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因概念、理论及学术史批判*

作者:吴福平 李亚楠  2021-10-26 19:01  新传播    【字号:  

文化基因就是文化和文明的最高原因,因此而先于其他原因并构成其他一切原因的前提和基础。文化基因可能有一个最高要求,即必须是自在自为的具有“普遍性的普遍者”,也就是说,必须是人类文化整体和普遍意义上的乃至于是终极意义上的“基因”;而其最低要求则应当是不能陷于从“文化”到“文化”的自循环。不然,因为因果系列的无限性以及主观臆断,而极有可能不可避免地陷入“机械论”“物理主义”或者是“基因无限”的悖论和困境。文化基因或者说决定文化机体衍生、演化、发展的最本源、最核心的要素和动因,可能如生物基因那样也有其特定的DNA和RNA,找到这个意义上的文化基因,并揭示其复制、遗传、变异、传播等的基本规律,应当是文化基因研究的首要任务、内在要求和根本出路。


二、文化基因的存在和存在方式:关于文化基因的五个基本论断

第一,模仿复制论。道金斯认为,人类能留给后代的东西有两种:基因(Gene)和谜米 (meme)。基因唯一拥有的能力即是复制能力,而谜米是指文化上的一种通过模仿的方式进行自我复制的能力,是相对于生物基因的“新的复制基因”。[2]苏珊·布莱克摩尔的“谜米学理论”进一步拓展了道金斯的谜米学说,强调谜米的模仿和复制能力以及这种模仿和复制对于人类生产、生活和交往实践以及人类文化的影响。受生物基因在基因库中以牺牲其等位基因而增加自身生存机会的启发,道金斯和苏珊·布莱克摩尔都认为,“谜米”存在的终极目的就是“让它自身被别人拷贝和复制”。 [17]从这个意义上说,基因是“自私”的,“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单位”,并希望用谜米的这种新的文化上的复制基因来修正人的源于生物基因的动物性行为。 [2]国外由道金斯开创的谜米研究以及国内坚持“平移”“类比”或“借喻”研究的,如尚乐林的“文化基因三层次观”,王东的“双重进化机制说”,闵家胤的“社会文化遗传基因S-cDNA学说”等等,基本都持这种“模仿复制论”。

第二,思维方式论。国内学者开创的文化基因“自在”研究的哲学向度,一般都持“思维方式论”。蒙培元对此作了最直接的阐释:“思维方式是一切文化的主体设计者和承担者”。 [18]“思维方式论”更多体现在对于文化基因的理解和界定上,如刘长林认为,“文化基因就是那些对民族的文化和历史产生过深远影响的心理底层结构和思维方式”。[19]王东认为,所谓文化基因,“其中最重要的是结晶在一个民族语言文字系统中、升华为哲学核心理念的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20]“思维方式论”特别重视语言符号结构对于民族心理、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形成的深刻影响。如刘兴明和刘长明通过对《周易》符号系统的阐释,认为《周易》符号结构及卦爻辞组成的文字系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创生之源,创新之源。 [16]马大康对于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及符号系统何以以及如何絪缊升华而成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则作了更为深入的阐发。他认为,由于行为语言与言语行为相互结合、相互协作的整体结构存在民族差异性,由此形成的张力结构及其倾向性决定着不同民族看待世界的方式,并为思维方式和文化生产打下了鲜明的民族烙印[12]等等。

第三,因素因子论。赵静提出“因素因子论”的基本内涵,即文化基因就是“反映某种文化的一种本质特征的因素、因子”。[21]“因素因子论”者有时也把文化基因界定为核心价值、基本理念以及具有文化传播功能的基本单位,其本质内涵上没有大的区别。如王东认为,“所谓文化基因,就是决定文化系统传承与变化的基本因子、基本要素。”[20]郭继文认为,“从文化层面上,文化基因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并决定着文化系统发展、同时在现实中发挥作用的思想元素和文化理念。”[22]其他如赵传海、[11]毕文波、[23]徐杰舜[14]等也认为,文化基因是指可以被复制的鲜活的文化传统和可能复活的传统文化的思想因子,是内在于各种文化现象中,并且具有在时间和空间上得以传承和展开能力的基本理念或基本精神。“因素因子论”还特别强调,不是所有的文化因素都能成为文化基因,但文化基因又必须在文化因素上构造。[24]文化基因不是一种实体,也不纯粹是一种精神概念的表述[25],既不能用单纯物质形态来界定,也不属于纯粹的精神范畴,而是一种对文化现象的界定。这表明文化基因是游离在人类文化基础结构中最活跃的成分,是文化结构谱系中最为活跃的可传播单位[24]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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