通,使政策法规制定者找准问题关键、分歧所在,探索较为普适的解决方案,增强政策法规制定的科学性。

二是以“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进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充分整合和智能化的深度开发,推动信息和智能技术应用场景下的政府流程再造,以信息化优化政府权力运行,以标准化规范政府行为,以信息共享提升政府效率,以信息公开和全程“留痕”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推动行政决策依据的数据基础、风险评估更科学,行政程序衔接更严密、顺畅,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更有针对性,行政执法更规范、有监督,行政服务更高效、便利,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行政服务等更精准、科学、高效。

三是以智慧城市建设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按照法治思维和法律逻辑重构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彼此关联的形态,搭建多元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拓宽市民和社会组织制度化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和途径,增加公众制度性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和方式,完善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决策互动机制、长期合作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借助信息系统及时发现社会问题、智慧探索解决方案、加强部门联动、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精准打击违法犯罪,形成由法治保障、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四是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探索完善信息共享、隐私保护等制度,适当加大对掌握数据的大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设置行为底线和风险红线,同时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约束手段和管理方式,维护市场竞争规范和消费者权益。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管理,紧随技术发展步伐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

五是统筹法治领域的科技应用、智慧发展。深圳智慧城市建设启动多年,已经取得较大进展,互联网政务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但在具体应用中还处于多方试验、百花齐放的状态,各区各领域发展不平衡。随着信息和智能技术的成熟和广泛应用,有必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对信息和智慧技术在政务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各环节应用的统筹,扩大信息和智能技术应用的覆盖面,使其渗透到立法、执法、司法和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各具体环节,并紧随技术革新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智能化水平,释放出技术对法治化水平提高的宏大力量。

■李朝晖

(作者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