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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所得税史上的差别征税运动

2019-10-30 11:29 来源:深圳特区报
所谓“自发性”收入,是指死后可以继承的永久财产所带来的收入,而所谓“不稳定”“暂时性”或“辛劳性”收入,是指基于个人努力且需要留出部分金钱供养老年人和被抚养人的收入。

所谓“自发性”收入,是指死后可以继承的永久财产所带来的收入,而所谓“不稳定”“暂时性”或“辛劳性”收入,是指基于个人努力且需要留出部分金钱供养老年人和被抚养人的收入。

拿破仑战争期间英国开征了所得税,战后被废除,1842年又引入所得税。此后的10-20年间,所得税对于“自发性”收入和“不稳定”收入应该区别对待还是一视同仁,成为最具争议的话题。

所谓“自发性”收入,是指死后可以继承的永久财产所带来的收入,而所谓“不稳定”“暂时性”或“辛劳性”收入,是指基于个人努力且需要留出部分金钱供养老年人和被抚养人的收入。大致来说,地主阶级、国债投资者(食利者)等获得的稳定收入属于“自发性”收入,而从事工业、商业和专业工作而获得的收入属于“不稳定”“暂时性”或“辛劳性”收入。批评者的主要意见是,所得税违背了“所有财产应该根据其价值按照相同比例纳税”的基本原则,虽然名义上对两种不同收入实行同一税率,貌似一视同仁,但劳动收入承担的实际税率高于基于绝对所有权获得的收入的税率,因为劳动收入通常很难逃税,会被足额征税。因此,所得税在不同利益群体间完全不是中立的。批评者说,“为了让财富拥有者享有一定比例的税收豁免,它从勤劳聪明的财富创造者口袋中攫取了最大比例的税额,这是在对社会蜂巢中的工蜂(工人阶级)征收税款,目的是为了救济‘雄蜂’(懒汉)”。他们强烈要求在修订所得税制度时应该保证平等对待不同来源的收入,实行差别征税。

重新引入的所得税最初只是一种暂时税收,1851年下议院讨论是否延续三年所得税时,时任议会所得税和财产税专门委员会主席约瑟夫·休谟提议只延长一年,同时提议专门委员会应该同步考虑如何解决自发性收入与辛劳性收入之间的不公平问题。但寻求解决问题的尝试却迷失在约瑟夫·休谟自己的技术性细节中。他建议把所有不同的收入都转化为资本价值,这样就符合了亚当·斯密的税收第一原则——纳税人按照其拥有的财产价值,缴纳相同比例的税收。但这种资本化折算在操作上非常复杂,费时耗力。税务局就认为将高度复杂的税收规则运用到不同种类的财产和收入上,只会造成纳税人之间的更大不平等,会彻底失败。

差别征税运动的另一主要推动者约翰·盖利布兰德·哈伯德,是一位伦敦商人。他推定,来自辛劳性收入的储蓄率大概是40%,而来自自发性收入的储蓄率大概是10%,辛劳性收入的储蓄率高于自发性收入1/3,这部分被储蓄的收入应该免税。因此,对于来自贸易和专业工作的收入,应该按自发性收入税率的2/3征税。这个建议有启发性却并不科学,因为每个人的储蓄率其实是不一样的。著名政治经济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建议实行支出税,即只对个人收入中用于实际支出的部分征税,对于储蓄和转为资本的部分不征税。不过这种建议也只有理论上的意义,实际上很难操作。

保守党领袖迪斯雷利是1851年和1852年所得税和财产税专门委员会成员,他承认所得税是不公平的,对自发性收入和辛劳性收入应该差别征税。1852年出任财政大臣后,他在当年的预算中提出通过实施差别所得税,对城市、商业和工业利益者作出让步。但他的预算没有获得通过,他也只好下台。迪斯雷利的失败,很大程度上也是格莱斯顿介入的结果,和1842年重新引入所得税,同样反对差别征税的皮尔一样,格莱斯顿的雄心在于确保税收制度不会导致不同阶层发生冲突。他认为,差别征税是商人和制造商要求享有特殊待遇,就像地主要求谷物法保护或船主要求航海法保护一样,差别征税有利于工业和商业利益。他担心差别征税会导致阶级对立,如实业家与地主的对立,生产者与食利者的对立,差别征税会使税收成为导致冲突的一个根源,而不是促进稳定的一个社会契约。因此,所有类型的收入都应该适用相同的税率,对所有不同收入保持中立。他在迪斯雷利之后出任财政大臣,在1853年预算中,格莱斯顿采取不借助差别征税方式均衡财政制度,取得成功。

不过格莱斯顿并非没有让步。对于人寿保险支出和退休提供保障的养老保险储蓄给予税收豁免,呼应了哈伯德和密尔的建议,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差别征税的要求。格莱斯顿还认为,在自发性收入和辛劳性收入中间实现税收公平的关键因素在于遗产税负担。因此,他将遗产税作为确保财政制度均衡的重要手段,将它扩张到不动产方面。

1853年格莱斯顿预算的成功标志着此后四五十年所得税不再面临差别征税要求的压力。英国十九世纪中期差别征税的努力失败了。失败的原因,从政治上来说是由于利益分化,没有达成共识,从技术上讲,区分和界定自发性收入和辛劳性收入非常困难,而收入资本化也难以操作。差别征税运动虽然失败了,但半个世纪后重新兴起且取得了成功。

■梁发芾

(作者系财税学者)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