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哲学视阈下虚拟主体实存性论析*

作者:赵建伟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  

当虚拟四维时空性质的增强现实进入主体实践认识范围,主体为了应对虚拟技术革命所带来的挑战,分化出虚拟主体与现实主体。


是能够在全新的增强现实中从事虚拟实践认识活动,显示人类主体开始进入新的文明时代—以增强现实为标志的虚拟文明时代。

在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为代表的前虚拟文明时代,革命性的增强现实还没有出现,主体的虚拟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存在着零碎性、无规律性和盲目性,主体在虚拟世界中远没有实现自为状态,新的主体系统尚不能形成。而增强现实能够促发新的文明类型出现,也能够形成新的主体系统。原因在于,增强现实能够将下列三种信息同时呈现给主体:主体所能感知的真实世界、主体不能感知的真实世界、虚拟世界,在这个以现实世界为基础又扩增现实的虚拟四维时空中,主体能够更有效地进行实践认识活动,开展异地共在的主体交往,这样,主体和虚拟四维时空就构成了新的实践系统。随着新的实践系统和革命性技术促发的虚拟文明出现,人类文明开始进入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和虚拟文明并存发展的时期。整体而言,随着人类文明的进展,人的本质力量和主体实践能力与空间,逐渐得以提升、拓展。如果说在前虚拟时代,“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1],那么,在虚拟文明时代,主体本质力量将因虚拟信息技术革命而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这种革命性既表现在生产方式因虚拟网络而真正全球化,也表现在主体实践认识和生活方式进展到全新的虚拟时空,并由此形成一个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由于实践认识和生活方式,“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2]因此,当人类进入虚拟文明时代,系统哲学和主体哲学都需要及时回应新的实践系统之于主体系统的影响,才能增强自身活力。

在借鉴先哲、先行者关于主体及其系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并回应虚拟时代变化加诸主体系统的影响,对虚拟主体以及相伴随而产生的现实主体界定如下:虚拟主体是指以虚拟化逻辑从事着实践新的实践系统认识活动的人。虚拟化逻辑要求虚拟主体实践认识遵循着虚拟时空规律,忽略或违反此规律,虚拟主体则暂时隐退,虚拟主体不在场导致实践认识活动无效。同时,虚拟化逻辑提醒人们,不能要求现实主体承担虚拟主体的实践认识活动。现实主体是同虚拟主体同时出现的主体存在形式,两者存在着密不可分关系。所谓现实主体是指以现实化逻辑从事着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现实化逻辑要求现实主体必须遵循现实三维世界规律,实践认识活动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不能将虚拟时空的活动规律简单套搬于现实实践认知。因此,正是在时空条件的革命性变化和主体发展的推动下,现实主体和虚拟主体出现得以产生,下文将对之详细论证。由于“要素自身的可分性又使它同时就是一个系统”[3],所以,在虚拟文明时代,主体可以进展分化为主体、现实主体和虚拟主体,并形成新的主体系统。对于新系统诸主体的关系,系统哲学认为:“凡是系统内某个部分的要素、结构、功能在物质、能量、信息上都优于该系统的其他部分的要素、结构、功能,那么系统的这个部分则可以称为该系统的系统核或整体核。”[4]就虚拟文明时代的主体新系统而言,主体当是这个系统的系统核或整体核;现实主体和虚拟主体则是这个系统的要素,一种次生的要素。同时,根据系统哲学的观点,虚拟主体由于是一系统,自然也获得了自身的实存性,这种实存性有着坚实的条件支持。

 

二、虚拟主体具备自身实存所需的虚拟四维时空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27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68页。

 

[3]乌杰:《系统哲学》,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11页。

 

[4]乌杰:《系统哲学》,第50~51页。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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