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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奇迹与中国共产党改革智慧

2021-06-15 15:19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等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如果说深圳经济特区奇迹印证中国共产党的改革智慧,那么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则展示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与道路的力量。

深圳等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图为深圳城市景色。深圳特区报记者李伟文摄

■陶一桃

提要

如果说深圳经济特区奇迹印证中国共产党的改革智慧,那么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则展示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与道路的力量。这一思想与道路的力量将作为珍贵的制度财富,镌刻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中,镌刻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史中。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则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探索,经济特区与中国道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涵与组成部分,将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思想财富。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的发展历史中,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改革开放具有其独特的历史意义及理论与实践价值。

如果说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自我革命的勇气与挑战教条主义的大无畏的批判精神,那么打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则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与文化自信。深圳经济特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试验田,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窗口,她不仅以其自身令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和发展奇迹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的决策是英明的,印证了中国道路是正确的,同时还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改革智慧和源自于思想与道路的力量与魅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

纵观深圳等经济特区发展的历程,其建立与成功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上的辉煌一笔,它不仅以改革开放的实践真正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还以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转型进程中的不断探索性突破,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转型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中国解决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类社会历史演进规律的大历史观高度,反复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从中华文明5000多年、鸦片战争以来180多年、党成立100年、新中国成立70多年、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得来的。深刻揭示了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内在关联。深圳是我国最早实施改革开放、影响最大、建设最好的经济特区,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改革开放史上的重要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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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举:经济特区创立与中国道路探索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当我们从百年党史的视角出发,回顾、总结、思考中国经济特区40余年的伟大历程时发现,正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解放思想,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道路,并以创办经济特区的伟大创举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取得改革开放40余年的伟大成就,创造令世界刮目相看的中国奇迹。经济特区在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功能与独特的历史使命,经济特区与中国道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涵与组成部分,也将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思想财富。

在中国改革开放40余年的历史进程中,深圳经济特区就以制度变迁的先行者和政策性经济增长极的双重使命与双重身份,率先探索中国社会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发展路径,寻找由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实践模式,探寻由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安排,走出一条以非均衡发展战略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有效途径,贡献出由政策开放走向制度开放,由外向型经济走向开放型经济的理念、做法与可借鉴、复制的经验。

以深圳为代表的经济持区,作为中国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自上而下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产物,又是这一制度变迁的结果,同时还是“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伟大践行者。作为自上而下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产物,它肩负起“先行先试”和“先行示范”的历史使命;作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它以“政策性增长极”的制度力量,不断产生、释放着“虹吸效应”与“扩散效应”,从而改变、形成着中国经济的新版图;作为“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伟大践行者,它以其自身的发展不断探索着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路径,更以其自身的成功证明着中国道路选择的正确性。

41年前,经济特区作为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试验田,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经济特区不仅成为了冲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一种崭新而富有挑战意义的制度尝试,成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突破口,同时也开启了中国道路的探索征程。从此,中国现代化建设既不同于传统体制下的原苏联模式,又不同于资本主义时代的西方模式,而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这里所说的中国道路,是指1978年以来中国所选择的社会转型、经济发展与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方式与路径。具体地说,就是在一个已经拥有近30年计划经济历史,同时传统意识形态又占据统治地位的计划经济的大国里,在区域及城乡发展严重不平衡的贫穷的国度中,以创办经济特区的方式作为冲破传统体制为目标的制度变迁的突破口,旨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完成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使中国社会全面走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经济繁荣、制度自信、文化昌盛、国富民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

经济特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打破了传统体制下的一般均衡状态,使非均衡发展成为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从而也成为探索中国道路的路径选择。经济特区作为非均衡发展道路的产物,与非均衡发展道路共同构成了中国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特区在“摸着石头过河”理念下,构成了“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独特实践模式,而“先行先试”“先行示范”又构成了这一独特实践模式的重要内容。它们都以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实践方式,证明了中国道路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经济特区作为中国改革的探索者与先行者,在构成中国道路重要实践载体的同时,又以其路径选择的正确和发展的辉煌成就,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发展与完善,证明了中国道路选择的正确性。

对于今天的中国而言,经济特区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特殊政策的产物,更不是一项权宜之计,它本身构成了中国道路的重要内涵。从今天深圳经济特区的新时代新使命来看,深圳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由“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经济特区还将继续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制度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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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探索:经济特区与“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探索。所谓“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是指1978年以来中国所采取的不同于一些国家激进式改革的改革路径,是在以建立经济特区为重要的实践载体,以“先行先试”为主要的实践逻辑与步骤的前提下,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导,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潜能;以自上而下顶层设计为核心,以自下而上改革为路径;以经济改革为切入口,以全方位改革为方向;以发展经济为着眼点,以全面发展为目标;以非均衡发展为路径,以协调与共享发展为宗旨的渐进式改革。这一改革的基本路径,反映了中国道路前行的内在逻辑轨迹。所以,“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不仅构成了中国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以改革开放40余年的成功实践,发展了传统转轨经济学理论与区域经济学理论,丰富了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为转型国家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借鉴的成功道路,这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世界贡献。

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实践模式与路径,一方面,它在中央特殊政策所创造的率先改革的制度空间内,实践着国家改革的整体意图,同时又以不断“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创造出新的制度需求,从而使中央顶层设计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与特殊政策诱发的源于地方政府改革能动性的诱致性制度,作为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与需求的两个方面,形成了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相辅相成的有机进程。另一方面,经济特区在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社会转型框架下,作为强制性制度变迁结果和推动力,不断以“先行先试”所派生出来的,充分体现地方政府改革勇气与胆识的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相互促进、推动的方式,构成了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不断向纵深迈进的内在演进逻辑。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实践模式与路径,在形成由特殊政策所致的,对生产要素和经济实体强大吸引力的“虹吸效应”的同时,又以其中央授权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地方政府的大胆改革)创造出被加强了的“虹吸效应”,从而更加提高了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制度绩效。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实践模式与路径,在形成由特殊政策所致的,对周边区域经济产生推动或有利影响的“扩散效应”的同时,又以其中央授权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创造、释放出日益扩大、深化的“扩散效应”,从而更加加快了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实践进程。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实践模式与路径,在制度化形成先富带后富的“涓滴效应”,较为迅速地展现出率先发展城市“倒U型曲线”(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缩小)的同时,从内在逻辑与机理上更加彰显“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时代意义。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经济特区不仅仅是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同时它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安排,即由中央政策赋予了“率先改革权”的一项制度安排。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它既率先担负起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与深化改革的使命,又以经济特区的独特身份与率先改革的优先权,不断开拓性地为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提供着可复制、可借鉴的做法与经验。所以,经济特区作为“政策性经济增长极”,不仅在“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框架内,有力地诠释、践行着中国经济特区独特功能、作用与使命,而且在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同时,展示着中国共产党的思想与道路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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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奇迹印证中国共产党的改革智慧

回顾40余年的改革开放历程,经济特区拥有着“与生俱来”的划时代意义。它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所创造的足以载入中国改革开放史的厚重的政治财富,而且还是不断开创历史、创造奇迹的制度力量。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都在以“政策性增长极”的独特的制度绩效,展示着中国共产党的改革智慧,而深圳经济特区正是这一改革智慧的印证者。

我们知道,社会转型的初期,获取民众对改革支持的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方法就是发展经济及伴随经济发展的人们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这是典型的“渐进式改革”的基本逻辑步骤。“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以首先建立“政策性增长极”——经济特区的方式,富有感染力与感召力地创造了这样一个具有说服力的制度空间。这就是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让部分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政治智慧。

深圳是一座移民城市,人口无疑是一座城市发展的核心因素,尤其对一个在社会转型中成长的城市而言。一方面,人口流动的变化情况,足以体现一座城市对人的吸引力与魅力。另一方面,城市自身在获取劳动力红利和所创造的价值的同时,更获得了消费规模与能力。两者相互促进,又会产生有利于城市发展的“极化效应”,以深圳为代表的经济特区,正是自身发展所产生的“极化效应”的最大的受益者。

极化效应是由经济学家G·迈达尔在其著作《经济理论和不发达地区》中提出来的。这一理论认为,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一旦地区间发展水平与发展条件出现差距,条件好、发展快的地区就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为自身积累有利因素,从而进一步快速发展。

第一,深圳经济特区的成功证明,中国共产党建立经济特区的决策是正确的。如何在传统计划经济体系中开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这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是一个陌生且全新的问题。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远离政治中心,计划经济相对薄弱,又具有地理位置优势。正因为如此,这些地方成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可以说,这既是一个降低改革的政治风险和成本的最佳选择,又是一个充满政治智慧的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经济特区的建立不仅大大降低了传统意识形态依然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社会制度变迁的阻力,降低了传统体制依然占据支配地位情形下制度变革的成本,而且还成功地规避了改革开放有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从而使制度变迁的绩效在短期内就迅速地显现出来,并卓有成效地示范于全国。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辉煌一笔,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典案例。

第二,深圳经济特区的成功证明,中国共产党选择“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路径是正确的。渐进式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改革的实施从局部到全局逐步展开。中国首先建立一个既能体现中央整体改革意图,又赋予其改革自主权的“政策高地”——经济特区,进而为渐进式改革成功地寻找到了一个具有“试验田”意义的实践载体。“先行先试”是转型中国赋予经济特区的先天品格,是中央统筹部署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赋予经济特区的政策“特权”,是渐进式改革赋予经济特区的伴随风险和成本“试验权”,是非均衡发展战略赋予经济特区需要智慧与勇气的“优先”改革权,更是经济特区不朽生命力的原因所在。“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的道路选择,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改革智慧,同时也展示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自信与对马克思主义的再认识。

第三,深圳经济特区的成功证明,中国共产党选择“非均衡发展方式”是正确的。非均衡发展方式是在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大国里,实施东部沿海地区优先发展战略,有效完成社会转型,从而较快实现全面发展的制度绩效最佳、成本代价最低的路径选择,尤其对于降低改革开放的试错成本,更是如此。如果说“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是面临制度约束的一种发展步骤,那么非均衡发展则是面临资源约束的一种发展方式,作为同一改革过程中相互支撑、相互推动的两个方面,它们共同保证了中国改革开放历程中强制性制度变迁主导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自然发生;保证了转型进程从局部向全局的稳步推进;保证了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推动的有效结合;保证了经济的市场化与全方位改革的渐进式推进;保证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相互协调;从而以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实践,为道路自信提供了令世人瞩目的现实依据。

第四,深圳经济特区的成功证明,中国共产党选择的中国道路是正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艰辛探索最终选择的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开辟出来的道路。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复兴之路、国家富强之路、人民幸福之路。中国道路的探索过程是对人类文明的认同过程,是为世界提出中国智慧的过程。这一过程承载着一个民族独立自主谋求富强的历史使命,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改革开放领导者的政治智慧。

建立经济特区,并赋予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功能与使命,是中国道路的中国特色。如果说当年以建立经济特区的方式开启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探索,主要在于降低改革开放的政治风险和试错成本,那么之后的各类特区的建立则更多地是以政策的力量培育经济增长极,并通过“回流效应”“扩散效应”和“涓滴效应”的释放,以制度示范制度,以区域带动区域,并以先行先试所形成和积累的增长极,逐步带动、实现社会的均衡发展与全面发展。无论经济特区、广义经济特区还是自由贸易试验区,都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不同时期与阶段中,承担着不同的先行先试使命,从而实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制度安排。或者说,都在产生之初就被赋予了独特功能的“政策性增长极”的功能与使命。这些增长极功能的发挥,如以“扩散效应”实现梯度转移,并不是简单的发展后的自然释放,更多地表现为市场机制基础之上的,为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政策性释放。市场选择与政策引力相作用,市场的力量与制度的力量相结合,使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独特的轨迹与较高的速度。从经济特区到广义经济特区,再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与形成,正是“梯度发展”与“反梯度发展”路径选择的有机结合。这种有机结合在改革与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不断诠释着中国道路所蕴含着的“举国体制”的独特魅力,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源于改革智慧的稳健而坚定的创新精神。

1984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视察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经济特区时曾十分高兴地说:“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1987年,他再次谈及经济特区时说:“现在我可以放胆地说,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决定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成功的。所有的怀疑都可以消除了。”2020年10月14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深圳等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

如果说深圳经济特区奇迹印证中国共产党的改革智慧,那么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则展示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与道路的力量。这一思想与道路的力量将作为珍贵的制度财富,镌刻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中,镌刻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史中。

(作者系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