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协同与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

作者:马保明  2021-09-15 14:41  新传播    【字号:  

监管竞争贯穿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进程,监管竞争和监管协同,各有侧重,互为依存。选择监管竞争或强调监管协同,取决于社会效益最大化和监管质量要求。最优监管是监管竞争和监管协同的有机统一。我们要站在全局高度,辩证看待监管行为调整。监管竞争带来监管放松,引致公司债发行人资质下沉,造成高收益债券规模膨胀。监管机构要从实际出发,争取化债券违约风险为发展机会。坚持市场化导向,厘清监管边界,实施监管协同。发挥比较优势,做好顶层制度设计、技术平台搭建和保障工作,培育和建设高收益债券市场。


2020年2月29日,曾经是世界500强、占据海南省前100强企业营收比重超六成的海航集团,面对巨大的债务压力,叠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冲击,宣布成立“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这是在海航集团自救乏术的情况下,主动请求政府介入,缓解流动性困难。由于海航集团“大而不能倒”,地方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共同进驻,并调整了管理层。

伴随经济下行压力,债券违约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推高某个行业、某个地区的债券收益率,影响存量债券折价和发行人融资成本高企,进而牵涉到经济稳定,我们必须对高收益债券给予足够的重视。高收益债券一般是指被信用评级机构或内部信用评级部门认定为投资等级AA-及以下、且行权或到期收益率极高的债券。高收益债券具有高收益、高违约风险和低流动性特点,预期违约债券和实际违约债券归属高收益债券范畴。根据天风证券固收研究报告,截至2020年1月10日,收益率处于7%-10%的高收益债券规模约为1.52万亿。私募债、公司债、企业债占比较高; AA系列评级(AA+、AA、AA-)占比较大(孙彬彬等,2019)。[1]从实际运行来看,高收益债券的流动性(换手率)依然偏低,短期内难以改善。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有助于盘活违约债券(包括预期违约债券和实际违约债券,以下同),疏导化解流动性隐患,打通违约债券发行人融资渠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高收益债券横跨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涉及不同监管机构。鉴于我国债券市场本身就是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监管机构对债券(子)市场产生和发展具有特殊的作用。主管监管机构的认知度和做法不一致,乃至出现监管摩擦行为,势必影响高收益债券的整套制度设计、处置安排、基础平台建设等深层次问题的解决。显而易见,监管竞争日益成为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的制度壁垒。

编辑:郑令婉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复制地址

往期回顾

深圳新闻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BY WWW.S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