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库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何培育 刘梦雪 蒋启蒙  2020-09-02 10:37  新传播    【字号:  

为促进我国新型智库的健康发展,使新型智库智力成果免受不法侵害,提出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智库成果的观点,这对推进我国新型智库全球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每一种社会秩序都要面对利益分配与重组的问题,共同利益的最大化意味着在分配和行使权利时不得超越应有界限,否则整个社会将会遭受严重损害。[1]新一代的思想出产方式的产生,在职务作品及合作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中,实质上涉及智库、创作人与社会公众利益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分配的问题,基于此考虑明确职务作品及合作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不仅会激励“思想工厂”的创作人创作更多优秀的、具有社会价值的研究成果;同时也对打造具有独立性和创造性的新型智库具推动作用。确保创作的可持续性对新型智库的发展至关重要,故在明确职务作品及合作作品的权利归属时,应将维护创作人利益作为首要原则;同时细化特殊职务作品以及合作作品的具体类型和归属,真正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在智库领域的完全适用,最终实现思想文化产业链在新型智库领域的有序发展,满足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五)提升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断提升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保护新型智库知识产权极为重要。首先,可适当提高法定赔偿额标准以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实现对侵权行为的震慑作用;其次,在计酬方式上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充分考虑新型智库智力成果的质量、社会需求度、侵权时间跨度等因素,在法定幅度内确定合理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最后,应强化政府监管,通过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是新型智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补充。

 

四、结语

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发展,更应当对“智库热”现象进行“冷思考”,明确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定位并对其进行合理布局,研究新型智库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加大对新型智库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以期在国家发展的新时期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简介:何培育,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在站博士后。 重庆 400054。刘梦雪,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硕士,英国伦敦 WC2R 2LS。蒋启蒙,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研究生。重庆 400054


[1]冯晓青、胡梦云:《技术变革与著作权法之间的关系—以法律史为基础的理论思考》,《武陵学刊》,2011年第4期。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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