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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归主”下近代传教士在华女俗“教化”进路与显隐效应*

2021-08-30 15:51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花之安认为“三代以来,不修其身以齐家者,指不胜屈,若夏桀以妹喜、商纣以妲己、周幽以褒姒,尤其著也。降自春秋,齐桓好内,因昭启五子之争;晋献养奸,攘输贻十年之臭,皆无修身之道,而穷于齐家之术者也。其尤可丑者,新台燕婉,酿患害于弟昆;筮短龟长,启争端于长幼。贻笑当时,遗臭后日,殊足慨也”[35]。夫妻之间应该互守忠贞义务,既然要求妻子从一而终,那么丈夫同样不应该有“二心”,否则便有违儒家修身之道。光绪四年(1878年),艾约瑟在《万国公报》上发文《泰西妇女备考》从“齐家”“治国”“治天下”的角度分析了一夫一妻婚制的合理性“何以知一夫一妻为正理乎?不观天之生人乎?天地间男男女女,畛域各判,彼此似不相谋,而统计万国男女之大数,其多寡不甚悬殊者,冥漠中未必无深意于其间也。即以势而论,一夫一妻或治外或治内,各有专司,交相为助。以之齐家而家齐,以之治国而国治,以之治天下而天下亦无不平。……夫为唱,妇为随,无分轩轾,女有家,男有室,讵判低昂”[36]。1878年,署名为“知非子”的作者在《万国公报》发文《儒教辨谬论纳妾》,认为既然中国古圣贤孔子、孟子都不纳妾,那么妾制必然有弊端,常人不应该倡导:“且娶妾一事,中华所称大圣贤,如孔子、孟子诸人皆未闻有行之者,今乃一非古之事,尤而效之,则儒者未能教化之过也,夫内宠匹嫡,古人有明训矣:以贱凌长,昔贤有明文矣,内返诸心,外征诸事,则知娶妾不特溺于淫邪,而且干犯名分,贻祸无穷,其又何所益,而甘蹈是罪哉”[37]。将孔子与孟子作为不纳妾的标榜示范,对尊崇孔孟之道的中国人来说,似乎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35][德]花之安:《自西徂东》,第128页。

[36][英]艾约瑟:《泰西妇女备考》,《万国公报》,卷497第8本,第5192页。

[37]知非子:《儒教辨谬论纳妾》,《万国公报》,卷511第9本,第5591页。

责任编辑:郑令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