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哲学视阈下虚拟主体实存性论析*

作者:赵建伟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  

当虚拟四维时空性质的增强现实进入主体实践认识范围,主体为了应对虚拟技术革命所带来的挑战,分化出虚拟主体与现实主体。


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框架内,(属人)虚拟主体若为实存,必须同时具备三项前提条件:生产认识活动、社会关系、必备时空。神灵、绝对精神和“超人”由于不能具备上述三项前提条件,决定了其实存的不可能,因此体现出其虚幻性和纯粹抽象性。人工智能是一客观实在,并且能够进行着生产或认识活动,但由于人工智能不能承担社会关系而注定其只能是人工智能。在增强现实出现之前,人类生存开始向网络化的虚拟世界延伸,生产组织、社会关系、生存方式和活动方式逐渐虚拟化。但此时人们仍然普遍认为此时的“虚拟主体”是不真实的,或者是意识的产物,这些观点均有其合理性。原因在于此时“虚拟主体”虽然在网络空间从事着生产认识活动,并发生和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关系,但这种空间与现实三维空间并无二致,对主体存在和实践不能产生革命性影响,缺少虚拟主体实存所需的必备时空条件。

主体实践开始由经典的三维空间切换到增强现实下的虚拟四维时空,这将对原本生存实践于三维空间主体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在前虚拟时期,人们生活在三维空间之中,三维世界是主体凭借人体感知系统亲身感知到的世界,主体由此熟悉三维世界之物及其发展过程,从而经验的或惯于按照三维世界模式展开实践、认识活动。在虚拟四维时空中,虚拟主体和其他主体发生着社会关系,进行着涌现性的虚拟实践认识活动,他甚至可以从事着微观、宏观和宏观世界的认识活动,或将自己放置于战争、高危的增强现实环境—目前已经开始使用或规模化应用,而虚拟主体同时以主体身份观察认识着正在从事虚拟实践认识的自我。由于增强现实也是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这样,虚拟主体具备了实存所需的生产认识活动、社会关系和必备时空三项条件,这说明虚拟主体不是思维的,更不是虚幻的、虚构的或虚假的。虚拟主体是在虚拟四维时空性质的增强现实下,获得了自身的实存性,由此可见,虚拟四维时空是虚拟主体获得实存性的前提且必备条件。

可以通过下列阐释理解三维空间跃升到四维时空之于人们的革命性影响。由于人类并不能在现实世界认识四维或以上时空,三维空间跃升到四维时空的影响,可以通过类似二维空间跃升到三维空间,获得部分相似的认识理解。假如有二维世界生物,若将其和三维空间属性的人同时放置于纸箱中,三维空间的人可以不损坏纸箱而轻松的越过纸箱,而二维空间生物却永远被留在纸箱,因为它只能在箱底的平面上运动。它永远都不清楚三维空间的人是怎么突然消失于纸箱的,这就是三维空间文明相较于二维空间文明的优势及其影响。虚拟四维时空对三维空间人的震撼影响犹如三维空间之于二维空间的影响。就目前发展来看,增强现实下的虚拟四维时空,是借助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全球化,显示设备将真实世界信息和虚拟信息准确的补充、叠加后,呈现给主体一个虚实结合、实时交互的虚拟时空环境。

虚拟主体和现实主体均具有自己的实存空间和实践逻辑。现实主体实践和存在于低速宏观的三维空间世界,依据对三维空间世界的直观,通过主体的自主能动性发挥,现实主体经抽象思维将关于事物的感性认识形成上升为理性认识,并据由三维空间世界的来源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所形成的思维图式,指导和规范着现实主体的实践活动和再认识活动。虚拟主体则实践于增强现实下的虚拟四维时空世界,它能够将前虚拟时代所不能呈现或永不能出现的信息,增强后通过虚拟时空世界叠加呈现给虚拟实践认识主体。虚拟主体由此获得了现实主体所没有的增强现实和虚拟四维时空,系统哲学所倡导的“时空以系统为基础,系统物质与时间和空间也是密不可分的”[1]学说,在此得到验证。同样重要的是,虚拟时空事件和过程可重复重现与异空间—时空信息的套嵌增强,能够让虚拟主体在更真实的信息世界中,大幅提升其实践效果和认识能力,这对于现实主体是不可能。从某种程度可以这样说,虚拟空间是将大尺度时间历史压缩或小刻度时间拉长后,进一步与实存空间增强叠加而成。因此,实践时空的革命性扩增,需要区分现实主体和虚拟主体。

 


[1]乌杰:《系统哲学》,第69页。

编辑:新闻中心-实习生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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