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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归主”下近代传教士在华女俗“教化”进路与显隐效应*

2021-08-30 15:51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三、攻讦下的女俗“样板”植入—批缠足、批殉节、批妾制

如何将西方女俗“样板”植入到“半教化”之中国进行女俗“教化”?以林乐知、花之安为代表的传教士们,聚力批驳“缠足”“殉节”“妾制”等中土女俗流弊,或著书立说,或直接布道,在攻讦中植入西方女俗文明“样板”,并以《万国公报》[25]为主要传播媒介,在近代中国拉开了轰轰烈烈的女俗“教化”课业序幕,开始了一场中土女界的“十字军运动”。

批缠足之害。1870年5月,由林乐知主办的《教会新报》(1874年更名为《万国公报》)连续刊出分别由传教士、中国信徒所撰的《施医信录缠足论》《缠足论》等批判缠足陋习的文章。他们在文中力陈缠足之恶“遗害天下”,呼吁国人戒缠足。他们认为缠足恶习源于可笑的“别男女”[26]。男女生理特征区别明显,从外貌、声音就可以辨识,无须缠女子之足以示区别。缠足血腥而又残忍,可怜的中国女子自幼年便要遭受此酷刑,四五岁之际就要用布条紧紧裹缠双脚,使双脚皮破肉裂乃至骨折,其间鲜血淋漓,肌肉腐烂而流脓不已,经过长达几年的残酷折磨,双足变成畸形又不利于行的三寸金莲,以迎合世人怪异的审美。疼爱子女是父母的天性,对做父母的而言,无不希望子女健康茁壮成长,子女稍有不适便寻医问药,即使只是长了一颗疮,为减轻子女的痛苦,父母也会马上用药敷治。子女偶染微恙,父母尚如此关切,如果子女的双脚受伤,他们的反应会激烈吧,绝对不会听之任之。但女子缠足的施刑人恰恰是其父母,父母以爱之名为之,实则以爱之名伤之,多么愚昧啊![27]


[25]《万国公报》是晚清时期在华传教士进行女俗“教化”、播扬西方女俗的重要媒介。

[26]林寿保:《缠足论》,《中国教会新报》,1870年第86期。

[27]“且人爱子女之心,禀自天性,由生育以至长成,孰不尽心萦怀,拊畜顾复,愿其强健爽俐。或有偶染微疾,则急为问药调治,如其身患疮疡,则寻方敷施,不忍坐视其疾痛之苦。如孔子云:‘父母惟其疾之忧’。故为父母者,每遇儿女有疾,则焦心思虑,废寝忘餐,尤过于己之患病。倘其子女之足被人所伤,孰肯甘心而置之不问也?至若缠足一事,则自伤其肢体而不顾……名虽爱而实伤之也。”参见抱拙子:《劝诫缠足》,《万国公报》,1881年10月号。

责任编辑:郑令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