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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巡视理论 锻造党之利剑

2021-07-14 11: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谢伏瞻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杨笑山出席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中国共产党巡视理论研究中心理事长姜辉主持会议开幕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谢伏瞻出席会议并致辞。本网记者朱高磊/摄

7月10日,中国共产党巡视理论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巡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谢伏瞻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杨笑山,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中国共产党巡视理论研究中心理事长姜辉,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罗礼平出席会议。谢伏瞻、杨笑山为中国共产党巡视理论研究中心揭牌。姜辉主持会议开幕式。

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贡献社科力量

谢伏瞻指出,中国共产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进行自我革命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体现,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巡视制度在百年党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重要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巡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监察监督统筹衔接、有效贯通,推动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谢伏瞻强调,深入研究阐释中国巡视工作实践,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巡视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构建中国特色巡视理论体系,为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中国共产党巡视理论研究中心的成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高度信任,体现了对巡视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殷切期望和更高要求。必须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必须坚持以巡视工作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心系“国之大者”,围绕国之大局、国之大要、国之大事、国之大计,深入开展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研究;必须强化主体意识,立足中国实际,着力提升原创能力和水平,推动巡视重大理论、观点和学术思想创新,在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巡视实践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充分发挥多学科、高水平人才相对集中的优势,紧紧依靠全院研究力量,团结凝聚全国广大巡视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者,在中央巡视办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为深入开展巡视研究奠定坚实基础。

党的巡视理论研究应有历史视角

来自中央巡视办、中央有关部委、中国社会科学院、高校、部分省市巡视办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和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会议。围绕政治巡视的经验与成效、政治巡视的发展方向等重要议题,理论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进行了深度交流与探讨。

中国巡视制度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所长卜宪群表示,巡视监察萌芽于战国秦代,正式形成于汉武帝推行的刺史制度。历史上巡视监察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也留下了监察错位、名目繁多、皇权干预等深刻教训。应以历史的眼光看待古代巡视制度的本质,充分认识到在不同历史条件、社会政治条件、腐败形式背景下,巡视制度与监察内容也必然不同,相应的学理研究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当前,历史地、具体地加强巡视制度研究,就是要坚持和深化政治巡视,提高新时代党的政治巡视的精准性。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注重对巡视制度的探索和实践。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提出设立中央分派各地指导工作的特派员,党的巡视制度由此开始逐步创立,并在新中国成立后发展完善。农工党中央研究室主任郭洪泉表示,从改革开放新时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政治实践视野中的巡视工作呈现巡视制度逐步健全、巡视主体顶格确立、巡视对象大幅拓展、巡视内容嬗变聚焦四个发展趋向。在新征程上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必须处理好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巡视监督与监督体系、政治巡视与业务巡视、巡视权威与巡视效力的关系,不断激发巡视制度的正向效应,摈弃负向效应。

为巡视制度奠定坚实党内法规基础

在党内法规系统中,巡视制度的确立和发展经历了一个较长过程。其中,2015年颁布、2017年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巡视工作的主要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认为,我国巡视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实践需求的变化,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任务。他建议,适时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再次修改,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依据、巡视工作机构定位、巡视工作人员身份和职权保障等方面作进一步的完善,及时将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党内法规成果,有利于切实解决近年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14条对党的巡视制度作出专门规定。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屠凯认为,从党内法规学角度来看,将巡视制度规定于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之中,是十分合理且必要的。在党章第14条授权和指引下,党委通过巡视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党内监督体系得到完善,而部门党组(党委)的巡视工作也可以协调若干党内条例规定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正确进行。这一制度创新充实了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

以理论研究推动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视制度研究属于政治学范畴。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谈到,从实践层面看,新时代巡视制度的实践性特征体现于执行力不断强化、制度本身在实践中得到细化、法制化更加突出;从理论层面看,巡视制度具有强制性、层级性、对象性、目的性、整合性等理论特征。对这些特征加强政治学基础理论研究,能够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进而推动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蔡志强表示,巡视是自上而下的监督权威存在,但其权力是由人民授予的,因此也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权威建构。这是巡视理论的逻辑起点,也是扎实做好理论阐释时需要准确把握的基本点。巡视制度体现并维护了人民主体地位,同时强化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一种清晰的、科学的制度化安排和监督过程,有效实现了政治权威、组织权威、制度权威的统合,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当代中国政治研究室主任樊鹏看来,政治巡视最集中地反映了中国政治体制的特征,不仅是政治制度化的构成要素,也是动态的政治实践过程之一,是我们党加强政治建设和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最有成效的一个板块。因此,对巡视制度的研究既是基于中国政治实践、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实践的科学分析、客观判断,也是针对党和国家权力运行实践的理论研究,是对政治体制、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合理性论证,需要在实践研究基础上推进理论提炼与提升。

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巡视理论研究中心副理事长王晓霞作大会总结。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共产党巡视理论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中国社会科学院新时代党建研究中心承办。据悉,中国共产党巡视理论研究中心于2021年6月成立,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巡视理论研究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旨在聚焦巡视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效整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有关单位优势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加强综合研究和跟踪研判,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党中央决策服务,为推动我国巡视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会议现场。本网记者朱高磊/摄

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高莹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