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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类比的得失—兼论类比的不同功能*

2021-08-30 15:51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孟子对推迟废除宋国税法的反驳是成功的,可以这样代入类比推理的公式:(公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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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句是两个行为的一个相同点,第三四句是另一个相同点。

然而孟子反驳“生之谓性”的基本思路是:

讲天生的行为模式是天性等于讲白色是白色,等于讲白羽的白如同白雪的白,白雪的白如同白玉的白,等于讲狗性如同牛性,牛性如同人性。

这不是两对相同点或相似点,无法代入类比推理的公式,违反了归谬法的规则。根据逻辑学的基本原理,任何事物,任何概念都是它的自身。白色肯定是白色,把白色说成是白色完全正确。孟子反驳告子的第一句说,把天生的行为模式说成是天性等于把白色说成是白色:“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这其实已经承认天生的行为模式是天性的观点完全正确,后面说的全是废话。

如果不作曲解,不是想方设法帮孟子把话说圆,就按《孟子》上的记载,在这场争论中,告子并没有被击败。

责任编辑:郑令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