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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条修改看时代前行步伐

2022-09-08 17:24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贩卖点东西就成为人民的罪人,这在今天许多人看来,几乎无法想象。流氓罪没有了,从流氓罪中分解而来寻衅滋事罪,如今又遭遇了过于宽泛,入罪标准模糊的困境,成为法律界呼吁亟待修订的一项罪名。

■定国

贩卖点东西就成为人民的罪人,这在今天许多人看来,几乎无法想象。这或许就是法治的进步。

法治前行的步伐有时是潜移默化的转变,有时是惊涛骇浪地进行,很多时候是在不知不觉中演化,从中可以观察一个时代的变化。

现在如果你从偏远的山村将当地的土特产贩卖到几百公里外的大城市,没有人会以异样的眼光来打量你,你或许还会被视为山村致富带头人,成为乡村振兴的模范。可是,计划经济盛行的时代,你如果这样做,一顶大帽子——投机倒把罪早就等着你,不单是生意做不成,还会成为“过街老鼠”,遭到五花大绑游街批斗,贩卖点东西就成为人民的罪人,这在今天许多人看来,几乎无法想象。这或许就是法治的进步。

在计划经济时代,一切资源配置都是由计划部门统一配置,绝不允许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插手,市场不存在,贸易谈不上,因此,以前投机倒把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工商管理法规,非法从事工商业活动、扰乱国家金融和市场管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可是,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逐渐被认同和实施,1997年《刑法》修订取消投机倒把罪名,“投机倒把”这个披着浓重计划经济色彩的字眼当然也淡出历史。

如果说取消投机倒把罪,是在经济领域为个人合法追求财富松绑正名,那么流氓罪的取消则是从生活领域上给个人以更大的空间。我国刑法对于流氓的制裁开始于1979年。按照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流氓罪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流氓这个概念本身就不是法律概念,而是属于道德范畴。流氓罪范围太广,入罪标准模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扩大化的情况,以至于随便什么被人看不习惯的行为如跳交谊舞都可放到这个罪名中。1997年《刑法》修订取消流氓罪,原来司法解释中某些仅属道德范畴的生活作风行为被除罪化,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

流氓罪没有了,从流氓罪中分解而来寻衅滋事罪,如今又遭遇了过于宽泛,入罪标准模糊的困境,成为法律界呼吁亟待修订的一项罪名。1997年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内容像流氓罪一样比较宽泛,且使用了诸如“随意”“任意”“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混乱”等模糊性词语,司法机关对该罪的认定产生了许多困难,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新的口袋罪。

广受争议的就是寻衅滋事罪的法条规定本身比较模糊,民众无从确知行为合法非法的边界,模糊性的法律难以避免司法部门根据自身偏好进行选择性执法,以至不可避免地在司法实践中被滥用。对于大众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因此,许多学者建议,就像流氓罪一样,对寻衅滋事罪也需要重新打量,如被继续分解为符合明确性原则的具体罪名,回应社会关切。

(作者系文化学者)

编辑: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