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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是企业家行动的产物

2021-06-01 14:29 来源:深圳特区报
如果认识到价格是“行动”概念,是企业家行动的产物,那么它指向的就不是管制与价格调控,而是指向如何减少管制,使企业家更好地发挥才能,让价格的形成更为便利,使价格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朱海就

如果认识到价格是“行动”概念,是企业家行动的产物,那么它指向的就不是管制与价格调控,而是指向如何减少管制,使企业家更好地发挥才能,让价格的形成更为便利,使价格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价格理论无疑是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但新古典经济学教科书的价格理论却让人失望。它建立在理性人假设与均衡概念之上,不能告诉人们真实世界中的价格是怎么一回事。因此,有必要把企业家和时间因素引入,对价格作进一步的说明。

企业家根据“现在的价格”去判断“未来的价格”。根据他想象中的未来价格去计算利润,并据此进行投资(供给)。不同的企业家都有自己想象中的未来价格,也都受自己想象中的未来价格(利润机会)的驱使而行动。当然,未来实际上要产生的市场价格与企业家事先预想的价格未必一致,但他的行动促进了那个市场价格的最终形成,它是无数企业家行动的非意图结果,而不像教科书写的那样,是根据供求数量“计算”出来的。在这个过程中,不同企业家对价格的影响大小不一样,那些具有更强判断力与投资能力的企业家对价格的影响更大。

价格的形成也是一个包含时间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流逝,“未来的价格”又会变成“现在的价格”。企业家又会在现在的价格基础上判断未来的价格。这个过程会不断循环,构成市场过程。这是一个套利的过程,也是知识利用的过程。当未来的价格变成现在的价格时,也意味着套利机会“暂时”已经耗尽。但企业家又会发现和创造新的套利机会,因为他们总是能够想象新的未来价格。他们的这种行动也创造出了新的市场。上述套利产生市场价格的“具体过程”是不为经济学家所知的,经济学只是在“形式”上关心这个过程。

这个价格形成过程不能简单地用供求关系去描述。我们不能认为在每一个价格点上实现了供求相等,而只能认为在那个点上“暂时”没有套利机会,市场出清的含义不应该是供求相等,而是暂时没有套利机会。用供求相等说明价格,就把价格问题变成了一个“数量”问题,而和企业家的行动过程无关。价格绝不像供求理论所描述的那样,是一个数量均衡概念。价格是在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是达成交易的一个历史记录,与供求是否相等没有关系。在某个市场价格水平上对应一定的交易量,但这个交易量不等于供给量或需求量。

供求价格论取消了时间概念,好像不同人的供给和需求是同时发生的一样。其实这些行动并不同时发生,不同个体的行动是分散的,他们各自提供不同的产品,也有不同的需求。价格进入他们的判断,并影响他们的行动,他们的行动最终又产生新的市场价格。如前面所强调的,市场价格不是以“供求相等”的方式产生的,而是一个行动过程的产物,它包含的具体过程并不为我们所知。

新古典经济学教科书的价格理论是没有企业家的价格理论的,它构成了计划经济的理论基础。事实上,如兰格等人,他们设想在要素市场中通过人为的调节价格来实现均衡,包括流行的拍卖理论,也都是以这种价格理论为基础的。价格是不同主体之间争胜的协调过程的产物,而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价格理论忽视了这一过程,用想象中的供求数量的调整取而代之。它假设个体“自动地”对供求和价格信号做出最优的反应,并产生均衡价格,在这个均衡点上实现了福利的最优。

科斯看到新古典经济学价格理论的问题,他试图引入“交易费用”来完善它。但是,这一价格理论的“不真实性”并不是因为它没有考虑交易费用,而是它没有考虑价格是包含企业家行动的过程。

区别于以供求均衡思想为基础的价格理论,需要提出“行动”视角的价格理论。供求价格理论不包含人的行动过程,不仅不是真实的,也为干预或调控价格提供了依据,因为调控的目的是实现“均衡价格”。相反,如果认识到价格是“行动”概念,是企业家行动的产物,那么它指向的就不是管制与价格调控,而是指向如何减少管制,使企业家更好地发挥才能,让价格的形成更为便利,使价格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