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权益管理研究*—以农村传统艺术为例

作者:徐晔彪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定位、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授权、知识产权维权等知识产权活动缺乏有效管理,而其知识产权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知识产权权益管理。

[摘 要]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定位、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授权、知识产权维权等知识产权活动缺乏有效管理,而其知识产权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知识产权权益管理。本论文以农村传统艺术为例,选择农村传统艺术知识产权权益管理活动作为研究对象,从农村传统艺术的知识产权权益构成、知识产权权益管理原则、知识产权权益分配路径三个方面对农村传统艺术知识产权权益管理展开研究,以权益平衡、动态周期以及意思自治为原则,以最大程度的增进社会公益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机制的完善为主要方式,分情况、分阶段的建立完善的农村传统艺术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和体系。

[关键词] 农村传统艺术 创作与创编 知识产权 权益管理

[中图分类号] G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3575(2019)03-0106-08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定位、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授权、知识产权维权等知识产权活动缺乏有效管理,造成这些现象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把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看作是一个系统活动,特别是没有从权益管理的角度分析知识管理活动。一方面,知识产权活动中的相关利益者不仅有企业、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的参与,还会有政府、中介机构或是金融机构的介入。因此,知识产权归属,以及涉及相关主体的知识产权优先使用权、优先受让权、收益分配权、奖励请求权、报酬请求权、介入权等知识产权权利必须界定,在此基础上,才能设计出价值实现的知识产权权益管理路径;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活动是个复杂的过程,就运营模式来说,有项目开发、委托研究等松散式的模式,还有共建实体等紧密式的模式,知识产权权益管理路径也应该根据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关联度,按相关主体整体与政府之间、相关主体成员之间、企业内部成员之间三个维度进行设计。

目前国家正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路径之一是农村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本文以农村传统艺术为例,选择农村传统艺术知识产权权益管理活动作为研究对象,以农村传统艺术表演或生产部门为基础主体,涉及政府、高校、艺术研究机构等多个相关主体,对以上知识产权权益管理的几个关键问题展开研究。

 

一、农村传统艺术知识产权权益管理的现状

本文的农村传统艺术是以在我国历史上流传悠久、积淀传统文化深厚的民间舞蹈、歌舞、戏曲、曲艺等为代表,在乡土社会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高度凝聚力和艺术感染力。它源于乡土、盛于乡土、传于乡土,是乡土文化的载体,也是民间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沟通和调和的重要途径[2]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的理论创新要全面推进,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需要广泛弘扬。当前,面临着来自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挑战,我国民间传统文化生存环境急剧恶化,保护状况堪忧。针对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我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已刻不容缓。这其中作为民族民间文化重要代表的农村传统艺术也呈现出一些不容乐观的情况,譬如演员老龄化、听众或者观众老龄化以及一些珍贵的段子或故事断传等。这些不容乐观的情况主要可以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来检视。主观方面,农村传统艺术一直处于小范围传播阶段,其影响范围非常有限。农村传统艺术的演出机制和演员的培养机制还很不完善,其演出形式也很简陋和单一,在演员的培养上基本也是用口口相传的传统方


[1]*本文系湖北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基于产融结合的过剩产能治理机制及对策研究”(项目号2017ADC070)的阶段性成果。

[2]张轶:《中国民俗文化特征初探》,《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0期。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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