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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到“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9-11-12 17:4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制度执行力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以切实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本领。

提要

制度执行力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以切实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本领。

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在随后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又重申了这一论断。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示。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好制度。在迈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不仅要把这好制度坚持好、巩固好,更要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中把这一制度运用好、执行好,化制度优势为治理绩效,从好制度走向好治理,让好制度更加管用。

A

在中国历史和现实中生长出来的好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一个社会的制度要成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真正管用的保障而不是华而不实的摆设,一定要扎根本土,与该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既不能急于求成搞制度上的“浪漫主义”,也不能邯郸学步、囫囵吞枣指望搬来一座制度上的“飞来峰”。立足中国社会实际,在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合实际而适宜,合实际而管用。

合历史实际。20世纪的世界是社会主义运动历史大潮风起云涌、从一国走向多国的时代,社会主义制度以其巨大的优越性让众多的民族国家实现民族解放、登上了世界舞台。中国这个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东方大国之所以能实现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之所以能迎来曙光,就在于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创造性地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迈向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社会选择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国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合国情实际。社会主义的中国建立起来了,但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最基本国情也是最大实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在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如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让既有的生产关系更好地适应现实的社会生产力,以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一定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中国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正是通过改革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合时代实际。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完美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乘势开启迈向全面现代化的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对制度供给提出更高要求。当代中国正在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既是对改革前的各种僵化保守的体制机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也是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不再管用的体制机制进行壮士断腕的再改革。以将改革进行到底的意志与行动,从根本上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在不断实现制度体制与时俱进的过程中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会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就会更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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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社会和制度发展规律的好制度

人类社会发展表明,虽然在一定的发展阶段内社会生产力水平是既定的,但是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把各种生产力要素集中起来聚焦关键点,可以把生产力的潜力充分激发出来,达到甚至突破既有生产力的最高水平,乃至实现生产力水平的跨越发展。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制度发展的客观规律。为什么中国社会能用几十年时间走过西方社会上百年乃至数百年的路,创造出发展奇迹,实现了社会进步,就在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一制度安排保证中国能办成许多别的国家办不了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过去我们搞‘两弹一星’等靠的是这一法宝,今后我们推进创新跨越也要靠这一法宝。”

集中力量办大事要有核心,这个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我们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有了中国共产党这个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中国社会集中力量办大事就有了“主心骨”、有了方向感、有了向心力。为什么中国社会能提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能够规划不仅是五年乃至三十年、五十年的奋斗时间表、发展路线图,就在于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可以领导中国社会朝着认准的宏伟目标一以贯之地走下去。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信从容、行稳致远,全心全意致力于为中国社会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最根本利益、最长远利益而永远奋斗,让一个古老而沧桑、年轻而昂扬的国家在一代接着一代干、一棒接着一棒跑中不断实现一个又一个的伟大飞跃。

心往一处想,劲才会往一处使。集中力量办大事,形成共识、积聚共识至关紧要。如何把13多亿人的思想凝聚起来形成命运共同体,中国制度提供了“中国方案”。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既然政治的事情是众人的事情,众人的事情就要由众人商量。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就能商量出共识、商量出最大公约数、商量出正能量、商量出精气神,商量出治国理政大好局面、商量出改革发展丰硕成果。作为民主制度的中国创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让人民群众、让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都能有权利、有渠道、有机会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这个“平行四边形”、当中国梦这个“最大同心圆”是来自众人“合力”,当每一个人的意愿都体现在“合力”中的时候,共识也就自然在其中了,力量也就自然而充分地集中起来了。

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概括为13个方面,这是从经济社会和制度发展客观规律的高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从本质属性到价值理念、从制度立场到制度目标、从制度绩效到制度运行、从宏观到微观的全方位立体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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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有道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也同样。没有好的治理能力,好的制度也不可能发挥出好的作用,或者说至少不能发挥出其全部的好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好制度,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就需要通过提升治理能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制度哲学研究表明,治理能力其实就是人选择制度、运用制度、变革制度、创新制度,进而实现制度功能的能力。在当下的中国,加强制度执行力要在培育科学的制度意识、确立正确的制度权威、防范恶意的制度异化方面下功夫。

培育制度意识。科学的制度意识就是正确定位制度、人、社会的关系,既彰显制度的功能,又不回避人的责任担当,更不超越社会发展阶段想当然,充分认识到制度存在及其功能的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没有相应的制度意识及社会氛围,没有人的接受、认同、遵循,制度就是一纸空文,没牙的老虎。制度哲学有一个概念叫“制度空转”:看起来制度在那里努力地做功,但就是对现实社会产生不了影响,因为没有人在意它,没有人维护它,更没有人遵守它。而有了对制度的认同,就会“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有了对制度价值的共识,面对制度的自由裁量空间就不会“过”也不会“不及”,甚至当碰到制度不完善和有缺憾时还会按照制度的价值导向自觉救场补台。

确立制度权威。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定要认识到制度存在及其功能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制度与人、与社会之间有着内在、不可分割、须臾不能没有的关系。不能把制度作为一种工具来对待,更不能作为一种为我所用、为我所定、为我所取、为我所弃的外在性工具。在政治实践中不能超越制度为自己谋求制度之外的“超额”利益,不能合乎自己利益的制度就遵守,不合乎自己利益的制度就不遵守。尤其对于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要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决不能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另搞一套。

防范制度异化主要是要警惕制度走向自己的对立面。比如为了建立市场经济秩序,需要一系列的强有力的规章制度作保障。但当我们赋予这些制度以足够的权威与力量的时候,却发现这些制度规则会发生一种质的变化,一种与其出发点截然相反的变化,“异化”成为某些社会群体和某些人“卡、管、要、罚”,去压制别的群体,形成部门垄断的工具。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等等要求,皆是着眼于在高效有力发挥制度正效应的同时,防范和避免制度走向反面。

制度执行力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以切实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本领。当我们把这些基础性的工作做好、做到位,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就会成为确保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辛鸣

(作者系中央党校教授)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