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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神抑或渎神:欧文·戈夫曼的世俗宗教观论析

2021-09-15 14:41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第四,自我的情境性。迪尔凯姆社会学里的诸神无法独立地存在,它们是社会性符号投射的结果。相应地,戈夫曼那里的神圣性自我也无法存在于社会互动之外,而且自我并非其拥有者的产物[10](P252),也即个体并不天生具有自我,而是社会互动需要参与者具备个体性的自我。社会需要个体呈现出真实、自洽的自我形象,但由于个体在同一个社会系统中需要扮演多种复杂的角色,这往往迫使个体在生活舞台上的表演与背后的自我出现不一致。在这种情形下,真实自我的存在形式仅是日常生活中作为一种象征、一种语言学上的概念以及一种用于确定我们社会中的因果关系和道德责任的意识形态[17](P50)。“如同在聚合型结构(如部落)的社会里那样,道德责任不是安置于个体之内,而被认为是精灵或神的属性”[17](P50)。因此,自我往往表现出不诚实、不一致和不真实的形象,自我成为个体对社会系统的献祭。

第五,商业化的侵蚀。随着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日益增加,同质性的价值观、社会规范和生活特征逐渐式微。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表面歇斯底里的狂欢和浮华掩饰着深层的焦虑与迷茫。深陷在商品经济之滚滚洪流中的个体不断地被物化、商品化,其精神世界不断地被吞噬和掏空。由于个体自私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会利用各种神圣性形式作为获取私利、满足私欲的手段,使原本具有自我超越性的神圣性遭受各种亵渎。互动的仪式原型被腐蚀、碎片化。在以个体主义和商业化为导向的现代社会里,作为神的个体的虚荣心急剧膨胀,它过度宣扬个人权利和个人拜物教,道德谄媚与人格奉承成为其重要内容。

这五个因素与现代世俗社会里神圣仪式的退变直接相关。还有一种情况是“仪式侵越”[2](P85),即恶意地使用仪式语言说出被禁止的事物。如同任何一种宗教仪式都为“黑弥撒”创造了可能性,作为世俗宗教的人际仪式也会出现各种仪式亵渎现象,个体在仪式性神圣化的同时也可能遭受仪式性地亵渎,从而使社会生活成为一场“黑弥撒”[2](P86)。因此,在戈夫曼建构的剧场里,自我是脆弱的,个体会不断地利用仪式结构的罅隙与游戏规则的漏洞,产生有违互动伦理的渎圣行为。自我在神圣化的同时亦被客体化,被尊崇、膜拜的同时也易遭亵渎和玷污。

责任编辑:郑令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