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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效率与动态效率

2021-09-07 14:3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动态效率把人看作是具有创造性的、协调性的行动者。“动态效率”由西班牙当代经济学家德索托教授提出,指一个企业,一种社会制度或整个经济系统促进企业家的创造性和协调性的能力。

■朱海就

动态效率把人看作是具有创造性的、协调性的行动者。动态效率有两个核心概念,分别是创造性和协调性。

经济学上,有两个效率概念,一个是静态效率,另一个是动态效率。目前主流经济学中普遍采用的是前者,后者还不太为人所知,但却非常重要,比如“共同富裕”应该建立在动态效率的思想之上。

静态效率把经济效率原则简化为简单的技术最大化问题。这种效率概念假定资源是给定的、不变的,认为最根本性的经济问题是避免浪费这些资源,实现分配上的最优。经济学教科书中的帕累托效率、卡尔多改进及福利经济学的效率概念等都属于静态效率。静态效率把效率视为一个分配问题,假如分配者已经知道相关信息,那么剩下的就是怎么配置给定的资源,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问题。

“动态效率”由西班牙当代经济学家德索托教授提出,指一个企业,一种社会制度或整个经济系统促进企业家的创造性和协调性的能力。也是系统性地往右边“移动”生产可能性曲线的能力。静态效率标准,如福利经济学的效率标准,则完全忽视了这个能力,因为它假设资源是给定的,回答的是如何避免浪费的问题,而不是如何创造新的财富的问题。

动态效率把人看作是具有创造性的、协调性的行动者。动态效率有两个核心概念,分别是创造性和协调性。企业家在行动过程中不断创造出新的信息,新创造的信息也为其他企业家的创新提供了可能性,这就产生动态的协调过程,这也是分工合作的展开。

动态效率基于这样一种产权观念,即每个人都有权利占有其发挥企业家才能的创造物和他发现的成果,德索托教授视之为自然法原则。这是因为,假如一个行动者不能索要自己创造或发现之物,那他觉察利润机会的能力就会受阻,其行动的激励就会消失。德索托教授认为人们有权利占有其无中生有地创造出来的某种东西,这是明显的,因为他这样做并没有伤害任何人。

动态效率也为重新理解“产权保护”的含义提供了可能。保护产权的观念虽被普遍接受,但通常的理解是有局限性的,因为它指的是保护已经拥有的财产,也就是企业家精神的创造物,而不是指企业家的行动本身。根据动态效率的思想,产权保护除了这层意思外,还应该包括“不限制个体发挥企业家才能,使个体拥有发挥企业家才能的创造物”的意思。我们可以把包含上述两种产权思想的制度称为私有产权制度。

从动态效率的角度看,我们之所以要保护私有财产权,是因为私有财产是个体发挥企业家才能的手段,私有财产的拥有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来支配它,支配和使用私有财产的过程就是发挥企业家才能的过程。相反,如个体身处公共部门,他发挥企业家才能的程度就要大打折扣,因为他不能通过支配公共部门的财产来实现他自己的目标。所以,如把财产置于“公共”的状态下,那意味着动态效率的损失、个体福利水平的下降。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