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因概念、理论及学术史批判*

作者:吴福平 李亚楠  2021-10-26 19:01  新传播    【字号:  

文化基因就是文化和文明的最高原因,因此而先于其他原因并构成其他一切原因的前提和基础。文化基因可能有一个最高要求,即必须是自在自为的具有“普遍性的普遍者”,也就是说,必须是人类文化整体和普遍意义上的乃至于是终极意义上的“基因”;而其最低要求则应当是不能陷于从“文化”到“文化”的自循环。不然,因为因果系列的无限性以及主观臆断,而极有可能不可避免地陷入“机械论”“物理主义”或者是“基因无限”的悖论和困境。文化基因或者说决定文化机体衍生、演化、发展的最本源、最核心的要素和动因,可能如生物基因那样也有其特定的DNA和RNA,找到这个意义上的文化基因,并揭示其复制、遗传、变异、传播等的基本规律,应当是文化基因研究的首要任务、内在要求和根本出路。


第四,动因动力论。文化基因是最核心的文化软实力, [3]探寻文化基因也就是在寻找文化原动力。道金斯和苏珊·布莱克摩尔强调谜米是一种“有生命力的结构”,“谜米学理论”所阐发的关于谜米的“模仿复制”能力,正是谜米具有内在动力功能和作用的体现。徐才在论及构成人类文化基因的四种“碱基”,即本能文化、权能文化、智能文化、类能文化时,特别强调了四种文化所蕴含的“四种能力”及其“内在生命力”。 [7]吴秋林认为,人类文化的内部存在着某种“有力的运动机能”,“从概念的基点上讲,文化基因一词就是把文化中的某些构造等同于遗传学上的基因概念,认为文化人类学中有一个最基本的单位叫文化基因,并具有在其内部运动中对文化的根本性影响”。[24]刘长林则更是直接地将文化基因看成是文化系统的动力因和决定因,认为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规定着民族文化以至整个民族历史的发展趋势和形态特征。 [10]另有一些学者,也直接或间接地论及文化基因的动因和动力作用。如刘兴明和刘长明认为,由阴爻、阳爻两种简单符号所构成的《周易》符号系统,因其抽象性、具象性、元点性、容摄性而成为古典科技与人文的“原始增长点”,其元亨利贞、贞下起元的循环智慧更是不断创新的“不竭的动力支持”;[16]隋福民特别重视文化基因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本质上也是在强调文化基因的动力功能和作用[26]

第五,类型实体论。在历史文化聚落景观研究中,引入类型学探寻不同区域聚落景观的基因,建立不同区域聚落景观的基因图谱,以推进文化景观、文化区划以及聚落地理学结构解析的研究,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法。美国学者泰勒(Taylor)、[27]英国历史地理学者康泽思(Conzen)[28]都曾提出用基因分析的方法,通过对比一定区域聚落的空间结构,找出最为核心的共同因子,寻找聚落空间布局的规律,提炼出具有某种特定的景观文化基因。结合国外研究成果和我国传统聚落的历史文化,胡最和刘沛林、 [29]申秀英和李伯华、 [30]赵鹤龄和王军[31]等在生物学基因概念的启发下,从“文化景观基因”的角度开展了传统聚落景观的文化基因形态研究,并从聚落景观基因的构成要素与形态特征相互依存的角度,对聚落景观基因要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他们采用类型学方法,从景观基因的构成要素角度,把景观基因区分为主体基因、附着基因、混合基因、变异基因;从景观基因的表现形态角度,把景观基因分为显式基因和隐式基因。显式基因一般是指一些物质文化基因,隐式基因则是指一些非物质文化基因。基于类型学的文化景观基因的研究中所说的“基因”,无论是主体基因、附着基因、混合基因、变异基因或者是物质、非物质文化基因大都是一些实物、实体或者如图腾、语言符号等物化或外化形态的存在,因此,可以称之为是关于文化基因的“类型实体论”。譬如,刘沛林认为江南水乡聚落景观最具识别性的主体基因是石拱桥,皖南古村落景观的主体基因是石牌坊,广东开平等地侨乡村落景观的基因是各种西式碉楼,佤族聚落景观基因的主体因子是“牛”,侗族聚落景观基因的主体基因是“鸟”[32]

归结起来,上述五个基本论断都认为在社会文化系统中存在着决定一切文化现象的最本源的“基因”,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文化“基因”究竟是什么及以什么样的形式、方式或样式存在。“模仿复制论”和“动因动力论”从功能作用的角度阐释文化基因的存在及其功能和作用;“因素因子论”和“型态实体论”从存在方式、样式的视角,解读了文化基因的存在形态和结构;“思维方式论”试图直入文化和文化基因现象的本质,找到文化基因作为一种核心价值和基本理念的存在。从五个基本论断的本质看,“思维方式论”和“因素因子论”可以看成是“精神论”,“型态实体论”可以看成是“物质论”,“模仿复制论”和“动因动力论”则可以看成是“功能论”。那么,文化基因是不是既是某种“物质”,又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功能”?或者有时候是物质的,有时候是精神的,且无论其最终以什么样的形态、方式、样式呈现,都具有某种“功能”?或者文化基因既不能单纯地用物质形态或实体来界定,也不属于纯粹的精神范畴,而是游离在人类文化基础结构谱系中最活跃的成分和可传播单位,文化基因就是这样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这些应当也正是迄今关于文化基因研究中尚带有疑问和疑虑的问题和结论,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文化基因问题仍然是一个问题。

编辑:郑令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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