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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市场垄断标准是什么

2021-08-10 11:37 来源:深圳特区报
保证市场上的竞争压力,最重要的是开放市场准入。主流经济学所定义的垄断状态是某种特定产品只有唯一的供应商,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同一种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之间才存在竞争。我们很容易理解,相似的产品或产业之间存在竞争,比如即使橘子汁的生产者只有一家,生产其他果汁饮料的商家仍然与之存在竞争。

■吴荻枫

保证市场上的竞争压力,最重要的是开放市场准入。换言之,能否自由进入市场才是判断是否存在垄断的标准。

新古典主流经济学中,判断市场是否被垄断的最主要标准是市场份额。如果某种商品的市场上只有一个卖家,就认为市场是处于垄断状态。这种标准不仅是教科书上的权威理论,也是制定法律和政策的依据。以严厉著称的美国反垄断法,早期就主要以市场份额判断其是否垄断。如果某个公司的市场份额足够大,哪怕没有违法的经营行为,也可能被判构成垄断,惨遭拆分。著名的贝尔公司被拆分为7家公司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这种判断垄断的标准在实践中暴露出越来越严重的问题,甚至构成了奖劣罚优,逆向淘汰。后期美国的反垄断法有所调整,近几十年已很少听说对大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更不用说将之拆分了。这主要是因为以个人电脑和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技术突飞猛进,市场格局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使得反垄断法已经跟不上形势,而并非是主流经济学的垄断理论有了根本性的变革。

这种定义垄断的标准只考虑了信息完全的市场均衡状态,而没有考虑市场过程中的竞争。在信息不完全时,竞争的核心是努力发现更有吸引力的交易机会,而发现机会本身不需要占有任何资源,更不需要占有市场份额。因此,即使是某种商品的单一供应者,也不能免于这种竞争。

从市场过程的角度来看,如果某种产品只有一个供应者,同时该产品并没有政府设立的准入限制,生产该产品的各种资源也能够自由获取,那么,出现这种唯一供应者的情况,只是因为他在当前的情况下,走在了任何人前面,发现了向整个市场出售该商品的机会。在一些商品问世之初,往往只有一个供应商,但他并不是处于垄断地位。如果这种商品受到市场欢迎的话,很快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乃至许多新的供应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最早的那个唯一的供应商,不但无力阻止他人的竞争,还很有可能被后来者淘汰出局。

主流经济学所定义的垄断状态是某种特定产品只有唯一的供应商,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同一种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之间才存在竞争。虽然现实中大量存在跨行业竞争,但主流经济学对这种现象很难处理。生产有差别的商品的垄断竞争市场被认为是非完全竞争市场,竞争压力比不上完全竞争市场。但实际上,在市场过程中,生产一模一样的东西以同样的价格卖给顾客算不上竞争,差异才意味着竞争。

我们很容易理解,相似的产品或产业之间存在竞争,比如即使橘子汁的生产者只有一家,生产其他果汁饮料的商家仍然与之存在竞争。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其实,在消费者眼里,只有需求能不能得到更好满足的问题,而没有产品和产业之分。

交易机会不会局限于同样的产品或同样的行业之中。我们还可以举出大量例子,有的是在相似的产品或行业之间竞争,有的是在完全不同的产品或行业之间竞争。因此,强调同一产品的单一供应者的垄断定义,实际上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保证市场上的竞争压力,最重要的是开放市场准入。换言之,能否自由进入市场才是判断是否存在垄断的标准。

(作者系西南民族大学讲师)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