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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成刑事“首犯”,提醒整治多样化

2020-06-18 11:12 来源:东方网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20年《法治蓝皮书》,全面分析2019年犯罪形势。值得关注的是,蓝皮书指出,以醉驾为主体的危险驾驶罪成为今年上半年审理最多的刑事案件,首次超过侵财类犯罪的盗窃罪。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20年《法治蓝皮书》,全面分析2019年犯罪形势。值得关注的是,蓝皮书指出,以醉驾为主体的危险驾驶罪成为今年上半年审理最多的刑事案件,首次超过侵财类犯罪的盗窃罪。

而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也指出,“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醉驾入刑以来,交管部门依法查处酒驾、醉驾,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狠打,在醉驾入刑后的一段时间里,犯罪率出现了明显下降。尽管醉驾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但我国的酒驾、醉驾发生率仍然居高不下,甚至超越侵财类犯罪跃居第一位,不仅令人唏嘘。据统计,全国每年共查处酒驾、醉驾近200万起,其中构成犯罪的“醉驾”有30余万起,占我国刑事案件总数的20%以上。

“醉驾”成刑事“首犯”无疑证明,哪怕有严厉的法律,还是有不少人对法律缺乏敬畏,这说明仅靠法律严罚,并不能有效遏制犯罪势头。加大执法力度整治酒驾的同时,还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更有效的方式应对,采取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当是正确选择。

诚如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所言,控制犯罪的手段不能全部寄托在刑法身上,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有必要追求刑事、经济和社会一体化的犯罪预防理念。他还建议“强制安装车载酒精检测装置”

当年醉驾入刑,被视为我国在道路安全通行上逐渐走向法治化轨道的开端,为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执法公信力等,都起到了促进作用。但酒驾入刑九年后,“醉驾”却变成了刑事“首犯”,这是一个重要提醒。依法整治以醉驾为主体的危险驾驶罪,遏制此类犯罪行为,手段必须多样化,不能仅靠法律的惩罚。一些地方采取的“宽严相济”,即“不枉不纵”措施,从某种程度上说,很值得借鉴。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