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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怎么“延”?

2021-03-16 17:45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围绕着延迟退休方案的制定,有代表、委员提出建议,优先考虑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延迟退休。也有专家建议,延迟退休可以按不同工种分类推进。

漫画:颜庆雄

引子: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围绕着延迟退休方案的制定,有代表、委员提出建议,优先考虑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延迟退休。也有专家建议,延迟退休可以按不同工种分类推进。本期思与辨就该问题进行讨论。

■主持人:王玥

■嘉宾: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张钦昱(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现行退休年龄政策对养老体系的可持续性有影响

主持人:为什么提出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匡贤明:养老保障体系的公平可持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过去十多年,我们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上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公平性应当说有了明显提升。中长期考虑,还需要关注养老体系的可持续性。这个可持续性的核心在于,相关参数之间需要有机匹配。退休年龄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参数,它直接关系到抚养比、关系到赡养率等,是养老保障体系的基础参数。从现实情况看,现行退休年龄政策与人均预期寿命大幅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老年抚养比快速提高的趋势已经严重不相适应,直接影响到可持续性。

张钦昱: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我国新时期的重大改革,基于以下现实考量:第一,人均寿命延长是延长退休年龄的现实基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劳动条件的改善,人们的预期寿命在不断延长,在预期寿命延长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体现人均寿命延长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第二,延迟退休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在高学历人员集中、对经验资历要求高的行业,职工的培养要经过长期的积累,如果早退休,会带来人力资源的浪费。第三,延迟退休有助于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得。对于一部分老年人来说,适度的工作能够减少他们因为过早退休带来的心理以及人际关系上的不适应。

和静钧:在遵循“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基础上,推行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不搞“一刀切”政策,是在社会老龄化、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工作岗位体力强度下降等多种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在保有劳动力资源以及保障养老金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压力下的必然选择,是在尊重在岗者希望延长工作年龄的主观愿望下的个性化定制品,也是为了更好地化解中国特色的双轨制转型风险。这一方案的弹性则更多表现在人本主义关怀上,自愿退休、自愿延迟与法定退休的选择适用,尊重了劳动者个人的意思自治,符合多样性社会的内涵特色。

延迟退休改革的关键是要让劳动者自主选择合理的退休年限

主持人:如何稳妥推进延迟退休避免造成新的社会矛盾?

张钦昱:延迟退休改革应当坚持稳妥推进与自愿选择相结合,在坚持延迟退休改革的基础上,赋予职工自愿选择权。应当提供一定的退休年龄区间,供职工选择,适应不同劳动者的需求。在具体实施时可尝试“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新老之分可以延迟退休方案的实施为分界线。

和静钧:目前推行的最大障碍主要来源于我国长期处于低工资状态“存量风险”上。在劳动工资无法达到体面地养家糊口的程度的情况下,支付养老保险费在工资中相对占比和绝对数额居高不下之时,以及劳动时间绝对值过高之际,延迟退休并没有给劳动者带来“利益增量”,反而还要消耗“利益存量”。西方发达国家的确有延迟退休之风,但支持高龄退休体制的一方面是优厚的劳动工资,使雇佣单位在延迟退休年龄上做好谨慎的平衡。另一方面,法定化的较短的劳动时间和灵活的年休假制度,令劳动者不仅享受到劳动的快乐,也能使其保持生命与创新的活力。另一方面,在岗时的劳动工资与退休后养老金合理的剪刀差,也鼓励了劳动者继续劳动的热情。

匡贤明:延迟退休改革的关键是要让劳动者自主选择合理的退休年限。“选择性退休”制度的核心是设定“退休年龄区间”,并且把退休年龄和领取养老金年龄的选择权交给个人。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采取劳动者在一定年龄区间选择退休年龄的做法。例如,挪威、美国和德国等把退休年龄区间设定为“62-75岁”和“62-70岁”不等,62岁是可以部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下限、75岁和70岁是退出劳动市场的年龄上限,中间有一个正常退休年龄。这种做法增大了劳动者的选择空间,容易获得社会支持,可以降低改革阻力。如果“一刀切”地确定退休年限,很难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也容易激化社会矛盾。

应建立工种区分与退休年龄专家评估或听证机制,按照最新工作条件与科技水平,合理厘定退休年龄

主持人:延迟退休按工种区分可行吗?您还有何好建议?

和静钧:按工种确定或界定退休年龄边际,是我国自实行退休制度以来的做法,也是国际上的惯用做法。我国一般以劳动强度与劳动环境来划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分开。有些国家除了劳动强度这一标准之外,还从工种的贡献程度、性质与任期来确定。按工种划分,能最大程度体现工作岗位对劳动者体力与智力要求的不同。然而,随着信息化、城镇化、机械化时代的到来,因工种不同而形成的体力和智力鸿沟,已经不再明显,一些传统上认为“轻松”的脑力劳动,随着电子文件风暴、信息爆炸、电脑辐射过量等因素,反而成了高危工种。所以,依照旧有思维方式来处理工种与退休年限挂钩的做法,反而没有准确地反映社会现实。应建立工种区分与退休年龄专家评估或听证机制,按照最新工作条件与科技水平,合理厘定退休年龄,每隔两年或四年一更新,使这一划分一直与社会发展相衔接。

匡贤明:除了按工种外,还需要考虑特殊群体。比如,对于弱势群体如残疾人、因健康状况难以继续工作、工作劳动强度大的劳动者,可以在达到最低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后逐步或完全退出工作岗位。延迟退休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退休年龄外,还需要有其他的配套措施。比如,建立与“选择性退休”相适应的养老金调节机制,使企业的负担与劳动者的福利可以有机平衡。

张钦昱:延迟退休按工种区分考虑到了不同劳动者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地位和需要。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实施办法,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哪些工种可以延迟退休”面临着较大的争议,应当综合考虑行业需求、工作特殊性等因素,制定具体化、详细化的标准,从行业到职业再到职工,细化考虑延迟退休制度实施的对象和幅度。对特殊岗位、特殊工种,应有适度合理的倾斜。同时养老保险制度应当因变而变,通过制度设计强化对个人自主选择“延迟退休”的有效激励。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