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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退出的意愿、机制与趋势—基于宅基地退出研究的知识图谱

2021-09-15 14:41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2.宅基地退出机制框架与法律关系

这一部分的高频关键词以“退出机制”“土地管理”“三权分置”为代表,包括“宅基地管理”“宅基地流转”“土地制度改革”“宅基地使用权”等关键词。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宅基地退出长效机制、土地管制与法律保障机制、制约机制以及互动机制的构建与磨合上,同时私法体系内容改革与宅基地退出相关立法的完善也是研究重点。

剥离基于效率视角的经济学研究方法,从管理学和法学的角度研究宅基地退出的上层框架,是现有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从社会保障层面认为宅基地退出机制应注重农民退出宅基地后返乡权益的保障,构建基于事后保障的宅基地退出长效机制[32],认为宅基地退出机制的核心在于有偿退出机制的建立,为此从土地管制机制、法律保障机制与补偿机制三个方面搭建框架[33];通过试点经验的总结比较“置换式”“变现式”“收储式”三种退出机制的实际效用[34];强化政府引导的市场机制在促进宅基地退出稳步推进中的决定作用,弱化行政主导的制约机制[35];以农民市民化作为农民宅基地退出的催化剂,建立农民市民化与农民退出宅基地的互动机制[36];法律视角下认为宅基地退出需完善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相关立法,从《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角度解释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与外延[37];通过梳理宅基地退出法律政策文本,认为应贯彻“一户一宅”原则,强化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并与宅基地资格权分层构造[38];供给侧改革框架下推动宅基地退出改革成果入法,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法》 [39],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权属,引土地发展权入法保障农民宅基地退出后的合法权益[40]

整体而言,机制框架与法律关系研究层面内容较少,宅基地退出研究层面多为宏观制度框架的构建,缺少细化理论与制度的方法论。同时,仅就宅基地退出而言,法学层面的高端研究成果也不多,现有成果立足于宅基地使用权完善与宅基地流转法律关系研究的民法学方法论,缺少关于宅基地退出立法、退出后农民权利保障的整体研究。

责任编辑:郑令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