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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珊·桑塔格“反对阐释”思想中的艺术与道德

2021-09-15 14:41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


二、“风格”与“风格化”:“距离”的道德意义

传统艺术观念通常对于内容与形式进行二元对立的理解。桑塔格不赞同这种理解,提出了“风格”概念,指向艺术作品的总体性,由此消解内容与形式之间的二元对立,使内容消失于形式之中,从而阐明艺术是用来感觉和总体把握的,而不是运用理性进行条分缕析的阐释。在桑塔格看来,任何作品都有风格,“一旦我们的言论、动作、举止或物品展现出某种与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最直接、有用、无感觉的表达和存在模式相偏离的因素,那么,我们就把它们看作是拥有一种‘风格’,把它们看作既是自主的,又是表征的”[2](P42)。桑塔格认为,人们向来把“风格”与作品的历史意蕴联系在一起。尤其是对于特定历史时期的艺术,“风格”常常被归为政治与道德问题。桑塔格认为,这种关于风格的观点显示了人们对艺术与道德之间关系的理解存在混乱,因此桑塔格从她对艺术和道德之间关系的分析出发重新阐述了“风格”的内涵。

桑塔格反对把艺术看作承载道德、诊断社会的工具,它具有自身的存在价值。桑塔格以自己的艺术体验为例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她认识的一个人谋杀了自己的妻子却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她会感到特别愤慨,但她阅读美国作家诺尔曼·梅勒小说《一场美国梦》,其中男主人公谋杀自己的妻子而逍遥法外,她并没有义愤填膺。原因在于艺术作品塑造的人物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物,其行为具有虚构性。因而对于艺术作品中人物按照评判现实生活中人的行为的道德标准进行衡量是不妥当的。进而言之,将艺术作品的人物简单划分为道德意义的“好人”与“坏人”,其显示的是评论者审美鉴赏与道德判断的浅陋。

责任编辑:郑令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