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网格化管理的两种代表模式及其比较分析—以北京市东城区与广东省深圳市为案例*
2021-08-10 11:25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二、共相与殊相:网格化管理在北京市东城区与广东省深圳市
作为网格化管理先行先试的成功范例,北京市东城区以确立“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为目标,将现代化信息技术与传统管理方法融合兼用,将社会大众的力量与专业组织的力量协调整合,力争建立一个天上有云(云计算中心)、地上有格(社会管理网格)、中间有网(互联网)的新型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支撑体系,通过构建“三级平台、四级管理”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框架体系,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其中,“三级平台”是指区级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中心、街道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分中心、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综合工作站,为社会管理提供信息、技术、人力等支撑;“四级管理”是指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管理体系。[16]广东省深圳市则是依托“织网工程”建设,全面展开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创新试点。所谓“织网工程”,是充分运用网格理念和现代信息技术,以责任制为依托,合理划分网格管理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内容进行整合,以城市管理事、部件及社会各类人为重点,综合考虑“地、物、事、组织”等因素,搭建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公共服务与便民服务等一系列社会服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五位一体”的社会管理体制。
[16]杨锦炎:《论社会管理创新的动力—基于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的个案分析》,《武陵学刊》,201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