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制度治党的内涵辨析、逻辑架构与鲜明特征

作者:李 雪  2021-04-19 18:00  新传播    【字号:  

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决定着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制度治党作为政党治理的重要方式,在推动实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目标上具有重要作用。

(二)“怎样治”—形成以制度化与法治化协同推进的治理形态

“治”是推进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的着眼点,是制度治党区别于一般党的制度建设的关键点,不仅仅是一种治理方式,而更强调的是一种以制度化与法治化协同推进的治理形态,作用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具有强烈的目标指向性。在理解这一治理形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晰“治党”与“党建”的关系。二者的区别在于范围不同、内涵不同以及作用不同,相对于“党建”而言,“治党”的提出时间明显晚了很多,且隶属于党的制度建设的总范畴,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而内涵和作用的不同反映在“治党”上顺应新时代提出的党的制度建设的新思路,具有时代性和方向性,而“党建”则是我们党成立以来一贯坚持的重要方针,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是互相对立、截然相反的关系,恰恰相反的是“治党”须在党的建设的整体框架下进行开展,而党的建设体系的不断完善也能为“治党”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明晰“治党”与“管党”的关系。一般情况下,“管党”与“治党”经常被作为一个整体而使用,其实二者的含义是有略微差异的。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因为许多党员都在当大大小小的干部。明确了党要管党的对象,与制度治党的对象基本相一致,但是从位阶来看,管党居于前位,带有明显的主观意愿性,突出了党的主观意志和使命担当,要肩负起管理好党员干部的政治职责;而治党居于管党之后,具有客观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突出了切实解决党内潜在或已经存在问题的紧迫性,并强调治党的关键在于以一种治理形态而展开,要不断增强治党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治党与党建、管党在内涵上的不同也再次说明了制度治党要在“治”上下功夫。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形成以制度化与法治化协同推进的治理形态。制度化既是制度治党所采取的重要方式,也是制度治党所要达到的效果,体现于制度治党的全过程,而政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先决条件,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由之路,这在一定程度上蕴含了政党治理的法治化要求,在政党治理过程中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中国共产党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核心,其自身治理的法治化程度直接影响政党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在这种情况下,制度治党也要坚持法治理念,提高治党水平的法治化程度,增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实用性和适用性。制度化和法治化构成制度治党推进的主要方向,二者协同推进所形成的治理形态也是制度治党常态化的最主要体现。

(三)“治什么”—党组织、党员以及党内政治生活

制度治党的落脚点在于“治好党”,其中“党”一个字涵盖了所有关于党的一切事务,其中最主要体现在党组织、党员以及党内政治生活三个方面,由此也成为制度治党所要“治”的主要对象。不可避免,这三个方面之间具有交叉重叠的关系,党组织由党员构成,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增强党员党性修养的主要平台,但从制度治党的角度出发,将其划分为三个部分有利于增强制度治党的针对性,发挥治党层面上的最大效能。邓小平曾提到,“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这句话意味深长地指出加强共产党内部治理的重要性,其中作为个体的党员是治理的主要对象,由此制度治党的核心在于治理党员。当然并不是只有党员自身出现问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时才进行治理,而是更加强调在平时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培养,要做到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格遵循党内各项规定,履行一名新时代合格党员的职责。制度治党的治理对象也要有重点和一般的区分,这主要体现在党员的不同分工上。执政党建设水平的高低,既与党员自身的综合素质有关,更与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相关联,在此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为此党员领导干部是制度治党的重点治理对象。制度治党是一种治理方式,更是一种治理形态,将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制度治党“治”的一个部分,在于强调用制度化的方式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一般说来,党内政治生活是一个整体性概念,包含的内容较多,涉及的方面较全,笔者认为党内政治生活是指涵盖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内,涉及党内事务活动、党员党性修养以及一切提高党的质量建设的方方面面,目的在于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笔者将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治理”的一部分,主要是为了从中国共产党制度资源开发角度来考量,提高党内事务办理的制度化水平,使党员行为规范具有统一标准,让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制度安排的创新紧密结合起来,从整体上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良好政治生态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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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28页。

肖贵清、田桥:《政党治理引领国家治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逻辑理路》,《山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7期。

张文显:《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第5期。

编辑: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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