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库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何培育 刘梦雪 蒋启蒙  2020-09-02 10:37  新传播    【字号:  

为促进我国新型智库的健康发展,使新型智库智力成果免受不法侵害,提出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智库成果的观点,这对推进我国新型智库全球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雇主具有竞争关系的行为,在此期间雇主向雇员给付经济补偿为对价的协议。[1]为保障新型智库涉及商业秘密的智力成果而与离职人员签订竞业禁止的协议,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在投入大量的时间、资金及精力基础上取得的思想产品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离职的劳动者运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与其展开不正当竞争。与离职人员签订竞业禁止保密协议应当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即是要明确权利边界,在社会群体和权利主体个人之间做出合理的平衡,以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运行。

(三)加强智力成果登记注册

加强智力成果登记注册是通过公示其智力成果的权利状态,以保护新型智库权利人的专有利益,进而维护新型智库的顺利建设。

1. 版权登记  版权登记制度是指作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将版权权利产生或变更的事实向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提出申请,该法定机关根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之后将这种事实登记于国家机关专门的系统中并产生法律效力的一种制度设计[2]。版权登记是版权公共服务体系的核心,对鼓励创作者创新知识、积累思想资源、正向刺激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版权登记制度在智库中的适用不仅为解决版权侵权纠纷提供了初步证据,使得新型智库中的智力成果经济价值得以实现;还体现了新型智库研究成果的价值,增强了新型智库在社会大众中的影响力。

2. 商标注册  通过商标注册的方式更好地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商标注册除了赋予商标权人该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外,更具有向社会公众公示作用。新型智库通过公开其商标而获得社会大众的认知以提高新型智库的社会影响力,既可以使其智力成果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提升智库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当新型智库在面对注册商标侵权纠纷时可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四)明确职务作品及合作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


[1]金泳锋,付丽莎:《竞业禁止协议与商业秘密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知识产权》,2011年第2期。

 

[2]王凌燕:《版权登记的法律属性及其完善探析》,《出版发行研究》,2013年第9期。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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