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早期华工出国史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李中跃  2021-09-15 14:37  新传播    【字号:  

近代早期华工出国史中存在3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经过比较研究可知,协助东印度公司诱招华工的“悌官”或“铁官”,英文名实则“Tikoo”=“Tiquo”=“Terqua”,中文名为胡始明,乃槟榔屿粤籍华人领袖;林则徐查办的拐案,实则另有别情;最早的苦力贸易基地,应该是澳门,要早于厦门。

[摘要]近代早期华工出国史中存在3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经过比较研究可知,协助东印度公司诱招华工的“悌官”或“铁官”,英文名实则“Tikoo”=“Tiquo”=“Terqua”,中文名为胡始明,乃槟榔屿粤籍华人领袖;林则徐查办的拐案,实则另有别情;最早的苦力贸易基地,应该是澳门,要早于厦门。

[关键词]华工 出国 姓名 拐案 中心

[中图分类号] K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3575(2020)03-0113-08

华工出国历史研究虽已多年,成果众多,但是内外问题依旧不少。从外而讲,以往研究华工出国史的观念和路径存在问题,以致不少问题被过度矮化或忽视,导致论述偏颇。对内而言,论从史出,一分材料说一句话,故以往的研究结论由于史料不足或者解读偏差,难免会出现疏漏。历史学者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发掘新史料,根据确凿的史料考证,还原华工出国史中的环环真相,展现古今移民的内在联系。笔者根据近年所见新旧文献,发现近代早期华工出国史中存在3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其一,协助东印度公司诱招华工的“悌官”或“铁官”到底是谁?其二,林则徐处理的鬼子栏杆诱拐案来龙去脉到底如何?其三,最早的苦力贸易基地是厦门,还是澳门?故根据相关史料考证,力图将其弄清楚。


一、槟榔屿甲必丹铁官考

178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占领槟榔屿(或称庇能, Penang)以来,实行“华人甲必丹”(Captain China,或者 the Kapitan of China)制度,对华人进行管控。在开发槟榔屿的过程中,第一任英人总督莱特对于勤劳吃苦、“从事各种不同行业”的华人很感兴趣,决定从中国招引技术华工开发槟榔屿,开启英国主导下东南亚—中国苦力贸易的序幕。但是一来近代早期槟榔屿的自然社会环境较差。二来当时槟城还存在着奴隶制,有不少华工沦为奴隶。 [1](P2)[2](P44-46)被诱招的华工并不一定发家致富。英国殖民者招引华工开发槟榔屿,成为之后英属槟榔屿的重要政策。 [3](P124)

为了方便诱招苦力,英属槟榔屿当局便通过在广东活动多年、走私经验丰富的老牌殖民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据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的档案书信资料来看,自1785年以来,英属槟榔屿“每年都要收到公司驻广州商馆经手招雇,并用公司船只装运的中国工匠和工人”。至1800年,槟榔屿就已出现公开拍卖华工的市场,一名一年的苦力价格约为30元西班牙银元,刺激了苦力贸易的增长。 [4](P22)当时东印度公司私招华工,是触犯清朝法律的。为了避免清政府警觉,英国殖民者特意挑选葡萄牙殖民者控制的澳门作为苦力买卖基地。1804年,槟城副总督法哈库奇(R.T.Farquhar)策划利用华人甲必丹“Tiqua”或“Tiquo”回乡广东省亲之际,“希望他能刺激同乡前往槟榔屿”,协助东印度公司到广州诱招苦力,扩大广州一带向槟榔屿的苦力移民。此举获得了成功。 [5]1805年,英国当局在槟榔屿和澳门马上设立招工机构,专门输送华工,1805—1815年,平均每年有500—1000名苦力从澳门被贩卖至槟城。 [6](P62)这些华工是以契约华工的身份被贩卖到槟城做苦力的,而法哈库奇的信件则证明了这一点。 [7](P15-17)[8-9]“Tiqua”回国考察和招引华工的经验,推动了英属槟榔屿的苦力贸易。 [10](P14)


“Tiqua”或“Tiquo”的汉名到底叫什么?他又做过什么事情?“Tiqua”一词是《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作者马士使用的词,而与“Tiqua”同时生活共事的法哈库奇在信中则称他为“Tiquo”。[5]二者虽字母组成不一样,但发音听起来基本相同,指的都是同一个人。现今相关学者在研究此人之时,所据引的材料都出自马士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后来该书被引进中国,成为中外历史研究的重要参考书。1981年版的《华工出国史料汇编》之编委陈泽宪先生,在对该书的摘译过程中,保留了马士的叫法“Tiqua”,省略了当事人法哈库奇的称呼,并将该词语音译成“悌官”。[11](P501-502)1991年区宗华先生的翻译本,完整地呈现了马士和法哈库奇的叫法,但也不清楚其人的准确汉名,只是将其音译成“铁官”。[12](P733)[1]百年之后的中外关系学者,也对“铁官”的真实汉名不清楚。 [2]

1808年前,英属槟榔屿只有两个被英人认可的华人甲必丹,一是福建籍的辜礼欢,另外一个是胡始明。 [2](P65)[13](P22、81)所以“铁官”应当不是辜礼欢,便是胡始明。辜礼欢是槟榔屿闽籍华侨华人的甲必丹,已无疑义。 [6](P25)但是辜礼欢普遍被中英人称之为“Captain Chewan”(甲必丹仄万)或者Koh Lay Huan,不曾被英人称之为“Tiqua”或“Tiquo”。[14](P12-13)其孙子辜鸿铭的英文名字亦可佐证。辜鸿铭对外写文章所用英文姓氏,将“辜”按照闽南语发音译成“Ku”,或者“Kaw”、“Koh”,而非以“T”字母开头的英文词语。 [15](P2-5)[16][17][3]胡始明有哪些背景?1802年(嘉庆六年)石碑《广东义冢墓道志》显示领头捐款且捐额最大的是“胡始明”。该墓碑文如:“我粤东东南距海,民之航海以为营生,层帆巨舰以捆载而归者,大率于洋货者居多,然利之所在,众则共趋,一遇死亡,若不相识,尚何赖乎乡亲乎?”该墓碑乃是广东华侨华人专门为同乡人修建义冢的标志,也是粤籍民众团结互助的重要纽带。 [18](P685)[19]1803年,胡始明向槟城广福宫(又称观音庙)赠送“钦崇福泽”匾额时,下款明确标明“槟榔屿甲必丹偕男臻麒、臻麟勋沐叩”。[20](P26)以上证明胡始明最起码是广东人,且是槟城粤籍华侨华人的甲必丹。而据陈剑虹的研究,胡始明乃广东香山人,亦有人认为胡始明乃香山客家人。此说可供参考。 [20](P27)[21]


[1]本文采纳区宗华先生对“Tiqua”的音译称呼。

[2]如林远辉、张应龙著:《新加坡马来西亚华侨史》,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102页。后来的相关著作基本上引用英人马士,或者国内陈泽宪的称呼。

[3]辜鸿铭正式英文名字如Koh Hong-Beng、Ku Hung-Ming。辜在给法国华侨弗兰西斯·波里的签名也曾用过“Hung Tung Kwan”。另外据媒体报道,2011年辜氏家族的百年墓地被毁,受到舆论的关注。从新闻曝光辜氏的墓碑图片来看,“辜”被译为“Kaw”或“Koh”。故辜鸿铭的英姓也有家族背景。参见: http://news.xinhuanet.com/ overseas/2011-01/10/c_12963317.htm。


从东印度公司的档案来看,自1795年以来,英国是在广州一带招工输往槟榔屿的,并非从福建。 [12](P733)在从法哈库奇的叙述来看,既然让铁官“鼓动同乡”,那么证明此人应是广东人,不是福建人。何也?闽粤的语言习俗等差异甚大。深入当地帮助英人诱招华工的招工商,须熟悉当地的语言风俗,方能招工有所成,否则让福建人去广州澳门附近诱招广东人,可能性太小。对比英译姓名区别,联合档案记载和研究,再考虑招工的可行性,我们基本可以将闽籍甲必丹辜礼欢排除,那“铁官”的可能性就落在槟榔屿粤籍华人甲必丹胡始明身上。

后来笔者又发现槟榔屿中山会馆藏有一份《1801年槟城副总督乔治·李斯为表彰甲必丹胡始明特批一地》英文地契。该地契原为胡始明子孙所有。这份原始资料上明确将胡始明称之为“Terqua”和“Captian”。陈剑虹据此也认为胡始明(Hu Shiming)即是“Terqua”。[22](P24)而据英人档案记载,“Tikoo”又拼作“Tiquo”,且乔治·李斯至迟在1803年就已任命“Tikoo”为粤籍华人甲必丹,至1804年没有再任命别的粤籍甲必丹。甲必丹铁官来华招工的年份是1804年,与乔治·李斯和法哈库奇处于同一时期。 [14](P11-12)所以,1803年英人任命的槟城华人甲必丹与1804年赴华招工的华人甲必丹乃是同一个人,当属无疑。而1803年的广福宫匾额,则已经证明当时的华人甲必丹就是胡始明。

故综合联系英人称呼变化可发现,马士所说的“Tiqua”和法哈库奇所说的“Tiquo”,以及乔治·李斯所说的“Terqua”,均以“T”字母开头,基本的构成字母差别不大,且发音基本相同,指的都是同一个人即胡始明。即“Tikoo”=“Tiquo”=“Terqua”=胡始明。


胡始明在致信乔治·李斯时,常用“Tikoo”一词自称。 [23](P52)该词发音与之前几个基本相同,与粤语“大哥”很相近,亦有人称它是华人私会党对领袖头目的尊称。 [14](P12-13)[24](P424-427)据最早以粤方言发音为基的《华英字典》,“大”对应“Ta”,“哥”对应“Ko”。“大哥”即“Tako”,与“Tikoo”发音相仿。 [25](P388-389、573)[26](P62、94-96)[27]所以笔者认为该词是粤语的音译是合理的。但是现在还不能确认胡始明与秘密会社的关系。以往认为胡始明乃是槟榔屿义兴公司的开会盟主,经陈剑虹考证义兴公司首位盟主其实不是胡始明,应当是梁显正。 [28]胡始明与秘密会社的关系当另考。综合前后论证,笔者认为1804年赴华招工,推动苦力贸易的“铁官”或“悌官”就是粤籍富侨、槟城甲必丹胡始明。

英人对胡始明同音杂字的诸多称呼,暗示胡始明和辜礼欢其实在英人权力结构中并没有一个专门严格的英文称呼,说明近代早期华人甲必丹,其实在殖民地并未受到殖民者的特别尊重,处于殖民权力体系的中下游,地位并不高。不过胡始明在槟榔屿势力庞大,关系复杂,其中就与英属槟榔屿当局的关系十分密切。时任副总督的乔治·李斯批给胡始明一块永久属地,可见其较得当局赏识。李斯离任后,胡始明还带领相关侨领,致信慰问。 [23](P52)另外,胡始明在当地的华人社会中威望较大,还曾一度赞助过相关慈善事业。他也是后来的太平绅士胡兴泰的祖父。胡氏家族是槟城的老华族,一直繁衍到现在。 [2](P46、65)


1802年,《广东义冢墓道志》由广东帮董事王义德等人主持修建。在捐款人之中,胡始明捐款“工金50元”,位列第一,其他人大部分捐1—2元。 [23](P51)1804年副总督法哈库奇直接在信里说胡始明“是个很富的人,在当地(槟榔屿)有很多产业。”[5](P427)这从中可见其富有。除了捐修广东义冢,1803年胡始明与自己的两个儿子胡臻麒、胡臻麟,向广福宫赠送“钦崇福泽”牌匾,供奉观音。广福宫是闽帮的集体标志。身为粤人的甲必丹,向闽人庙宇赠送牌匾,一则显示了自己的权力和财富,二则也是向闽人示好,希望闽粤继续和好。 [2](P65)[21][24] [4]

耐人寻味的是,胡始明后来竟与法哈库奇联合招工,成为殖民者的工具。当然目前有关被招华工的具体情况尚不清楚,学人不能就此断定他是在“卖猪仔”还是替老乡找工作“做善事”,还需继续研究方能清楚。

如槟榔屿之类的早期华工出国,带有明显的隐秘性。但随着华工出国的增加,相关案件也开始浮出水面,受到官民的关注。其中林则徐处理广州鬼子栏杆诱拐案便是其中的典型,可从中了解当时官民对华工出国现象的认识特点和局限。


[4]槟城华人宗教的兴起,与南洋苦力贸易有密切关系。一些备受苦楚、求助无门的华工,只能祷告观音等佛道神仙,祈求神灵庇护。


二、林则徐处理鬼子栏杆诱拐案考实

此案发生于1839年,闽粤地区的人口拐卖被清廷侦知。华南地区的人口拐卖开始进入清廷视野。道光皇帝听闻“闽广两省海口停泊夷船,往往收买内地年未及岁之幼孩。少者数十、数百不等,多者竟至千余,其中男少女多……致以左道戕其生命,尤堪悯恻”,于五月下令林则徐等闽粤督抚“实力查禁,以卫民生。”[29](P215-216)林则徐接到圣旨后,不敢怠慢,经南海知县刘师陆的协助,在两个月内侦破“鬼子栏作坊”大案,抓获张亚盛等五名“拐贩”,继而侦测澳门“卖猪崽”情况,写成 《查明英船有骗带华民出国并无戕害幼孩情事折》,成为时人后世研究近代早期华工出国的重要材料[30]。学界一般多重视该奏折的后半部分,对于鬼子栏杆诱拐案未作深究,似乎该案没有问题,也无人深究林则徐在其间的作为,亦有少数学人研究华工史顺带提及此问题。其实该奏折并没有把案子说完。故仍有必要加以澄清,以示拐案和“卖猪崽”情事之内在关系,也可侧面研究林则徐的言行虚实。

能把这个案子大体说清楚的乃是林则徐另一封奏折《略拐幼孩凌虐致死罪犯潘义德审明定拟折》 [31](P1470-1473)。原来该案另有内情。据官府反复审问,鬼子栏杆内部的童工多是自愿投送学艺的,只有六名是被诱拐,并非如之前所讲全部都是被诱拐的,且参与诱拐的也并非全部5名。潘义德在诱拐过程,并没有使用抢劫或迷药,只是言语哄诱。另外所讲潘义德等人“勒逼”殴打压榨童工,严重致死者只有周亚豪,其余基本完好,而压榨确属实。林则徐等人鉴于民情汹涌以及“粤东栏杆线带销售渐广,因而略诱幼孩,逼织图利,近已渐相效尤”,倾向从重治罪,将潘义德即行正法,杀一儆百,另将林结发配新疆充奴。林则徐等人特别强调要用“略人略卖人”律例,将其判为“拐犯”,从中惩治。 [31](P1470-1473)有何利害?


“拐犯”或“拐贩”为拐卖人口罪名,属于清代“略人略卖人”的律例范畴。《大清律例》规定:“凡设方略而诱取良人为奴婢,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不分首从未卖,杖一百徙三年;因诱卖不从而伤被略人者绞监候,杀人者斩。”[32](P352-355)清政府对于拐卖人口采取的是严刑峻法。一旦张亚盛五人被定为“拐贩”,下场是很惨的。但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强略孩童,或将被略人当做自己的奴婢,成为自己的私有物,或者卖给别人为奴婢。现实不过是过度剥削而已。除打人致死的潘义德外,其余按照一般的量刑标准,可罚钱鞭笞或杖刑,若是将其流放烟瘴地区三年,甚至施以绞刑或斩刑,则未免有些过重,不过对慑刹人口拐卖却有积极作用。

另外细查此案,所谓的“鬼子栏干”,听起来很吓人,实际上是清代服装镶滚刺绣技巧。清季满族小说家文康,在其代表作《儿女英雄传》的第三十回,曾偶然提及过这种服装技艺。文康于第三十回描述安龙媒娶了张金凤和十三妹何玉凤之后,春风得意,心浮气躁,有一日趁老爹安学海不在的时候,“带一顶片金边儿沿鬼子栏干的宝蓝满平金的帽头儿,脑袋后头搭拉着大长的红穗子。凡是这些过于华靡的服饰,都是安老爷平日不准穿戴的。”[33](P361)[5]从中可以看出,“鬼子栏干”技艺,一般用之于帽子等奢华服饰之上,销售对象主要是官宦人家和富家大户。粤人之所以大行“鬼子栏干”,乃是因为这类的高档服饰,流行于官商大户洋人,价格高,利润厚。这跟“卖猪仔”相差太远。


[5]第三十回《开菊宴双美激新郎,聆兰言一心攻旧业》


林则徐奏折中讲到,“夷人有一种衣洗绦,合金银线织之,虽名为鬼子栏杆,今日各省盛行,故广东省城仿其织法。”林则徐此处所讲的服饰信息,来自南海知县刘师陆。实则二人对明清服装演变均不清楚。所谓“金银线织之”的“鬼子栏干”,特指明清时期广州一带较为出名的金银线刺绣产品,出自“金银线刺绣”技术之下。该刺绣技艺,又被民间称之为“钉金”,是一种奢华的镶滚刺绣技艺。其内部手法复杂,常用的针法就有平绣、织锦、编绣等十多种,而绣品则富丽堂皇,光彩夺目,深受达官富豪及洋人喜爱。这种金银线刺绣技术,也并非由外国传入,早在明代就已存在,后来考古界于广州东山发掘出的明代戴缙夫妇的墓葬中,就曾出土过多件金银线刺绣衣裙。 [34](P497)

值得注意的是,林则徐在调查中看到了澳门同华工出国的微妙关系。林则徐认识到“澳门为众夷聚集之区”,将怀疑视角转到澳门地区。经过澳门同知蒋立昂调查,林发现澳门拐卖华工的嫌疑最大,“一二夷船惯搭穷民出洋谋生,不要船饭钱文,待带到各夷埠,有人雇佣……其在船之时,皆以木盆盛饭,呼此等搭船华民一同就食,其呼声与内地呼猪相似,故人目此船为卖猪崽。” [31](P1314-1315)可见,早在鸦片战争前澳门地区就兴起了契约华工制度。葡萄牙人和部分拐匪为了牟取暴利,以免费船饭和外国高工资为诱惑,用花言巧语诱招华工远赴海外殖民地,以做苦工加倍偿还川资。但是以上所言,基本上只是澳门同知的观察,毕竟没有抓到在澳拐匪加以审问,以探究竟。具体内幕仍然如同迷雾。

从档案来看,林则徐对广东儿童拐卖案件的追查,一则推动了对粤港澳“卖猪崽”情事的侦测,对早期华工出国有所知晓;二则林则徐对近代广州拐卖案从严治罪的标准,开启了近代清廷重典治理苦力拐卖的序幕。此可做清廷治理华工出国佐证。但另一方面需要知道,此案过后,林则徐转移注意力,着重处理中外鸦片问题,基本不再过问华工问题。因此林则徐在治拐方面的功绩,远不如禁烟。华工出国再次以比较隐秘的形式进行。那么早期主要在何处进行?澳门也。


三、近代最早苦力贸易中心的流变

以上两个问题,反映了澳门在近代早期华工出国史中的重要地位。目前一些学人尚认为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第一个苦力贸易中心是厦门。 [35](P42-59)而根据史实,此论点需要重新审视。其实无论从贩卖华工的时间、设置机构和持续性,澳门才应该是近代早期第一个苦力贸易中心。葡萄牙殖民者自明代窃据澳门后,就从内地进行买卖劳工,向外输出。据黄启臣的研究,葡萄牙殖民者早于明代强占澳门后,就不断有拐卖人口之事。不少华工,包括儿童,还曾一度被卖到印度当奴隶,做苦工,而当时的民众甚至以“吃人的强盗”视之。 [36](P192-194)故澳门买卖苦力由来已久。进入19世纪,随着世界殖民开发兴起,澳门成为近代拐卖人口的急先锋。港澳史学者莫世祥先生等人亦多次鲜明指出苦力贸易最初源自澳门。 [37]

澳门之所以成为最早的苦力贸易基地,有其特殊的地缘和政治经济优势。其一,澳门控扼珠江出海口,是其东方贸易的重要商道,航运便利,同东南亚联系密切;其二葡萄牙窃据澳门长达三百余年,熟悉闽粤官场与社会风土人情,同闽粤腐败官吏以及黑恶帮会关系密切,维持澳门“不中不西”的地位,利用贿赂以及暴力手段,打通关节,谋求暴利,而中国政府则难以稽查和管辖,以致相关中外奸徒逍遥法外;其三,澳门同欧美社会及拉丁美洲,尤其是葡萄牙、西班牙的殖民地古巴秘鲁关系密切。再者澳门吏治腐败,更为中外奸徒图财害命提供了重要的中转站以及保护所。种种因素的相互交织,使澳门成为近代早期最重要的拐匪基地。


可有实证案例?1805年,英国殖民者法哈库奇以澳门为中转站,策划诱招华工前往特立尼达,向印度总督威尔斯利写信介绍详细的方案,其中提到“现在出洋前往南洋各地的中国人一般以他们自己的身体作为抵押,换取出洋船票和沿途伙食。这笔钱有西班牙银圆20元,由种植园主现行支付,后来再从出洋的人每个月所得到工资中扣还……其他条款是关于移民运输、接待,在特立尼达的福利,以及往返中国的办法等等”[7](P15-17)。此信当是契约华工制度最早的证据。华工未偿还种植园主船票伙食费用前,“以身抵押”,实为债奴,基本上没有人身自由。特立尼达地处赤道附近,气候湿热,使人容易得病[38][6]。所谓“福利以及返回中国的办法”,不过是句空话。法哈库奇为了减少诱招阻力,掩人耳目,特意取道澳门,利用澳门的便利将华工偷运出洋。这一过程中,澳门的葡萄牙人德贡布斯为其中间人。由此可看出澳门诱招契约华工之早。

此后一直到1834年东印度公司解散时,该公司伙同澳门代理人,以及买办、内地拐匪,陆续诱招华工出洋。 [11](P504-507)这些华工被贩往南美洲的特立尼达、新加坡、邦加、圣海伦娜岛。当时东印度公司贩运华工的船只均系帆船,贩运华工的同时也在贩运鸦片。其帆船贩运主要在冬季风季节。船长装载华工均在澳门,每贩运一名华工,可得到大约30元招工费,利润相当可观。 [7](P15-17)

嘉道时期的澳门,不仅是拐卖华工的基地,也是贩卖妇女的中心。近代来华的美国商人亨特,曾经亲耳听说有关澳门贩卖妇女至英国的内幕,印象深刻,事后将其记录于《广州番鬼录》一书中。1824年,亨特抵达澳门不久后,“听说史密斯医生在那里(澳门)物色了两个女人带到英格兰搞投机生意。随后我们获悉他是和C船长合伙做这笔生意,后者也曾服务于可敬的东印度公司。他曾在该公司船上当医生。到了英伦时,这两位金莲被荣幸地奉献给乔治四世国王陛下。不过这笔生意最终没有成功。由于遭到某些方面的大力反对,结果只好把这两位年轻的汉家姐妹送回他们的国家。”[39](P16-17)


[6]在英国殖民时期,特立尼达盛行钩虫病和疟疾,导致居民普遍体质羸弱,经济落后。这也是英国殖民者掠夺、诱拐他国劳动力,替代白人开发殖民地的重要原因。


鸦片战争后,澳葡当局于1845年宣布实行自由港政策,为后期外国拐匪的云集提供了条件。 [40](P1609-1612)此后,澳门不仅加快了诱招华工的步伐,拐卖妇女的活动也十分猖獗。被拐卖的妇女大多数被迫沦为娼妓。据时人观察,澳门实行公娼制度,是澳门娼妓业发达和拐匪猖獗的重要原因。当时澳门娼妓的活动频繁,足迹遍及澳门各个角落。为此澳葡当局还专门出台禁令。柯尼特在 《中国丛报》中曾认为澳门是拐匪贩卖华人、日本人及东南亚奴婢的中心,将澳门视之为“欧洲冒险家、鸦片贩子和拐匪,及赌徒和娼妓的乐园。”[41]在拐卖华工上,澳门内部已经出现了代理人或代理商等较为成熟的机构或程序,比如1847年轰动一时的拐卖香山华工的阳成行[42](P124-126)。阳成行是第一个明确的华人开办的猪仔馆,承办外国诱招华工业务。以此推演,指挥阳成行拐卖华工的外国洋行在澳门策划当更早。不过受英国开发东南亚殖民地推动,厦门苦力代理商的强有力牵引,香港的制约和竞争,以及广东反帝爱国运动,澳门的苦力贸易速度和规模受到影响,而厦门的苦力贸易则迅速发展,取代澳门成为苦力贸易中心地。1847—1852年,澳门的苦力贸易规模和速度虽不及厦门,依旧是广东拐卖华工的核心基地,甚至在个别年份和地区的诱招量反超厦门,后来受厦门打拐反英风潮的影响,澳门则成为名副其实的头号苦力贸易中心。 [43](P28-60、89-91)[44][45]

因此,澳门变成近代早期第一个苦力贸易中心后,后来在短时间内又把中心位置转让给厦门,而厦门受局势的影响又把中心向南转移,重新转归澳门。中间的这种往复转换值得注意。

以上三题探讨,可知虽然华工出国研究已近百年,但是单单早期历史中就有不少悬而未决的问题,等着我们去继续探索,以更务实地态度尽可能地澄清华工出国前后历史过程中的是是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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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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