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戏仿的酒吧派对—以W市的调查为例

作者:孟芯纬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酒吧在中国大陆的城市中迅速铺开,各式各样的主题派对活动也应景而生。


虽然在消费社会中,酒吧是“空间想象、空间创造、跨边界文化、跨国资本文化规训的试验场”[1],但在W市青年人对城市空间和都市生活的叛逆与顺从中,酒吧派对俨然并不单纯是商家追求剩余价值的资本逻辑的产物。在某种意义上,它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甚至它的所指已经超过了它的原始动机,成为独立于城市“规范性”空间[2]之外的,对“正式生活”[3]的一种戏仿(Parody)。酒吧派对不应该被视为形似“魑魅魍魉”的活动,因此,不能用“规范性”空间的规则和立场来检视作为戏仿的酒吧派对,理应寻找新的分析酒吧派对的介入视角。笔者以“戏仿”理论为基础来分析酒吧派对,诠释其与城市青年的多重关系,是一次全新的研究实践和介入策略。本文的中心观点是:酒吧派对以戏仿的方式对城市“规范性”空间进行改造与逆转,在虚假与真实之间,它解离了城市青年自我规范性人格,重构其回归动物性的禁忌角色。

 

二、研究综述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综述

戏仿的发展经历了“污名化”和“去污名化”过程,在后现代观念中,戏仿作为文化实践的一种可能途径,被认为“是一种通过对原作的游戏式调侃式的摹仿从而构造新文本的符号实践”[4]。戏仿的概念源自于古希腊,当艺术被看做是一种加工的再现时,摹仿也即产生。柏拉图的理念式世界观使其对于艺术的定义趋向于去真理化,艺术因此显得并不高雅,只能被当作是一种摹仿的手段与形式。其后,亚里士多德将一切形式的艺术,包括史诗、悲剧、喜剧以及部分音乐都视作摹仿,艺术不再被贬低为非正常化的存在。在古希腊,“这样的定义应当属于戏仿的原始性定义”,但是“从作者心理、戏仿过程、读者感受三个方面戏仿的概念都应当具有滑稽、喜剧的特征”[5]

古罗马到中世纪时期,戏仿的概念一直延续古希腊时期的特点,并没有产生较大的逆转,在不断裹实自身内涵的情况下,戏仿的中性概念在雄辩修辞中被凸显出来。在宗教兴盛的中世纪时期,戏仿与宗教发生联系,民众通过再现圣经中的故事,以期获得轻快的宗教感觉。文艺复兴时期,“大行其道”的批判观念使戏仿的功用发生转向,以批判为根本内涵的戏仿成为文艺复兴时期众多文学家、理论家的武器。以《堂吉诃德》为代表的戏仿剧作,为戏仿的内涵和功能提供了现实支撑,戏仿也因此在批判的基础上衍生出讥笑、讽刺、轻蔑等内涵。但是,戏仿作为被修辞学家所蔑视的词汇和行为,在18世纪被“污名化”了,成了简单、低劣和不严肃的艺术代名词。俄罗斯形式主义者什克洛夫斯基为戏仿实现了“去污名化”,在对《项狄传》的研究中,他将戏仿看作是“通过模仿小说的一般规范而暴露小说技巧的修辞手法,是一种革命的艺术形式引起的陌生化效果”[6]


[1]林耿、王炼军:《全球化背景下酒吧的地方性与空间性—以广州为例》,《地理科学》,2011年第7期。

 

[2]“规范性”空间在这里指的是区别于酒吧、咖啡馆、KTV等非中国本土原生性城市空间的对立面,“规范性”空间充满工作和家庭的规则束缚和严密制约,在“规范性”空间中的活动必须要符合其空间的道德性和规则性,任何逾越规则的,都是被禁忌的。在“规范性”的空间中,城市青年的欲望被合理化了,其想法和行为必须满足规则的基本伦理才会被空间和空间中的人所接受,凡是违反规则的行为都是被批判的,凡是违反规则的行为都可以看做是个人的工作或家庭失败的直接表征。所以在“规范性”的空间中,城市青年实现了向社会人和理性人的过渡,这是布尔乔亚社会形成的基础,是同质性社会的基本景观。

 

[3]从时间视域来看,城市青年的生活最戏谑的一面是,他们的一天被划分为了两部分,一部分是充满机械性和精神匮乏的工作时间,另一部分是任其流逝的非工作时间。所以为了较为合理地把握城市青年人的生活状态,必须要将生活重新拆分、归类。因此,我们可以采取二分法,对在“规范性”空间和异质性城市空间的城市青年生活,分为以工作和家庭为主线的“正式生活”,以异质性城市空间为载体的“非正式生活”。

 

[4]3汪民安主编:《文化研究关键词》,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78、379页。

 

[5]查鸣:《戏仿在西方文学理论中的概念及其流变》,《山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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