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霍布斯《利维坦》对现代政治秩序的理论构建及其缺陷*
2021-09-15 14:41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参考文献
[1]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M],谢义伟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09.
[2]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第四版)(下)[M],邓正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3]艾克文.霍布斯与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兴起 [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06):721-727.
[4]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M],燕继荣,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100.
[5]霍布斯.利维坦[M],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6]霍布斯.论公民[M],应星,冯克利,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
[7]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M],曹卫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1-26.
[8]Babbio N., Tomes Hobbes and the natural law tradition[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3.
[9]沃特尔·李普曼.公共哲学的复兴[M]//刘军宁.公共论丛—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北京:三联书店,1995:27.
[10]任剑涛.建国的三个时刻—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与洛克的递进展现[J].社会科学战线.2013(02):189-204.
[11]列奥·施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M],申彤,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21.
[12]汉密尔顿,麦迪逊,等.联邦党人文集[M],程逢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