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中的隐微主义

作者:朱海坤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  

作为列奥·施特劳斯古典政治哲学的核心学说之一,隐微主义受到了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


过教育的扩大和普及,隐微教诲能够被社会所接受,或至少不被禁止;而后者则坚信教育无法改变基于人类本性的少数人与多数人之间的鸿沟。也就是说,有条件的隐微主义出于迫害境况,并希冀以教育的普及消除迫害,进而取消隐微写作的必要性;相反地,无条件的隐微主义则坚信人类的天性差异是难以教育抹平的,否定隐微真理变成显白真理的可能性。

巴格利的上述观点似乎得到了施特劳斯文本的支持。在《迫害与写作艺术》第二章中,施特劳斯指出,迫害现象包含多种类型,从古希腊到18世纪的欧洲一直存在,而17世纪中期以后怀有异端思想的哲人面对迫害的时代环境,以隐微的写作方式来保护自己,同时寄望于时代的进步能够取代黑暗王国,消除迫害现象。施特劳斯表明,这与前现代的隐微写作存在根本不同—前现代的隐微作家坚持哲人与非哲人、真理与意见的自然隔阂。基于此,隐微主义的古今之别似乎是无可争议的事实。然而,这个问题需要更加细致地辨识。出于审慎和出于迫害的隐微写作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联?这就涉及古典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差异问题。古典政治哲学主张哲学与政治的根本冲突,哲学对真理的探寻将使城邦赖以生存的社会习俗或共同意见受到质疑甚至否定,这也会反过来导致城邦或政治共同体对哲人的迫害。因此,古典哲人出于审慎态度的隐微实践包含了避免迫害的考虑。苏格拉底被城邦法庭判处死刑是柏拉图发明隐微写作方式的直接原因。现代政治哲学则追求哲学与社会的一致性,企图以现代理性主义改变宗教或黑暗政治对人的宰制,实现自由平等的启蒙愿景。这就意味着,现代政治哲学或启蒙哲学不再顾忌哲学对社会的可能颠覆,反而将其作为自身使命。于是,现代哲人与宗教和政治的矛盾变得尖锐,迫害随之加剧并成为隐微实践的主要原因。从现代人从事隐微写作的意图来看,古典政治哲学的双重教诲失去合理性,因为志在启蒙的现代哲人不会再以表面上合乎政治社会规范的显白教诲引导大众。隐微主义与启蒙理想在本质上存在矛盾,现代哲人在写作中隐藏自己的真实观点仅仅是出于时代状况的权宜之计,“只要能尽量保护自己免遭迫害就足够了。他们如果做得比这更微妙的话,就达不到启迪越来越多不具哲人潜质的人的目的了。”[1]这种隐微主义被认为将在自由社会中


[1]施特劳斯:《迫害与写作艺术》,刘锋译,华夏出版社,2012年,第27页。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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